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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市民给了7成首付,却无法签购房合同!只因该楼盘...

江门广播电视台 江门广播电视台 2020-02-02


一套房

可能是很多人一辈子最大的投资

因此买房时

肯定是谨慎再谨慎


但由于房屋的交易涉及很多方面

即使再小心

很多时候也难免会“中招”!!!


当交付了大笔的首付款

却迟迟不能签订购房合同时

相信很多购房者都会欲哭无泪...

而这个问题

正困扰着不少江门准业主

↓↓


去年3月初,市民岑先生看中了市区某个楼盘,急急忙忙就给了首付款,没想到开发商迟迟不肯签合同,还一拖就是一年!!!

市民岑先生:“10个工作日内要交首期,交了首期后10个工作日签合同,但是没签成,答应了几次签合同,说2018年12月31日前签,但是到现在都没签。开发商说房子抵押了,现在房子都不知道是属于谁的了。”



据了解,该楼盘不少准业主和开发商签订“认购协议书”后,交付了30万至60万不等的首期房款,结果都卡在了签合同这一环。


开发商一边公开销售房屋,另一边又把房子抵押给银行,准业主们也知道这样的做法有问题,但是却无可奈何。



市民梁女士也在此楼盘买房,还付了六七成首期。

市民梁女士:“他们的操作都有问题,一开始签购房协议都写有抵押的,销售人员应该知道的,但是没跟我们说清楚,直接叫我们签名,把楼房卖给我们,好像是挖一个坑给我们,不知道是不是故意骗我们,首付发票都没有,给了六七成首期,利息都亏了,钱已经买不回现在的楼价,已经一年了。”


市民吴先生也签了“认购书协议书”。

市民吴先生:“付给你钱,那你是不是应该跟我签一份正式的购房合同?他们现在是发票没有,合同也没有,我们内心肯定觉得不安。”



准业主们为此曾经多次向住建等相关部门投诉。去年,开发商先后两次发出承诺书。其中一份去年6月15日的承诺书中说,7月31日前签订购房合同,否则可无条件协助办理退房手续;另一份9月26日的承诺书中则说,在10月底前签订购房合同,并以赠送物业管理费作为补偿。但是直到现在,这些承诺都没有兑现。

市民罗先生:“我也打过电话去住建局问过,也是说被抵押了。要是你抵押了,就应该早点告诉我们。”


开发商和销售人员是否有隐瞒?

为什么会出现这些

准业主们遇到的问题呢?


楼盘工程抵押是惯例

市民购房要擦亮眼睛


据了解,在房地产行业内,一些开发商由于资金压力,或者银行方面的要求,需要把在建工程进行抵押。只要开发商资金链正常,将已经抵押的工程解压后,是可以正常销售的,这在业内也是比较普遍的情况。但是房屋在被抵押阶段,购房者是无法办理网签申请、银行贷款等事宜的,所以存在一定的风险。


某房地产业内人士表示,这个所谓房产“被抵押”的状态,跟平时提到的申请房贷、将房产抵押给银行以及房产抵押贷款是不同的,“开发商有一种抵押叫做在建工程抵押,是合法的,要去住建局备案,在建工程抵押是一个正常的业务,都有这情况,不是个案,也有不少开发商卖一套解压一套。”


记者打开江门市住建局官方网站,从楼盘信息页面查询相关内容,里面有详细的楼盘信息,包括楼盘是否被抵押、是否可售等状态,而限制房产则被标注为红色。



那么问题来了,

购房者是否可以通过该网站

查询在售房屋的真实状态

从而避免掉入销售陷阱呢?


某业内人士透露,在住建局官网上看到在售楼盘标注红色,也不一定能够说明房子已经被抵押了。“见到红色,一种情况是抵押,一种是限签,房价单价超过12500就是限签,限制网签都是用红色代表。可以这么说,房价单价12500元以下的,如果标注红色一般就是抵押,购房者没办法查询,开发商也没有告知的义务,他有预售证就可以下定,要你交首期了,如果可以网签就交,如果不能网签,购房者就不交首期,做不到网签正常来说开发商不应该收客户首期。”



该业内人士还表示,“抵押出去贷款拿钱,资金回笼一下,只能追发展商,正常来说买了就要解压,签了认购书下了定给了钱,房子属于客户了,如果半年没解决就有点过分了,要赶紧追发展商。”

  

对于像岑先生等人遇到的问题,所属楼盘相关负责人却表示:非常抱歉!但至于什么时候能解决问题,仍然是个未知数。“其实我们也觉得不好意思,站在我们的角度来说,如果没做抵押的话,肯定是想尽快和你们签合同,公司现在正积极筹集资金。”



律师:开发商预售已抵押楼盘行为违规


《广东省商品房预售管理条例》第二章第九条规定:已预售的商品房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前,预售人不得用该商品房项目及其土地使用权设定他项权。这里提到的“他项权”就包括抵押权等。


针对预售房屋被抵押的现象,记者向市住建部门了解情况,得到的答复是:能够通过住建部门预售审核的楼盘,是不存在抵押或者查封等不良情况的,但是办理预售之后,开发商怎么操作又是另一回事。



律师陈莹表示,根据《合同法》和《物权法》规定,开发商在明知将房屋进行预售的条件下,寻得相应买家达成相应的协议,还将楼盘进行在建工程抵押,其实就是侵害买家的权益。

律师陈莹:“不及时进行解押,也势必影响买家日后房屋确权的保障。在取得预售之后因为自己资金周转不灵,也可以进行在建工程抵押,但是做了在建工程抵押之后,开发商不应该向广大市民进行预售,所以开发商的做法是违规的。”

  


支招!

购房者应如何规避风险?

业内人士建议,买房时,开发商会提供《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上面有一栏专门填写抵押情况,如果有抵押,备注中会有详细说明。


另外,买房前,市民可以到房管部门进行查询,如果房子出现了除在建工程之外的抵押或者查封,是没办法网签的。



现在的房子动辄上百万

是很多家庭倾尽积蓄购置的“大家当”

除了市民们自己在买房时要擦亮眼睛

也希望相关部门能够引起重视

对于一些违规操作的开发商严查整顿

保障市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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