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
江门人注意!再这样“霸位”,最高可罚2000元!
出现这种情况
除了车位确实紧张之外
最痛苦的事情莫过于
眼前有位,却停不了
......
5月28日上午,在蓬江区莲平路一带,蓬江区城市管理和执法局相关执法人员正在对一位用三轮车霸占公共停车位的商铺老板开出责令整改通知书。执法人员告诉这位负责人,《江门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已于今年5月1日起实施,若不按期整改,将按《条例》进行处罚。
“《条例》规定,今后,以私设地锁、地桩等障碍物的方式阻碍交通秩序将面临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
记者走访临街商铺:
图方便“霸位”,常有!
市民声音:不能将公共停车位占为私有
部门说法:“霸位”最高可罚2000元
据了解,一些商户为了招揽生意,方便顾客停车,在便道上私设地桩、地锁以及其他障碍物,使得一些公共空间变成了内部停车场,也有一些单位在公共空间安装地锁占“车位”,不仅影响正常通行,加剧车位紧张局面,还违反《条例》的相关规定。
按照《条例》第四十八条的规定,“阻碍或者以设置地锁、地桩等障碍物的方式妨碍他人在城市道路停车泊位上停车”将是重点整治行为之一。按照规定,该行为将由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愿每个人都树立起文明的意识
从自身做起
让公共资源发挥最大社会效益
这样,咱江门才能变得更美好!
来源:江门发布
江门广播电视台综合整理
编辑:媛媛点击查看更多精彩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