农业结构性改革破局之路:金融支持下的一二三产业融合
金融支持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方向
在充分借鉴国内外已有实践探索的基础上,根据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对信贷需求大额化长期化、发展需求复合化多样化、服务需求动态化信息化的特点,提出金融支持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总体思路、主要路径、重点模式,有利于准确定位更好发挥金融作用的着力点。
>>>>>>金融支持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基本思路
以主动适应新产业新业态新主体的金融需求为导向,调整现有农村金融体系,加快改革创新步伐,强化政策扶持力度,增强对金融机构的激励和约束,逐步形成政策性金融机构、商业性金融机构、合作性金融机构功能互补,银行业金融机构、非银行业金融机构协调互促,政府部门、金融机构、社会组织、农业经营主体密切互动的多层次、多元化、开放性、复合型支持体系,市场配置资源与政府发挥作用相衔接、顶层设计与地方探索相结合,直接融资与间接融资并举、专项服务与综合服务并行,为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提供有力支持,促进农业增效益、农村增活力、农民增收入、金融增空间,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多方共赢。
>>>>>>金融支持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总体框架
从金融支持体制看,应充分发挥政策性金融机构的主导作用、商业性金融机构的骨干作用、合作性金融机构的基础和中介作用,大力发挥互联网金融的补充作用。从金融支持作用机制看,应以银行业金融机构为核心,以担保、保险等非银行业金融机构为中坚,以开展信用评价、抵押物评估处置等业务的社会组织为保障,以发挥主体认定、政策支持、市场监管等功能的政府部门为引领,形成金融支持的长效机制。
从金融支持流程看,在传统金融支持的审核内容基础上,应增加对是否属于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评判,这一认定可以通过金融机构、政府部门、中介结构、社会组织单独或联合进行,构筑准确认定、精确支持的渠道。
>>>>>>金融支持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关键领域包括:农业产业化经营、农产品加工、休闲农业、农业电子商务、农产品仓储物流。
农业产业化经营是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基础,支持农业产业化就是支持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这是金融支持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核心领域。要在支持农业产业化组织自身发展壮大的同时,着重支持其完善与农民的利益联结机制,提高农业产业的组织化程度,让普通农户更多分享产业增值收益。
农产品加工业与农业和工商业联系紧密,也形成了众多小微企业,是金融支持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重要产业形态。要因地制宜,在农产品优势特色产区,重点支持改善初加工能力;在农产品加工主产区,重点支持龙头企业加强技术研发升级,发展产业集群;在大中城市郊区,重点支持主食加工示范企业开发新技术新产品。
休闲农业作为农村一二三产业发展的融合体,已成为一种极具吸引力的新兴产业形态和消费业态。要重点支持改善道路停车场、卫生设施、农业体验设施等基础设施,提升接待能力;要强化创意开发,挖掘农耕文化,提升发展水平。
农业电子商务是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互联网理念技术与农业生产经营融合的重要形式。要积极培育农业电子商务市场主体,加快推动网络等基础设施建设,着力完善农业电子商务线上线下公共服务体系,完善农产品监测预警、质量标准和追溯体系。
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涉及生产、销售、消费方式创新,这就需要仓储流通技术和设施装备能够提供有力支撑。要加大对粮食仓储设施建设和维修改造的支持力度,切实改善粮食仓储条件;要重点支持冷链物流运输,加快各类冷链物流基础设施装备建设,完善冷链物流网络。
>>>>>>金融支持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区域重点包括农业产业化示范基地、产粮大县、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县、一村一品示范村镇等地区。
农业产业化示范基地依托农产品加工、物流等各类农业园区,培育龙头企业集群,集成要素资源,既发展加工、也发展流通和服务,是引领我国农业产业化发展的“高地”,更有条件成为当前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样板区”。截至目前农业部共认定3批209个国家农业产业化示范基地。
在粮食主产区特别是产粮大县积极发展粮食加工、流通,实现粮食就地加工转化,把增值收益留在本地,改变产粮越多越穷的尴尬局面,是实施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重大战略的题中应有之意。根据《全国新增1000亿斤粮食生产能力规划(2009-2020年)》,目前产粮大县共800个。
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县产业优势突出、政策扶持力度较大、行业管理规范、发展成效显著,在行业发展方面处于引领地位,是挖掘农业多种功能、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重要着力点。农业部、国家旅游局已认定5批186个全国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示范县。
全国一村一品示范村镇充分利用资源和区位优势,整村整乡推进优势资源开发,深入挖掘农业的生态保护、休闲观光、文化传承等功能,大力推行农业规模化、标准化、集约化生产,打造特色优势品牌,壮大村级经济实力,带动农民增收致富,是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有效实践。农业部已认定5批、1606个全国一村一品示范村镇。
>>>>>>金融支持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应着力关注省级以上龙头企业、探索农产品加工流通的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社、省级以上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示范点、与农民联结紧密的农业企业、返乡创业群体和新农民,大力培育有市场竞争力的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从业主体。
