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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的尊严,怎么能随便往地上扔?

工妹儿 四川工会法律援助 2022-12-15

近日,有网友爆料,世硕电子(昆山)有限公司一男子发员工证件时随手扔在地下,员工需弯腰拾起。该视频引发网友们的愤怒。事发后,该公司先矢口否认,随后又公开承认,表示主管将率团队向员工致歉。


视频曝光的第二天,该公司大量员工排队办理离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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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公司这样发员工证惹众怒

据封面新闻9月5日消息,位于江苏昆山的世硕电子(昆山)有限公司,在发放员工证时,出现了令人愤怒的一幕。


网友爆料的视频显示,三位身穿红衣,自称为公司培训干部的男子在工作台前负责分发员工证。


然而,他们发证的方式有些“特别”。


三名分发证件的管理人员不停地念出员工的名字,然后将一张一张证件全部丢在地上,每一个需要领证件的员工都要走在他们面前低头弯腰,像鞠躬一样捡起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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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网友:这太不尊重员工


这一幕曝光后,网友们的怒火被点燃了。


有网友怒斥,这种行为就是在侮辱人格。还有网友指出,这足以体现,这家公司在企业文化上就不尊重员工。



随着舆论的发酵,世硕公司在9月5日晚发布了该视频的说明。


与员工回应相反,这次他们承认了这件事,但认为这件事是“招工旺季场地受限导致的,现场管理不到位”导致的。对于将工作证甩在地上的三位员工,这份声明并未表示将如何进行处理。


9月6日,湖北新闻发布的视频显示,员工证扔地事件爆发后,世硕公司出现员工集体性离职,3000名员工已有2900名离开。世硕电子法务经理回应称这是不实报道,目前乱扔证件的两名员工已离职。



企业文化一直是企业建设与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有的公司崇尚佛系,有的公司热爱打鸡血,还有的公司提倡“狼性”。无论哪种文化,无论是明文制定的企业规章,还是未作规定的举止行为,都应该守住底线,不仅仅是法律的底线,还有对员工尊严的最基本的尊重。



管理人员在发放新员工证件时,将多名新员工的证件随手丢在地上,让多名新员工弯腰去捡的行为,可认为是在理性状态下,有预谋的选择性行为。从该公司的行为来看,已经侵犯了新员工的人格权,也反映了他们的无礼和傲慢,劳动者的劣势地位和不受尊重。在场的员工可以要求公司赔礼道歉,也可以选择向法院起诉或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要求企业对这一侵犯人格的行为给予相应的精神赔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九百九十条

人格权是民事主体享有的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等权利。

除前款规定的人格权外,自然人享有基于人身自由、人格尊严产生的其他人格权益。


第九百九十一条

民事主体的人格权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害。


第九百九十五条

人格权受到侵害的,受害人有权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请求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受害人的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请求权,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


第九百九十六条

因当事人一方的违约行为,损害对方人格权并造成严重精神损害,受损害方选择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的,不影响受损害方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第九百九十七条

民事主体有证据证明行为人正在实施或者即将实施侵害其人格权的违法行为,不及时制止将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有权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采取责令行为人停止有关行为的措施。


第九百九十八条

认定行为人承担侵害除生命权、身体权和健康权外的人格权的民事责任,应当考虑行为人和受害人的职业、影响范围、过错程度,以及行为的目的、方式、后果等因素。



粗暴发放工作证
可能确实是培训人员的个人行为
但暴露的是当事企业管理制度
和企业文化的问题
企业应该对每一位劳动者
有最基本的尊重
这样才能赢得人心




编辑:工妹儿

部分图文来源湖北新闻、工人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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