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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表填写案例之扣除类纳税调整项目填报 (职工薪酬)

2017-05-10 广州国税

简要概述

适用范围:发生职工薪酬纳税调整项目的纳税人

政策依据:

       企业所得税法、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3号)、《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扶持动漫产业发展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65号)、《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27号)等相关规定。


涉及的申报表及表间关系

案例填报示范

1. 在计算职工薪酬纳税调整项目时,首先应调整纳税人会计核算计入成本费用但未实际发生额,其次再调整纳税人会计核算计入成本费用且实际发生额超税前扣除限额部分,以避免调整错误。

2. 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工作经费填入本表第12行“其他”,第4列“税收金额”按第1行第4列“税收金额”×1%与第1列孰小值填报。

 3. 本表是《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A105010)的附表,本表相关数据需填入《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A105000)第14行“(二)职工薪酬”。


【案例一】:

       某企业为一般商业企业,2016年计提职工教育经费20万元,实际发生5万元。当年允许税前扣除工资总额为1000万元。不考虑其他调整事项,要求填报《职工薪酬纳税调整明细表》(A105050)。

纳税调整金额=20-5=15(万元)

【案例二】:

       某企业为一般商业企业,2016年在成本费用中计提工资总额42万元,实际发放职工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总额40万元。2016年实际发生福利费支出6万元,拨缴给工会并取得工会组织开具《工会经费收入专用收据》的工会经费0.5万元,实际列支职工教育经费1.2万元(其中职工培训费用0.6万元),以前年度累计结转扣除职工教育经费3万元。不考虑其他调整事项,要求填报《职工薪酬纳税调整明细表》(A105050)、《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A105000)。

工资薪金支出:应按实际发生的合理工资薪金支出扣除,实际发放40万元,应调整增加2万元。

职工福利费支出:税收规定的扣除限额为40×14%=5.6万元,实际发生6万元,应调整增加0.4万元。

职工教育经费支出:税收规定的扣除限额为40×2.5%=1万元,应调整增加0.2万元,累计结转以后年度扣除3.2万元。

工会经费支出:税收规定的扣除限额为40×2%=0.8万元,实际发生0.5万元并取得工会组织开具《工会经费收入专用收据》,可全额扣除。

【案例三】

       “案例二”中,若企业为软件生产企业,符合税法规定的按实际发生职工培训费用税前扣除规定。不考虑其他调整事项,要求填报《职工薪酬纳税调整明细表》(A105050)、《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A105000)。

工资薪金支出、职工福利费、工会经费纳税调整与“案例二”一致。

职工教育经费支出:职工培训费用0.6万元可全额扣除;按税收规定比例扣除的职工教育经费限额为40×2.5%=1万元,实际发生0.6万元(不含职工培训费用),本年扣除以前年度结转0.4万元,应调整减少0.4万元,累计结转以后年度扣除职工教育经费2.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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