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说:若故意犯罪赎罪的祭就没有了?
希伯来书10章26节的经文,看似简单明了,事实上却常常被许多人误解。因为我们每个人学习圣经知识时,都难免会受到主观情绪的影响,而人主观的思想有时是合乎真理的,有时却是违背真理的。所以,主观不是绝对的坏事,但被主观蒙蔽了眼睛,就必定无法看清事物的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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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伯来书10章26节说:因为我们得知真道以后,若故意犯罪,赎罪的祭就再没有了。这句话前面半句非常简单明了,得知真道就是指明白真理,故意犯罪,就是明知故犯。所以,许多弟兄姊妹在解释这节经文时就说,如果你明知故犯,故意犯某一种罪,悔改也得不着赦免。
这样的理解,粗看确实没有问题,用意也是好的,就是劝人不要故意犯罪,正如世人所说的,明知故犯,罪加一等。基督徒怎么能故意犯罪呢?如果故意犯罪,神还会赦免他吗?这样,对于警戒人们犯任意妄为的罪,是有益的。
然而,如果这样理解是正确的话,万一有人故意犯罪了呢?他还有悔改的机会吗?
有人说,如果你是真正重生的基督徒,会故意犯罪吗?
这话虽然说的义正词严,用意也是好的,却并不能反映事实的真相。因为重生的基督徒也难免会犯明知故犯的罪。所以,诗人大卫祷告说:求你拦阻仆人不犯任意妄为的罪,不容这罪辖制我,我便完全,免犯大罪【诗19篇13节】。大卫知道自己人性的软弱,有可能会故意犯罪得罪神,所以求神保守他,拦阻他不要犯任意妄为的罪。事实上,大卫也犯过故意的罪,当他被情欲蒙蔽的时候,跟拔示巴同房,谁说不是明知故犯呢?他当然知道奸淫是不对的,他谋杀了乌利亚,难道不知道杀人者当偿命吗?但是在当时的环境之下,他虽然明知不能犯罪,还是胜不过私欲。但不可否认的,他的犯罪也有故意的成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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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大卫奸淫杀人的事,也许有人觉得他故意的成份不是很大的。这话也有一定的道理,事实上,我们日常生活中所犯的罪,多少带着明知故犯的成份,只是故意的成份所占的比例有大小之别罢了。举一个简单的例子,一位弟兄被某人激怒了的时候,他就开始骂人,有人劝他说,不要骂呀,你是基督徒。他说:”是可忍,孰不可忍,今天就是死也骂了再说了。“等到他吵完架,回到家中冷静下来时后悔了。这位弟兄刚才不是故意犯罪吗?他认罪悔改还有用吗?神还会赦免他吗?
当我们用故意犯罪,不得赦免来警戒人时,用意是好的,但是,当有弟兄姊妹真正出现故意犯罪的情形时,问题就棘手了,我们就把自己逼到进退两难的地步了。有时我们看似好意的教导,反而让某些人陷在更大的罪里,因为有的人可能会走向另一个极端,反正我故意犯罪,不得赦免了,反正永生没有份了,那就破罐子破摔,只管犯罪吧!还有一种人呢?可能一直处在绝望迷茫之中,知道离开主没有别的出路,可是一想到自己曾经故意犯罪,还能得赦免吗?结果就长久在苦痛之中挣扎,不知何去何从。
造成这种情况的根本原因,是在于我们主观的错误解经产生的副作用,虽然我们的用意是好的,虽然在大部份情况之下,也看不到什么恶果,但是,背离圣经原意的好意,必然会产生毒副作用。
记得在天路历程中曾提到一个故意犯罪的人,再也没有悔改的机会,笔者曾经写过两篇文章,对这个问题作出一些辨析,《天路历程中"堕落"先生给基督徒的警戒》,《是谁把他关进铁笼里的?》文章就天路历程中堕落的故事,可能引起读者误解的地方作了一些说明。
再回到希伯来书10章26节这经文上来,为什么一句看似简单明了的话,会被人误解,到底错在哪里呢?这节经文正确的解释是什么呢?