龙头企业以农产品加工或流通为主,通过各种利益联结机制与农户联系,带动农户进入市场,使农产品生产、加工、销售有机结合、相互促进,对农民获得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的增值效益具有重要作用。其中,1245家国家级龙头企业、近1万家省级龙头企业可以给予重点金融扶持。
部分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规模和实力逐步增强,致力于发展农产品加工流通,符合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基本方向。其中,农业部门联合其他部门评定的国家示范社10676家,县级以上合作社示范社13.5万家,在城市社区设立直销店的2.13万家合作社以及示范家庭农场,可以给予重点金融扶持。
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示范点基于农业农村资源要素,积极开发农业的生态保护、休闲观光、文化传承等功能,潜力巨大,前景广阔,是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重要主体。国家级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示范点达483个,三星级以上休闲企业731个,应成为金融支持的重点。
从事农产品精深加工并通过合同、合作、合股、合体等多种方式与农民联结紧密的农业企业,注重在规模经营发展和产业链延伸中让农民分享收益、成为农业产业价值提升的“局内人”,体现了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本质追求,是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重要带动力量,可以给予重点金融扶持。第五,发展新兴农业业态的返乡创业群体和新农民,将农产品消费端、流通领域的变革传导到农业生产经营领域,对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具有重要作用,假以时日,将成长为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关键群体,应成为金融支持的重点。
>>>>>>金融支持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核心是要建立风险分散机制、信用增加机制和资源汇集机制,充分发挥政府部门、银行业金融机构、非银行业金融机构、有关社会组织、社会公众以及农业经营主体各自作用,因地制宜探索运用产业链金融、内部信用合作、政银保多位一体、政策性发展基金、互联网金融等多种模式。
产业链金融模式
金融机构以产业链的核心从业主体为依托,针对产业链的各个环节,设计个性化、标准化的金融服务产品,为整个产业链上的所有从业主体提供金融服务。
这种模式提高了融资主体的组织化程度,降低了其与金融机构交易的成本;利用核心企业提供上下游经营主体的信息,确保信息及时、准确,并可将核心企业的信用引入上下游经营主体的授信服务。
同时,由于上下游经营主体之间相互依存、交易活跃,且很有规律,适合金融机构制定标准化、规模化、综合性的金融服务方案,节约经营成本。一旦出现系统性风险将冲击整个产业链,需要特别注重发挥农业保险作用。
内部信用合作模式
以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从业主体为基础,按照合作金融理念,从业主体共同出资、互助使用,依靠各从业主体自身调剂资金余缺。
这种模式发挥合作“人人为我、我为人人”的内在机制,将金融机构的“一对多”运行模式变为“多对多”,增强了发展资金的可得性。同时,成员之间相互熟悉、信息对称,通过血缘、亲缘、地缘、业缘约束道德风险,有效解决了正规金融机构无法避免的问题,是以草根的方式实现对正规金融的替代和补充,还可作为载体和中介使金融机构便捷高效进入产业融合发展领域。
风险在于监管成本高、难度大,需要特别注意底线防控,严防随意扩大成员边界和资金使用范围。
政银保多位一体模式
政府部门、银行、担保机构、保险公司和其他相关社会机构密切合作,政府财政性担保机构做担保,金融机构提供贷款,保险公司对贷款本金及产业发展提供保险,相关社会机构提供抵押物评估处置服务,形成支持合力。
这种模式通过各相关部门、金融机构和社会组织间的合作,运用市场化手段分散消解信贷风险,较好地保障了各方面资金安全和收益。还通过专业化分工基础上的合作,使各方面交叉融合、互相促进,获得了溢出效应和范围经济,可以为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主体提供全方位、系统性的金融支持和服务。
这一模式在推广应用中,会增加相应组织成本,需要各相关机构之间进行协调配合,还需防止发生区域性风险和政策风险。
政策性发展基金模式
由政府财政或政策性银行主导,吸引商业金融资本和社会资金参加,共同成立政策性产业融合发展基金,直接为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提供资金支持。
这种模式打破传统商业信贷支持方式,直接注入资本金,克服了利润导向、风险规避背景下商业性金融支持不足问题,以政府的公共性、公益性弥补了市场失灵;直接发挥政府“有形的手”的作用,将资金投向与产业发展战略有机结合,能明显提高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战略的推进效率;在政府资金支持的示范和导向作用下,可以带动商业金融资本和其他社会资金,切实提高从业主体发展能力和抵御风险能力。这一模式涉及政府权力运用,需要防止发生权力寻租、还款上的道德风险以及亏损风险。
互联网金融模式
以互联网平台为基本依托,城市消费者通过P2P、股权众筹、商品众筹等方式,为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从业主体提供资金支持,获得分红或商品及服务。
这种模式顺应了“互联网+”深入推进的大背景,通过互联网作用的有效发挥,将信任变为信用,将“粉丝”变为投资人、合伙人,是一种直接融资的有效方式,实现了资金需求方与供应方的直接对接,减少了传统金融中介机构的中间环节,降低了融资成本。
与此同时,这一模式为社会公众的闲散资金开辟了支持实体经济、促进农村发展、实现保值增值的渠道,能有效释放社会公众资金的活力。这一模式今后将得到更为广泛的应用,但需要注意守住底线,远离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和非法集资。
原创声明:本文节选自中国金融四十人论坛内部课题报告《金融支持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问题研究》,转载请注明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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