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停止公布金融机构外汇占款为哪般?
文/梁红 中国金融四十人论坛特邀成员、中金公司首席经济学家
事件:
央行停止公布金融机构外汇占款数据。央行对金融机构信贷收支统计的相关科目进行了调整,自2016年1月起在《金融机构人民币信贷收支表》中以“中央银行外汇占款”替代原有金融机构口径外汇占款,同时取消《金融机构外汇信贷收支表》资金来源项下的“外汇买卖”,归入“其他”。
评论:
金融机构外汇占款在1月份下降约8178亿元。金融机构外汇占款为央行外汇占款和银行外汇占款之和,其中后者可根据原来的“外汇买卖”项大致推算。
科目调整后,外汇信贷收支表中的“其他”项由12月份203亿美元跳升至1月份2439亿美元;若假定旧口径“其他”项的规模不变,1月份金融机构外汇占款降幅约为8178亿元(央行口径降幅6445亿元)。当然,这是一个大致的匡算,因为“其他”项在过去的波动其实不小。
相关科目调整旨在避免两个口径外汇占款的混淆。这两口径在过去长期存在,但即便是专业人士也经常混淆。事实上,比较重要的还是央行口径,因为它反映了央行资产负债表和基础货币的变化,与外汇储备变化相互印证,反映了央行在外汇市场上的操作力度,对货币政策运行和市场流动性影响较大。二者走势过去大体一致,但也因银行外汇头寸变化时有背离。
自811改革后,市场对二者的背离关注较多,认为与银行参与稳定人民币汇率有关;这不无道理,但在缺乏充分数据的情况下把这当作唯一解释也是一种混淆。
而且,随着跨境资本流动和银行外汇业务发展,金融机构外汇占款指标意义正在下降。金融机构外汇占款反映金融机构因购买外汇而相应投放的人民币,它是外汇管制的产物。随着可兑换程度提高,人民币的跨境流动越来越多,但这并不包含在金融机构外汇占款中。
当然,如果资金直接以外汇形式跨境,它也不影响外汇占款。与此同时,随着外汇市场发展,银行参与外汇业务增多,其持有外汇头寸将呈现更多、更频繁的变化。在此背景下,金融机构外汇占款变动对跨境资本流动指标性必然下降。相反,央行外汇占款仍有重要参考意义。故而,相关科目调整应是适应市场发展的需要。
因此,认为央行藏匿数据以应对资本流出的观点系误读。中国去年采用IMF的特殊数据发布标准(SDDS)已表明提高数据质量、透明度和及时性的承诺,这不仅有利于信息传递,也有利于自身决策。
我们认为,此次调整正是相关努力的一部分。央行近期相关举措表明,其已意识到加强沟通对于稳定汇率预期的重要性。我们不排除央行可能会在适当时机对于科目调整的缘由进行说明。应对资本流出压力,央行不会、也不需要采用藏匿数据这样幼稚的做法。
(本文来源于网易财经,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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