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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师范大学关于做好学校疫情防控期间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校内各相关单位及师生:
根据学校疫情防控工作的总体安排,为加强疫情防控期间实验室安全管理,切实保障进入实验室师生的人身安全和正常工作学习,特将有关事项要求如下:
1.非特殊情况,原则上禁止多人在实验室聚集,禁止开展未经允许的实验,禁止与实验室无关的人员进入实验室。后续情况按照学校整体安排执行。
2.经学校批准,因特殊情况提前返校的教职工,须按学校要求自行隔离 14 天,无异常情况,经学院批准,并报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处备案后,方可进入实验室开展工作。
3.各单位须做好每日对因特殊情况进入实验室师生的体温、实验室房间号、进入时间、手机号码、导师等信息的登记工作,于每日下午 17:00 前报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处备案。
4.对于有特殊安全需求(危险品、实验动物、仪器设备等管理)的实验场所,各单位实验室负责人要加强督促检查,确保实验室安全。
5.疫情防控期间,实验室与建设管理处联络人及联络方式:
李召虎,13227045725,lizhaohu@snnu.edu.cn
李 坤,18629030405,likun@snnu.edu.cn
陕西师范大学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0 年 2 月 3 日
微尚工作室
编辑/ 王怡宁
责任编辑/ 张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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