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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一小车冲下桥底致2伤!另有小车撞摩托致人重伤!两司机事发前竟都.....


一年一度的中秋佳节临近

走亲访友、聚餐饮酒等活动增多

酒驾醉驾违法犯罪等

交通安全风险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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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一名男子醉酒驾驶轿车

行经开平市赤坎镇教伦桥时

撞断桥边护栏冲下桥底

造成车上2人受伤、车辆损坏


【现场视频】


9月7日6时23分许,江门开平交警赤坎中队接报称:在开平市赤坎镇教伦桥有一辆小轿车撞断护栏冲下桥底,有两人被困在车内,伤势不明。



赤坎中队民警接报后立即赶赴现场,并同时通知120救护车和消防大队前往救助。到达现场后,民警发现一辆号牌为粤J6***1的小轿车掉落在教伦桥下西边的草地上,车辆损坏严重,轿车驾驶室一名男子被方向盘夹在座椅上无法动弹,副驾驶室一名男子则自行打开车门爬出车外躺在草地上。


驾驶室被困男子伤情较重,现场交警迅速会同消防人员用工具将车门拆开将其救出,并交由120救护车送往医院救治。



经核查,驾驶室被困男子是该车驾驶人司徒某杰,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属于无证驾驶,在事故中颅脑骨折出血,身体多处挫伤。该车另一名男子为乘客司徒某钦,在事故中腰椎骨折,身体多处挫伤。经医院对驾驶人司徒某杰抽血进行酒精含量测试,结果为130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



目前,两名伤者仍在医院接受治疗,开平交警部门已依法暂扣涉事轿车,并对该案进行立案调查,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 



无独有偶

江门一男子无证驾驶还醉驾

撞倒摩托车致司机重伤,被刑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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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1日6时许,男子李某驾驶小型轿车沿蓬江区发展大道由东往西往方向行驶,行驶至广场环路西岗路口变道超车时,与同向前方由徐某驾驶的二轮摩托车发生碰撞,事故中,摩托车倒地,徐某受重伤。



民警在调查中发现小车驾驶员李某有酒后驾驶嫌疑,于是要求李某出示驾驶证。李某支支吾吾,对民警说:“我书写给你……”民警经过核查,确定李某未考取机动车驾驶证,属于无证驾驶。随后,民警将李某带到司法鉴定机构进行抽血检测,测得李某血液酒精浓度为208.42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



据了解,6月21日凌晨1时许,李某与朋友到发展大道某酒吧喝酒,期间与朋友7人喝了2瓶洋酒。凌晨4时李某从酒吧驾车离开,前往摩根国际某餐厅与张某等朋友吃宵夜,期间李某又喝了6瓶啤酒。6时许,李某主动说要搭载朋友张某回家,途经广场环路西岗时与同向在前行驶的摩托车发生碰撞。


经现场勘查和调查取证,李某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醉酒后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是导致此事故发生的根本过错,承担此事故的全部责任。


李某无证醉驾发生交通事故并致人重伤,江门交警依法对李某以交通肇事罪进行立案调查,并于8月17日对其采取刑事拘留措施,等待李某的将是法律的严正审判。



全国严查!为期10天!

为保障群众节日出行安全

减少酒驾醉驾违法犯罪行为

给人民群众带来的伤害

昨天(13日)起

全国交警开展为期10天

酒驾醉驾执法直播联动


新闻链接↓↓↓

开始严查!江门人速看!



提醒广大驾驶人

酒后驾驶是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

醉酒驾驶更是涉嫌犯罪

不管什么时候、喝了多少酒

一旦触犯了“酒驾”这条红线

都要付出沉重的法律成本!



法律链接


无证驾驶——
违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条规定:“驾驶机动车,应当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人必须经过培训,达到规定的学时和里程,掌握了熟练驾驶技能,考试合格并取得了驾驶证,才能开车上路。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规定,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饮酒驾驶、醉酒驾驶——
违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 机动车驾驶人应当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驾驶。
  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或者患有妨碍安全驾驶机动车的疾病,或者过度疲劳影响安全驾驶的,不得驾驶机动车。
  任何人不得强迫、指使、纵容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机动车安全驾驶要求驾驶机动车。

处罚依据:


(来源:图虫创意)



酒精对人体有什么影响?

1、酒精会麻痹人体机能


视觉:一般人在正常状态下的视野可达到180度,但如果血液中酒精含量超过0.08%,视野就会缩小。在这种情况下驾车极易产生危险。


触觉:饮酒后,人的手、脚触觉能力会大大降低,可能导致驾驶人无法正常控制油门、刹车及方向盘。


判断和操作能力:饮酒后,人对声、光等刺激的反应时间延长,无法准确判断距离和速度。


疲劳程度:饮酒后,人会出现困倦、短暂睡眠等情况,无异于“闭眼开车”,极易发生交通事故。


2、酒精会麻痹人的心理


自以为没醉:饮酒后,一些人容易出现超乎寻常的“自信”,自认为还能够开车,对酒驾危害重视程度不够、防范心理较差。


心存侥幸:一些驾驶人认为“不会那么巧碰上交警”,甚至还有驾驶人认为“就开一小段没事”。但谁也无法预料危险的发生,喝酒不开车是驾驶人应当具备的最基本的安全意识。


有安全,更团圆。

提醒广大车主:

处罚不是目的,安全才是第一

饮酒后严禁驾车

亲朋好友要主动劝阻驾驶人酒后驾车

守法出行

共同营造安全祥和的道路交通环境


来源:江门交警、公安部交通管理局

江门广播电视台综合整理

编辑:小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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