因为我们得知真道以后,若故意犯罪,赎罪的祭就再没有了。正确理解这句话的关键就是在后面的赎罪的祭,基督徒知道,赎罪的祭只有一样,就是耶稣基督为我们的罪献上为祭,为我们被钉死在十字架上。这是唯一的赎罪祭,所以,除他以外,别无拯救,因为在天下人间,没有赐下别的名,我们可以靠着得救,只有耶稣才是救赎主。
若故意犯罪,赎罪的祭就再没有了,意思是,如果故意犯罪,除了耶稣这个赎罪祭之外,再没有别的赎罪祭了。很明显的,这里的故意犯罪,是指明知真道却犯背道的罪。弃绝了救主耶稣基督,这样的人,就没有其他赎罪祭可以救赎他了。再加上这种人是明知只有耶稣是唯一的救赎主,却硬着心故意拒绝基督,也是不可能再悔改的。
刚才参考了一下天主教思高本的翻译,发现这里把故意犯罪指的是什么罪译出来了:因为如果我们认识真理之后,还故意犯背信的罪,就再没有另一个赎罪祭了, (希伯来书 10章26节)
【希伯来书10章26-27节】因为我们得知真道以后,若故意犯罪,赎罪的祭就再没有了,惟有战惧等候审判和那烧灭众敌人的烈火。这里提到故意犯罪,只有等待将来地狱的刑罚。是指一个人明知真道却故意背道,故意弃绝基督的救恩,结局只有灭亡。
但是在现实生活中,如果确实有某人在主观上故意的情况下犯了某一种罪,只要他以后能够真心悔改,就必得着赦免。在主观上故意犯罪的不外乎两种人,一种是像大卫一样虽然已经重生,却在灵性低潮之时因软弱而故意犯罪。另一种是未重生的挂名基督徒,顺着本性的私欲故意犯罪。无论是哪一种人,只要他有生之年能真心悔改,就必得赦免。
换句话说,一个人只要不弃绝基督,神必不会弃绝他,一个人只要活着,就有悔改得救的机会。
在此我辨析一下王素艳在留言中提到的故意犯罪的问题。王素艳在我的文章后留言说重生之人会循环犯罪,也会故意犯罪,但不会犯亵渎圣灵的罪。从理论上来说,王素艳本人虽然一再的犯罪,明知基督徒不可恶意咒诅人,却仍然硬着心故意犯罪作恶。也不排除她虽然已经重生,却陷入撒但的网罗,以致犯罪而不觉有罪的可能性。
但是王素艳一定要明白一个事实,她在网络上故意硬着心恶毒咒诅人的行为,本身就带着亵渎圣灵的成份。因为这种行为是轻慢施恩的灵,明知基督为我们罪人付出生命的赎价,却故意犯罪藐视基督的救赎,这本身就是一种很可怕的罪。我劝王素艳和盲目跟从她的人留意圣经上的教导:我们用舌头颂赞那为主、为父的,又用舌头咒诅那照着 神形像被造的人。颂赞和咒诅从一个口里出来,我的弟兄们,这是不应当的【雅各书3章9节】。
王素艳到底有没有重生我们不敢论断,因为只要她今生在世能真心悔改,就必得救。但她若一直硬着心,自以为自己不会弃绝基督的救恩,自以为自己的救恩是永远稳固的。以至到死也无法为自己的恶行悔改的话。就显明她只是一个头脑有基督救恩的知识,却没有真正全人降服于基督,没有真心接受基督救恩的人。正如雅各所说的:你信神只有一位,鬼魔也信,却是战兢。王素艳信救恩是稳固的,这一点她信得不错,但是岂不知寻迷羊异端也是这样信吗?没有重生的人也可能会充满自信的说:得救完全是神的恩典,不在乎人的任何行为,我已经因信称义了,我已经得救了,神必保守我到底,我永不会灭亡,但事实上他们的结局却是灭亡。因为他们的自以为得救只不过是自欺欺人而已。正如主耶稣所说的:唯有遵行神旨意的人,才能进神的国。恶人若不离开自己的恶行,即使每天称呼主啊、主啊,即使每天热心于传道赶鬼,结果也是徒然的。即使他能让别人得到某种益处,有一天自己却要被神弃绝。(参太7章21-23)
虽然蒙了重生的人也有可能会故意犯罪,因为每个人都难免会有软弱的时候。但是故意犯罪的人一定要明白一个事实,他很可能是一个未蒙重生的人。所以我们要常常省察自己的信心,察看自己里面的生命,像不像一个真正重生的人,当我们犯罪时,就要及时悔改。免得被罪缠住,心里就刚硬了,以致根本无法生出悔改之心。盼望每个承认自己是信耶稣的人,都当抓住现在的机会,认罪悔改,如果错失时机,悔之晚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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