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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全市严查这类行为!千万别这样做,以后也不能......后果很严重!


来到一周最期盼的周末

接着高考放假、端午假期……

各位是否已经安排好行程

准备“嗨皮”了?

叮叮叮~注意!

在这之前

江门交警提醒你

 聚会喝酒可以

 酒后驾车不可以!

为了严防涉酒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

6月4日至14日

江门交警在全市开展查酒驾统一行动

具体这样做!


全市夜查酒驾统一行动



时间:6月4日至14日



地点:全市范围内各重要城镇、乡村道路



具体措施:江门交警将联合辖区内农村派出所、农村“两站两员”、交通管理部门,通过设卡拦截检查、利用稽查布控系统检测等手段在各大主要路段开展严查工作,对查处的酒驾醉驾违法行为将依法从严从重处理


江门交警对于酒驾、醉驾

一直是秉持“零容忍、严执法”的态度

对酒驾、醉驾的查处也从未停歇

无论是工作日还是节假日

无论白天还是黑夜

江门交警都在查酒驾醉驾


曝光!曝光!

以下是近期交警蜀黍

查获的部分酒驾醉驾案

希望广大驾驶人引以为戒

5月22日,蓬江交警大队民警在蓬江区江会路江礼大桥路段设卡检查。1时30分,执勤民警在对一辆无号牌二轮摩托车进行检查时,发现该车驾驶人身上有酒气。经查,该驾驶人杨某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车辆也无行驶证,民警在执法现场对杨某进行酒精含量吹气检测,杨某极不配合,故意发酒疯,吐口水泡,现场民警及时将现场相关情况上报110指挥中心,请求派救护车到场协助处理。现场民警在医护人员的陪同下将杨某带到江门市五邑中医院进行血液酒精含量检测。


经检测,杨某的血液酒精含量为133.30mg/100ml,属醉酒驾驶。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处理中。

5月21日,江海交警一中队民警在白水带设卡查处酒驾时,查获一宗摩托车驾驶人涉酒驾驶案件,该驾驶人在现场检测呼气酒精浓度为25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交警依法对其进行处罚。


5月21日晚上,新会交警会城中队开展周末夜查酒驾统一行动。20时47分,张某驾驶粤JD***D号牌小轿车行驶到新会区会城冈州大道中新桥岗路段时被民警截查。民警现场对张某进行酒精呼气测试,测试结果达到醉酒驾驶标准。民警马上带张某到“广东天地方正司法中心”抽血并进行酒精浓度定量检测,其检验结果为161.36mg/100ml属醉酒驾驶



目前,张某已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5月2日上午,开平交警市区中队民警在开平市三埠荻海风采路三围市场路段设卡治理酒驾专项行动。9时40分许,民警在截停检查一辆粤J1***X号摩托车时,发现驾驶员吴某身上有酒气,有饮酒驾驶嫌疑。民警现场对吴某进行呼气酒精含量测试,结果达到醉酒驾驶标准。


民警将吴某带到医院抽取血液样本进行检测,测得吴某血液中的酒精浓度为149.50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开平交警依法对吴某以涉嫌危险驾驶进行立案侦查。


酒后开车有多危险?

简直是拿生命在开玩笑!


 


酒精麻痹人体机能


视觉:一般人在平常状态下的视野可达到180度,如果血液中酒精含量超过0.08%,视野就会受到影响而缩小。在这种情况下,人已经不具备驾驶的能力。


运动反射神经:饮酒后,运动反射神经的反应时间比平常慢一两秒。当车速为60km/h时,每秒钟行驶的距离约16.7米,发生紧急情况时人常常来不及作出反应。


触觉:饮酒后,人的手、脚触觉能力较平时降低,无法正常控制油门、刹车及方向盘。


判断和操作能力:饮酒后,人对声、光刺激的反应时间延长,无法准确判断距离和速度。


疲劳程度:饮酒后,人会出现困倦、短暂睡眠等情况,也就是在“闭着眼睛开车”,极易发生交通事故。


麻痹人的心理


自以为没有醉:饮酒后,一些人容易出现超乎寻常的“自信”,自认为还能够开车,对酒驾危害重视程度不够、防范心理较差。


心存侥幸:一些驾驶人以为“不会那么巧被交警撞上”,有的驾驶人以为“就开一小段不可能有事”......殊不知,酒后不开车既是法律的规定,也是驾驶人应当具备的、最起码的安全意识。


饮酒后,抱着侥幸心理驾车上路

总有一天会付出应有的代价

希望广大驾驶员

自觉遵守交通法规珍爱生命,杜绝酒后驾驶


酒驾、醉驾的这些成本

也请驾驶人三思而后行


江门交警蜀黍提醒:

开车上路,小心噢~



来源:江门交警等网络资料

江门广播电视台综合整理

编辑:媛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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