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社会进化的程度,就是看这个社会对弱势群体的态度。在晚清,穷人和妇女都是属于“弱势群体”。清末是一个过渡时期,茶铺从一个男人世界逐渐向妇女开放。李劼人的小说《大波》便描述这个转化的早期情形。当主人翁楚用与他的情人黄太太路过劝业场的益春楼,他请她进去喝茶,李劼人写道:中等人家妇女到宜春吃茶,也和到少城公园几处特设茶铺吃茶一样,已经成为风气。不过打扮出众、穿着考究的上等社会的太太奶奶们,还不肯放下身份,在这些地方进出。黄太太比郝家、葛家的太太们开通泼辣,少城公园的茶铺进去过几次,宜春、怀园,同劝业场对门的第一楼,几次想进去,还是觉得不好意思。
“特别座不好去。你看,都是男宾,窗口又大敞着,人来人往的。”
“那吗,到普通座去。那里就有女宾。”楚用掉头向东边那间人声嗡嗡的大房间看了看。“喏!还不少哩!”
在成都,直到晚清新政和1902年警察的出现,社会习俗限制妇女到茶馆吃茶。即使是在晚清城市改良的浪潮下,新规则仍然要求“良家妇女”远离茶铺。当然,妇女也非完全被排斥在茶铺之外,她们可以到茶铺买开水热水,或者去那里炖肉熬药。其原因,正如前面提到的,一般人家烧火用水都不方便,特别是炖肉熬药需要用火的时间比较长,经常都利用茶铺来解决。
年纪大的妇女限制较少,社会对未婚妇女或少妇的公共角色更为关注。另外,人们对中产及以上家庭妇女的抛头露面更感兴趣,下层妇女有更多机会出现在街头,人们已见惯不惊。人们对禁止的事物总是充满着好奇心,官方总是以种种原因禁止其所不愿意人们看到的东西,但是往往却使人们更趋之若鹜。1906年,可园成为第一家允许妇女进入的茶馆戏园,但这引来了众多的好奇者,他们在门口引颈围观衣着光鲜的富家女子,由于过分拥挤影响了交通和公共秩序,结果不久警察便禁止了妇女入园看戏。同年,虽然悦来茶园允许妇女进入,但使用不同的进出口,男宾从华兴街正门入场,女宾在梓潼桥西街的侧门进园。而且座位男女分开,男在堂厢,女在楼上,前面还拉上帘子,但帘子上晃动的女人风姿的影子,仍然引起楼下男人的无限遐想。最好的位子是堂座前面的包厢,用帘子分开。后来包厢取消,楼厢的帘子也拆了,于是男女可以互相观望。楼厢下面称“普通座”,价格最廉,每个座位后面加了一个木板以放茶碗。还有十几个“弹压座”,为维持秩序的士兵准备的。可园和悦来都是改良茶馆,成为当时成都公共娱乐的新形式,但其主要是为中产以上阶层服务。妇女能够进入茶铺,是成都文化发展的一个重要里程碑。在开始,进入茶铺的妇女不得不有极大的勇气面对人们的闲言碎语和好奇的目光,到辛亥革命时,中上层人家的妇女到茶铺看戏已不足为奇。在《大波》中,李劼人描述了楚用与黄太太去悦来茶园的情形:那天,是楚用特邀约她到悦来戏园看京戏。演戏当中,楚用在男宾堂座内写了一张字条,叫服务的幼童送到女宾楼座上给她,蚕豆大的楷字,写得一笔不苟:请她不要吃点心,散戏后他在梓潼桥西街女宾出口处等她,一同到劝业场前场门口去吃水饺。
因为她从楼栏边向着楚用微笑点头,表示同意,还引起堂座中好多男宾的注目;并引起服务女宾的一个老妈子的误会,故意来献殷勤,问她要不要给楚用送个纪念东西去;甚至引经据典地讲出某知府大人的姨太太、某知县大老爷的小姐、某女学堂的几个女学生都是在这里搭上了男朋友,都是她同某一个幼僮传书递柬送纪念品的。
