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理解传福音的目的是为了荣耀神?
今日在微信上看到布易士的一段话:
“让我用问题的形式来表达,「传福音的主要目的何在?」答案是:「传福音的主要目的是荣耀神。」
但在传福音的事上,这种目的是以两种方式达成的:(1)当人被拯救时,神的恩典和怜悯就得了荣耀;(2)不信的人为自己的罪受刑罚时,神的公义和能力就得了荣耀。”
笔者发现,今日许多名人名言虽然非常宝贵,但是读起来总觉得似乎隔着一层薄雾轻纱,蒙蒙胧胧的似懂非懂,因此,正确的解读是很有必要的。
为什么说传福音的主要目的是荣耀神呢?哪一个人想出去传福音的时候,会说:”为了荣耀神,我们去传福音吧?“因为我们去传福音,是被主的爱所激励。主既然为我舍命,我怎能不爱那些在黑暗中的灵魂呢?使徒保罗表达自己传福音的心态时说:“无论是希腊人、化外人、聪明人、愚拙人,我都欠他们的债,所以情愿尽我的力量,将福音也传给你们在罗马的人。”(传1章14节)可见保罗传福音是出于一种深深的负债感:我既已蒙神如此大的恩典,怎么能眼看着世人因蒙昧无知而灭亡呢?我必须把神的福音告诉他们,让更多的人也跟我一样蒙恩得救,与我同得福音的好处。他感觉到自己欠这个世界爱心的债,他认为必须尽力把福音传开拯救那些失丧的人。说传福音的主要目的是为了荣耀神,这话从何说起呢?
我想,也许是语言表达上的不足之处,引起我们的疑惑,或许更合适的表达应该是:福音的终极目的就是叫神的名得荣耀。
另一方面,也不可否认,可能跟我们个人的领悟力不足有关。比如当我们非常努力的去传神的福音,可是结果一年、两年、甚至十年过去了,似乎看不到一个果子,那时你会怎么想呢?你肯定会想,我传福音的目的是为了拯救人的灵魂,可是现在看来我是彻底失败了,因为没有看到任何果效。
这时如果有人告诉你,只要你尽自己的本分去传福音,不论有没有人得救,你都已经荣耀了神的名,因为罪人拒绝福音而被定罪时,同样彰显神的荣耀,这时你就再也不会灰心失望了。你再也不会说:“不传了,反正传了也没有人信。”因为你知道,看似没有果效,事实上仍然是有果效的。因为神拯救罪人和审判罪人,同样显出他的荣耀。而我们在基督里的劳苦,是绝不会徒然的。
主耶稣吩咐门徒说:“你们往普天下去,传福音给万民听。信而受洗的必然得救,不信的必被定罪。”【可16章15-16】当信福音的人蒙拯救时,他们就因着神的慈爱和怜悯而归荣耀与神。而不信的人原本就是被定罪的人,但却在神藉着蒙恩的人向他伸出怜悯的手时,依然心里刚硬不悔改。将来受神公义的审判时就更显明他们被定罪是应当的。真神既有慈爱怜悯拯救罪人,也有公义审判不悔改的恶人,唯有这样的神才是配得一切荣耀和尊贵的。
以弗所书第一章告诉我们,神在创立世界之前就在基督里拣选了我们,叫我们藉着相信耶稣罪得赦免,成为神的儿子,得着天上的基业。这原是那位随己意行作万事的,照着他旨意所预定的,叫他的荣耀,从我们这首先在基督里的人可以得着称赞。(弗1章11-12节)可见救赎的终极目的,就是叫神的名得着称赞。
布易士的这段话,我个人的理解是:基督救赎的终极目的是为了神的荣耀,因为凡是叫神得荣耀的事本身就是荣耀的,当我们传福音的时候,神的荣耀藉着两方面得到彰显:一是罪人蒙了神的怜悯而将荣耀归给神。二是拒绝福音死不悔改的人被福音定罪显明神的公义,因而彰显神的荣耀,因为神是凭着他的大能按公义审判万民的主。
荣耀归于至高全能的真神!
注:以上仅是个人的解读,仅供参考,欢迎大家发表不同的见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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