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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关出行!桂城部分公交线路有调整!地铁新条例即将实施→
部分公交运营有调整
桂31(双向):
因罗村二中路段施工完毕,即日起,桂31线路恢复原线行驶,具体如下:
恢复行驶:城南路;恢复停靠:罗北新村、罗村二中、城南路口站。
因佛陈路辅路横江站路段管道施工,今天(5月31日)起,831线实施临时调整,具体如下:
取消停靠:横江站。
2023年6月1日起,桂04、桂06、里01、里02、里10、里11、沥02等线路的末班时间调整,具体如下:
一、桂04、桂06、里02、里10、里11、沥02、丹09等线路末班时间由原22:30调整为22:00。二、里01线末班时间由原22:30调整为21:00。三、南高33线末班时间由原来22:30调整为19:30。四、江02、江05线末班时间由原来20:00调整为19:30。
请市民留意并提前做好出行安排
这个条例7月1日起实施
2023-05-24
《条例》共八章三十七条,分为总则、规划与建设、安全保护区管理、运营与服务、互联互通等。
“开启广佛协同立法先河,助推广佛全域同城;依法授予行政处罚权,提高执法效率;完善规划层级设置,发挥规划引领作用……” 佛山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法规科科长冯岩岩介绍该《条例》亮点。其中,《条例》将广州、佛山两市在轨道建设的信息互通、运营管理、乘客守则等方面的规则以法规的形式固定下来,通过立法打造轨道交通的统一规则,推动和引领广佛全域同城。
“去年7月份我们就看文本了,进行进一步研究与论证。9月5日全体法制委委员到地铁站里进行了考察。开会过程中审议了两次,在审议过程中每一位委员都是字斟句酌。”佛山市人大代表、广东金桥百信佛山律所主任迟福强参与了《条例》的立法过程。
市轨道交通局轨道规划科科长何响良介绍,《条例》的颁布实施将有助于解决佛山城市轨道交通发展过程中存在的城市轨道交通规划建设阶段地铁保护、建设责任分工、跨市轨道交通互联互通三个突出的问题。
《条例》为佛山城市轨道交通规划线路廊道的保护设计了“源头控规、事后巡查”两个措施,明确城市轨道交通项目以初步设计批复为时间节点,设立安全保护区并建立安全保护区巡查制度,从而实现了佛山城市轨道交通“规划-建设-运营”全生命周期的保护。何响良说,“这种制度设计是全国首创。”
《条例》第四条、第九条首次以法规的形式明确了城市轨道交通建设中各级政府部门的职责和权利,改变了佛山城市轨道交通建设分工不清晰,管理较分散的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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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校:肖欢欢、罗语婷、吴碧霞、杨洁怡、张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