黄太太当时又好气又好笑,还故意给那老妈子开个顽笑,凑着她耳朵说:“那个小伙儿早就是我的朋友了,我们的交情正酽哩!等我耍厌烦了,二天要另找新朋友时,再请你拉皮条,只要服伺得这些太太们喜欢,锭把银子的赏号不在乎的!”还逗得那坏东西连屁股上都是笑。
这个情节发生在楚用与黄太太有染之前。他们是亲戚,所以一起去茶馆戏园并无什么不妥。尽管他们坐在不同的区域,但男女仍然可以相互看见,还可以通过茶铺雇工进行传递信息。
虽然这只是一个小说的情节,但提供了辛亥革命前夜日常生活非常生动的描写,我们看到了人们在茶馆戏园中有怎样的行为。这个描述显示,茶馆戏园成为一个上等人家男女社交的场所,看戏、喝茶、品尝小吃等。悦来茶园的口岸非常好,离新开办的商业中心劝业场很近,在演出之后,人们可以很容易继续进行他们的夜生活。茶铺成为两性间社交的极好场所,李劼人描写的这个场景显示,茶铺雇员可能为那些“茶馆恋人”充当皮条客。对这种现象的描述不乏其人,也引起社会关注。茶馆戏园是最早允许妇女进入的公共场所,但是其他茶铺很快便紧跟这个新趋势。虽然妇女对进入茶铺与陌生男人共处一室仍然是很犹豫的,但她们也想抓住这个机会享受在公共空间的自由。妇女还给茶铺带来了更多的生意,例如当临江影戏茶园生意不好时,它请求警察允许妇女进入,但没有被批准。赛舞台茶馆演出杂技生意原来很好,但在妇女被禁止进入以后,观众大减,演出只好取消。1911年的《通俗日报》透露悦来茶园由于有女宾,故生意兴隆,该报还强调如果万春茶园允许女客,生意将会翻番,显示了女客和茶馆利润之间的密切关系。
妇女进入公共空间和茶铺,经历了许多障碍,这些障碍不仅来自传统观念对妇女公共角色的束缚,而且还在于改良精英在妇女问题上的保守态度。1910年的《通俗日报》发表的一篇题为《妇女不可听戏》的文章便表达了这种精英改良者的矛盾心情。作者对世风日下十分失望,抨击戏班子为吸引观众而上演“有害”的节目。在作者看来,观众看戏应该欣赏的是服装、表演以及唱腔,但茶铺中的氛围却与这些格格不入,“叫好的,拍掌的,不用问,必是淫戏”。更有甚者,演员“手提着裤子,口咬着手巾,哼哼唧唧……那一种声音,叫人听见,真不好受。甚至帐子动弹,解怀露胸,笑迷迷的眼,红敷敷的脸,嘴对着嘴儿,手拉着手儿”,按作者的话说是上演一场“活春宫”。作者还攻击男女平等、婚姻自由等主张是“邪说”。对于妇女不喜欢看“改良新戏”、“文明新戏”而担心。女客吸引更多的男客到戏园,他们到戏园醉翁之意并不在看戏,是那些衣着光鲜的女人们使他们大饱眼福。在演出过程中,男女在趁喝彩之时,暗送秋波。作者希望那些涉世不深、单纯的“良家妇女”,不要到戏园,以远离不良影响,家里人也应对其进行劝阻。文章还抨击戏班不顾政府禁令,擅自上演淫戏,甚至有意加入色情内容,以悦观众。如果淫戏在城内被禁,妇女则蜂拥出城。因此,作者呼吁男人要管好他们的女人,“劝劝认识字,懂得礼,顾廉耻,保名誉,管得了家的人,作得了女人主的诸君子,千万别叫妇女听戏。”那些“新式”精英在对妇女抛头露面问题上的保守态度,延缓了她们进入公共空间的过程,成为妇女追求公共生活的主要障碍之一。虽然这个时期,精英们以崇尚西方为时髦,但对妇女问题上的态度却与西方同侪们大相径庭。这个例子告诉我们,并非有新思想的人,对所有问题都是持开放的态度,有可能他在某些事情上很趋新,但同时在另一些事情上,却是非常守旧的。