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税收课堂,“桂”在学习 | 房东必看!房屋租赁涉税热点答疑→

南海桂城 2023-02-24

疫情防控提醒

根据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出入桂城人流密集场所需严格执行进门三件事:扫码、测温、佩戴口罩。请市民继续履行个人防控责任,密切关注疾控部门最新防疫要求,主动配合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

日前,桂城发布通知
加强自然人住房租赁税费征收管理

如存在出租住房行为
并取得租赁收入的
应依法缴纳税费


税收课堂,“桂”在学习 | 桂城加强自然人住房租赁税费征收管理

2022-09-28


有关自然人房屋租赁
涉税热点的问题
你都了解了吗?
快来一起学习吧




一、张三将名下一套房产(房产证载明的房产用途为住房)出租给李四用作住房,每月申报租金收入1000元,并向李四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张三需要缴纳哪些税费?
上述情况中,若张三每月租金收入总额不超过15万元,享受增值税免税政策,需要缴纳房产税、个人所得税。具体计算方式为房产税1000 * 2% = 20(元);个人所得税:1000 *1.5%= 15(元)。

普惠性减免政策: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2022年第10号公告》,2021年1月1日-2024年12月31日,房产税实行减半征收,实际税率为2%。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2021年第11号公告》,2021年4月1日-2022年12月31日,月租金不超过15万元免征增值税。


二、张三将名下一套房产(房产证载明的房产用途为非住房或无法提供相关的产权证明)出租给李四用作住房,每月申报租金收入1000元,并向李四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张三需要缴纳哪些税费?
上述情况中,张三虽将名下房产出租给李四用作住房,但是张三无该房产相关的产权证明,或者现有产权证明载明该房屋用途为非住房,则是按出租非住房征收税费。若张三每月租金收入总额不超过15万元,享受增值税免税政策,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
具体计算方式为:
房产税:1000 *6% = 60(元);
个人所得税:1000* 1.5% = 15(元);
土地使用税(按年征收):桂城工业用地2.50元/㎡/年、非工业用地4.00元/㎡/年;
印花税(按次征收/合同双方):合同总金额*0.05%。

普惠性减免政策: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2022年第10号公告》,2021年1月1日-2024年12月31日,相关税费实行减半征收,房产税实际税率为6%;土地使用税桂城工业用地2.50元/㎡/年、非工业用地4.00元/㎡/年;印花税实际税率为0.05%。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2021年第11号公告》,2021年4月1日-2022年12月31日,月租金不超过15万元免征增值税。


三、出租方如何办理出租登记手续?
出租方应当自发生出租行为之日起30日内,携带:1.出租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租赁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3.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如出租方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供本项资料);4.产权证原件(或相关证明材料)或复印件;5.租赁合同原件及复印件;6.签订《委托银行(金融机构)划缴税费款三方协议书》需提供南海农商行账户(如由第三方账户扣缴,需提供第三方身份证明复印件及情况说明)到各社区协税护税点办理出租登记手续,具体登记资料以各社区要求为准。
桂城街道各社区开展房源采集和出租信息登记的时间以社区通知为准。
四、如何缴纳税费?
已签订《委托银行(金融机构)划缴税费款三方协议书》且选择批扣方式的,由南海农商行定期从账户中自动扣缴税费款。未选择批扣方式的,由出租方(或代理人)在缴款期限内前往个人出租不动产业务代征点(目前为南海农商银行各网点)进行缴纳税费款。

 

五、办理出租登记后,若登记内容发生变化或暂停出租,出租方应如何办理相关登记?
实行自行申报租金收入的出租屋,如需变更出租信息或停租的,由出租人到各社区协税护税点提交书面申请,经新市民办对变更情况或停租进行核实后由税务机关予以调整。
实行核定租金方式管理的出租屋,如需变更出租信息或特殊情况下需要申报停租的,由出租人到各社区协税护税点提交书面申请,经新市民办对变更情况或停租进行核实后由税务机关予以调整。
六、办理出租登记后,若业主转让(出售)房产,纳税人应如何办理有关登记?
已办理自然人住宅出租登记的出租方转让住房决定终止租赁行为的,应当清缴有关税费,并自终止之日起15日内,持转让合同到各社区协税护税点,办理注销登记。
七、自然人出租住房相关税费应该由谁来缴交?
自然人出租住房相关税费应由出租方进行缴交,带齐相关资料的可以由其他人代办。
八、什么情况下,税务机关可以核定纳税人的租赁月计税金额计征应缴税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五条,纳税人申报的租金收入明显偏低,又无正当理由的,税务机关有权根据有关规定核定其计税租金收入计征其应缴税费。





请自觉依法纳税
共同营造良好住房租赁市场秩序
如有更多疑问,可在评论区留言~
税收课堂 “桂”在学习












1、税收课堂,“桂”在学习 | 桂城加强自然人住房租赁税费征收管理

2、税收课堂,“桂”在学习 | 实用!《印花税法》征收管理有新变化








关注“南海桂城”视频号,获取最新动态↓↓↓






往期精彩回顾

10月22日、23日,桂城开展区域核酸筛查
约5000㎡集装箱公园开放,迎着秋风来打卡
广东新增本土19+74例!佛山疾控最新报备提醒→

南海桂城微信编辑部
来源:桂城街道零散税源协税护税领导小组
编辑:佛山新闻网 张琛
审校:肖欢欢、吕静文、吴碧霞、杨洁怡、郑晓琦

回复关键词看干货
身份证 | 迁户口|疫苗接种
核酸 | 驾照 | 积分入户 | 新生入学


 告诉我,你正在看 ↓↓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