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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不是未成年畜生的保护伞

赵皓阳 大浪淘沙
2024-09-06

邯郸刚刚发生的这件事情大家都知道了,这里就不再赘述。我先讲两个稍微远一点的案例。

第一件犯罪分子不是未成年但也非常有代表性:2020年3月14日,一位男子在超市内因为一句“戴口罩”的善意提醒,就将一位70岁的老人活活打死。

更让舆论大跌眼镜的是,这位凶手竟然曾经就是杀人犯,然而已经刑满释放了——他曾经在2004年残忍地杀害了自己的女朋友。

但是因为女方家属接受了凶手一家大额赔偿,学校又出具了表现良好证明,此人只被判处了无期徒刑。这里要吐槽一下,为啥学校总喜欢给这种牲口开具“表现良好证明”?新东方那个凶杀案也是,这个案件里学校是北京工业大学,不能理解校领导脑袋是怎么长的,为什么不跟受害人共情,要去跟凶手共情?

为什么要举这一个不是未成年案件的例子,就是给大家具体感知一下我们法律对减刑量裁方面的可操作度:一个成年杀人犯,可以通过种种操作9次减刑,原本无期徒刑仅坐了14年牢就放了出来,结果出来又危害社会了,那个超市买菜的老人真是无妄之灾。

通过这个案件就可以看出【死刑】的意义,这也是为什么我在去年讲反腐纪录片问题时,呼吁要恢复对贪官污吏死刑震慑的原因——因为人只要活着,就有太多“手段”可以操作了,贪官污吏的例子大家都看到了,孙小果的例子大家也都看到了,今天又提供一个新例子。

这个案例还有一点很有代表性:犯罪分子十五年前杀人,十五年后刚出狱又杀人,说明有些人就是反社会人格,是改造不好的。我们必须要承认物种的多样性以及人与人的差异,在这样大基数的人口中,这种极端案例必然不是少数,所以这就是死刑的另一个意义。

虽然这个例子中的畜生不是未成年人,但是足够给大家提个醒了:无期徒刑没有任何威慑力,只要舆论聚焦点一移开,很容易就无期变有期,有期再减刑,最后几年保外就医……孙小果们的例子绝对不是简单个例。具体到未成年人犯罪分子身上,这些就更容易好操作了。所以现在舆论群情激奋,根源就是担心这三个畜生不能得到应有的惩罚。

第二个案例:13岁小畜生强奸未遂后杀死10岁女童,因为未满14拿他一点办法都没有,小畜生家长甚至都没有道歉,直到受害者家长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小畜生家长终于才道歉。

给大家感受一下,这个13岁的小畜生身高175,体重140+:

举这两个案例分别说明两个问题:第一,如果没有死刑,即便无期徒刑都不能很好地去践行正义、惩戒犯罪;

第二,也是最重要的问题,随着时代的发展和生活水平的提高,未成年人营养好、发育早,比以往更早有了恶性犯罪的身体条件。同时信息发达,接触网络早,三观成型时间也比传统教育更早。

每次讨论法律相关问题的时候,总有蠢货嚷嚷“舆论绑架司法”啦,简直就像巴普洛夫的狗一样灵敏。必须要严肃反驳这种观点:舆论从来没有绑架过司法,司法没有有些人想象的那么脆弱,我国历史上也就实体意义上“砸烂公检法”极短暂的时光里才确实威胁到国家暴力机器;与“舆论绑架司法”恰恰相反的是,舆论反而往往能促进司法进步。

“昆山龙哥案”想必大家都很熟悉了,这就是一起典型的舆论促进司法进步的案例。“昆山龙哥案”发生后,就有非常高清的、无死角的监控录像流出,有极大可能是内部人员有意流出的。果然相关内容引爆了社会舆论,引发了关于“正当防卫”“故意伤害”“黑社会”等话题的大讨论,直接推动了关于“正当防卫”判定的历史性大进步。

今年春节档电影《第二十条》讲的就是这个问题,有机会我详细说一说这部片子,它有些情节很真实很还原,有些情节则非常糟糕,老谋子的精明与小心眼体现得淋漓尽致。

比较好的、真实的情节,比如雷佳音拿着监控录像,一截一截给要上访的公交车司机杨皓宇看:到这,你是见义勇为;到这,你是正当防卫;到这,你是防卫过当了;到这,你就是互殴了;到这,就是故意伤害了。这简直太真实了,我看这段的时候笑着笑着就笑不出来了。

但是《第二十条》里不好的段落,就是完全抹杀了“正当防卫”认定中社会舆论的巨大、甚至是决定性的作用;反而变成了体制内“青天大老爷”雷佳音机械降神、为民做主。这就是彻底扭曲了“昆山龙哥案”的那一段事实。

电影里也说了,有哪哪年这个案,有哪哪年那个案,都是按照故意伤害或防卫过当判的,要想给这件“翻案”就是打体制内同僚的脸。按剧情创作的逻辑顺序来,这时候就应该展现出社会舆论的重要性了。但是相关剧情一点都没体现,变成了“青天大老爷”战胜了自己的心魔,一己之力天神下凡扭转不合理的现状,我们可得盼着体制内多几个雷佳音这样的“青天大老爷”呢!

说起扭曲历史这种事,王家卫拍了一个《繁花》,为“先富起来”的阶级洗地,好歹还能骗一骗没经历过那个时代的00后;可是“昆山龙哥案”这才几年啊,那时候轰轰烈烈的舆论盛况推动法治实践进步,所有人都能回忆起来,张艺谋就敢这么拍,难怪人家是“国师”呢。

这就是我在《文化革命的意义》一文中所说的,为什么运动的开始要“批鬼戏、批清官戏”,因为这否定了人民的主观能动性,否定了人民自己解放自己的唯一道路。正如文中引用当时一篇历史文献中所说:“显然,在《海瑞罢官》的作者看来,阶级斗争不是推动历史前进的动力,‘清官’才是推动历史的动力;人民群众不需要自己起来解放自己,只要等待有某一个‘清官’大老爷的恩赐就立刻能得到‘好日子’。”

老谋子真不愧是国师,说他精明睿智也行,说他油头滑脑也行,说他是装糊涂的高手也行,反正他对我们“政治正确”这条线可太清楚了,精准的避开了一切可能引起“麻烦”的内容,上面最喜欢这种又聪明又能干又有政治觉悟的耳目喉舌了。

言归正传,在批判了“舆论绑架司法”、并举了“昆山龙哥案”的正面例子后,还是要指出整个事件中有不少谣言在浑水摸鱼,比如头骨——

还有传言受害人是被活埋,都是不实信息——

就像我周末关于“爱国主义”和“民粹主义”的相关讨论一样:我们爱国不需要靠“政治谣言”和“流量密码”来确认和巩固,我们的立场和理论之所以经得起推敲不外乎四个大字:实事求是。

所以文章的最后总结一下本文所罗列的两个事实:第一,无期徒刑都很难实践真实正义,更何况我们现在对少年犯的惩罚只能说不痛不痒;第二,生活水平提高、教育普及、互联网发达,导致青少年身体、心理成熟期大大提前。

这两个事实都指向了最终的结论:关于恶性犯罪获罪的年龄应当提前。对于谋杀、强奸、绑架、纵火、投毒等人神共愤的犯罪,应当忽略其未成年身份,予以比现在更严厉、更公平的严惩,践行真正的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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