在传统中国社会,女性一般避免去公共场所,特别是那些休闲的地方。但是从晚清开始这种状态开始改变,妇女可以进入戏园看戏,但是也受到一定的限制。在辛亥革命之后,妇女进入茶铺看戏日多,但男女混杂却是警察明令禁止的。茶园一般采取男客女客安排在一天不同的时段,或一周内不同的日期。例如可园分“男宾座”与“女宾座”。二、五、八(即阴历每月二、五、八、十二、十五、十八、廿二、廿五、廿八)对女客开放,其余为男客时间。但如果女宾日恰逢星期天,那么也只对男宾开放,第二天则为女宾。显然,这个安排仍然是以男人为中心的。1912年万春茶园的一个广告称,9月22日和24日,白天演出只卖女宾票,3角一张,随女主人来的仆人1角,小孩半价。夜场只卖男宾,2角一张。夜场从5点半开始,9点结束。当然,这种安排对那些想到茶园看女人的男子很不利。在民初,妇女的入场政策时松时紧,女宾给允许男女同场的茶铺带来兴奋,哪怕男女分开坐,但戏到达高潮时,男客乘机站起来打望女宾,而女宾“嬉笑撩拨男宾,秩序大乱”。由于站在园外围观的人太多,经常造成交通堵塞。这种状况也成为社会改良者反对戏园里男女观众混杂的原因之一。在成都,妇女对包括茶铺等公共空间的平等权利的争取,经过了一个长期过程。在1920年代,男女混杂在茶馆里虽然并不普遍,但是茶铺为男女顾客的交往提供了空间。竹枝词反映了这个变化,如1928年的《续青羊宫花市竹枝词七十首》有两首与妇女在茶铺有关。其一:这表明这时已经有专为妇女服务的茶铺了。有文人观察到了妇女在茶铺里频繁出现的这种变化,但视为不正常现象。如杜仲良所写的《社会怪象竹枝词》中便有:这说明这个时候公园里男男女女的交往已经见惯不惊,他们一起在茶铺喝茶和聊天,还可以一起进行各种球类活动。
不过,妇女进入茶铺的限制也时有反复,据1932年的《成都快报》,中山公园向市政府报告,称该公园茶铺里,“暗娼混迹其间,藉名饮茶,暗地勾引一般无识青年走入迷途”。流氓也在茶铺制造事端,甚至发生械斗,骚扰女客,公园不得不雇特别警卫巡查各茶铺。警察因此分布告示,禁止妇女到中山公园茶铺,“以维治安”。《成都省会警察局档案》有记录显示,甚至到1930年代中期,警察仍然竭力分开男女。如1934年冬鼓楼街的芙蓉亭茶社搬到玉带桥,改名为陆羽茶楼。从1929年便在该茶铺演出的著名的盲人竹琴艺人李德才,也和其他艺人到了新址。1935年4月,警察派人“详为侦察”,称李的演出超过了规定的晚上收场时间,而且场内“男女杂坐”,有害社会风俗,令演出停止。该茶铺老板袁纪福解释说,由于正是花会期间,白天没有演出,因此只好在晚场让男女同进。由于经济不景气,演出使茶铺得以维持,如果停演,茶铺亏本无疑。茶铺依靠竹琴演唱,同时这些艺人也依靠茶铺,10个眼瞎艺人也将失去生计。袁请求警察考虑他所雇皆残疾人,保证以后演出将分开男女,并在晚上7点结束。他称全部节目都是“高雅”和有教育意义的,不会违背新生活运动的宗旨,如果发现场内有土匪和其他嫌疑活动,将立即报告警察。但警察否定了其请求,指出:“现值戒严期间,娱乐场所亟应从严取缔”。据档案资料,袁至少后来又呈交了至少三个请求,反复描述他要“维持盲人生计”,没有演出使他“蚀本不已”,指出“数十盲人亦因之断食”,说明“两方苦况再再堪怜”。警察先以戒严法为借口反复否决,但后来也松了口,表示“从缓再夺”,袁只好耐心等待。1935年5月,在演出停止一个月之后,警察所派人进行调查,复核茶铺没有违规现象后,表演便才重新开始。如果演出班子中有女艺人,也会受到政府的限制。也是据《成都省会警察局档案》,1936年戏班明德堂申请在芙蓉亭茶社演出便颇费周折。明德堂已有20多年历史,是只有4个人的小班子,其中3个人为女性,年龄在21—40岁之间,而且都有不同程度的残疾,据描写是或“眼瞎”、或“眼目近视”、或“眼昏”、或“跛脚”等。该班多年来在川东南各县巡回演出,“并无淫邪词调,荒谬声律”,所唱皆“词旨高雅,音歌纯正,足可救正人心,补助社会教育之不逮。”这个班子于1936年春到成都,先由警察批准在花会演出月余,得“各界赞许”。但花会结束后,戏班必须继续谋生活,便选择了芙蓉亭茶社。负责处理此申请的警察表示,其节目中未发现任何不道德之内容,但警局的回应是:查妇女清唱,对于风化秩序在在有关。如其散布在各街茶社内营业,妨碍甚大。兹为体恤业人等生计起见,准其另觅偏僻地点,仿照戏园规模设备,唱台不得接近街面,以便取缔,而杜流弊。
警察的策略是虽然允许这些人谋生,但尽量减少其影响。一般来讲,警察对于女艺人的控制甚严,如果她们不是残疾,则很可能会被禁止。警察要求演出场地必须远离要道,处于僻静街巷。
明德堂先找到芙蓉亭,芙蓉亭给警察提交了申请,还由一个铺保联署。所谓的“铺保”就是当时通常任何茶铺开办,都必须要另外一家店铺作为担保,如果出了问题的话,担保人也会受到牵连。芙蓉亭指出这些艺人不能开演则失去生计,甚至无法果腹。但警察仍然坚持演出地点不能“接近街面”。虽然没有得到正式许可,班子仍然开始在芙蓉亭开演。在给警察的申述中,他们强调成员“非娼妓式组合之清音工会可比”,这个说法似乎暗示唱清音者可能兼做妓女,但这有可能是由于同行竞争互相诋毁的结果。我在成都市档案馆的档案中读到过清音工会的章程,就像其他工会一样,是一个保护同业利益的工会。尽管警察确认这个茶铺是在背街的二楼,“对于风化秩序,均无妨碍,有街团首人可查”,但是警局再次拒绝批准,令取消演出。明德堂和茶馆立即再次上书,表明他们设法寻找新场地,但没有找到合适的地方。如果停止演出,演员们将无以为生。再者,茶铺与班子相互依存。没有演出,顾客减少,茶铺将亏本。经理请求在班子觅新场地的同时,准予继续演出。这样皆可“公私两全,……十余人生活有赖,不致演成流落之苦。”这年8月,班子最后找到陕西街的吟香茶楼,远离闹市,警察才批准了演出许可。明德堂的经历,不仅反映了民国时期国家大众娱乐的政策使艺人们更生计日绌,而且揭示了对女艺人的加倍控制使她们的处境更加艰难。无女艺人的演出得到许可相对容易些,也是根据《成都省会警察局档案》的记录,1936年5月,桂华科班请求警察允许三十多个清音“戏员”使用得胜下街一个茶铺演出“清戏”,申明这些戏没有“淫词”,每票卖400文,这样这些演员方能有钱购买食物等必需品。分局警察报告称,“票价甚廉”。警察局在确认班子“既无女性艺员,所唱又非淫词小调,对于风化秩序,尚无妨碍,自可暂准营业,俾维目前生活。”同意演出请求,但表示要认真监视节目内容。另一份警察的报告称,得胜下街后面是一个米市,那里有一个台子可以演“清戏”,但只能白天上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