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码!这部法规如何助推优化厦门营商环境?投资创业的一定要看
《条例》的施行,是我市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致厦门经济特区建设40周年贺信重要精神的实际举措,也是我市深入开展“提高效率、提升效能、提增效益”行动的有力抓手。
通过“免申即享”平台, 厦门麦丰密封件有限公司已经享受5笔政策资金,领取了近400万元的补贴奖励,公司有关负责人表示:“无需跑腿,无需申请,政策补助‘一键领取’,非常便捷。”
图片来源:厦门工信
积极贯彻《条例》,解决企业反映强烈的涉企政策“申报难”“兑现难”问题,我市以企业专属网页为基础,探索打通惠企政策“最后一公里”,将企业“上门找政策”变为政府直接“上门送政策”。截至5月12日,“免申即享”惠企政策兑现平台累计上线75个政策,惠及1275家企业,兑现金额已超过3亿元。
我市于全省率先探索推行“一业一证”改革,首轮推出10个行业,共发放行业综合证3000余张;
“最多跑一趟”改革不断向公共服务领域延伸,全市供电营业厅和市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实现水电气网联办业务“一表申请,一窗综办”;
我市首家“智慧办税厅”揭牌亮相,纳税人可享智慧办税新体验——一秒测温认证、精准导税分流、慧眼智能体检、远程互动辅导、智能交互宣传……
比如
为解决“送达难”,我市在全省率先实现企业送达地址告知确认机制,市场主体通过市商事主体登记及信用信息公示平台申报年报时,应当确认法律文书送达地址,承诺对送达地址的真实性负责,从而提高涉企案件送达效率。
《条例》施行以来,在市人大的监督和指导下,我市相关部门对照责任分工,加强宣传培训、出台实施细则和工作方案,扎实推进落实,我市营商环境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持续提升,改革覆盖面持续扩大,市场主体对改革的获得感持续增强。
《条例》七大创新亮点
划重点
这部《条例》具有七大方面的创新亮点
一起来看看
明确责任分工,建立市、区两级协调工作机制,明确政府主要负责人是优化营商环境的第一责任人,确定发展改革部门为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主管部门。
建立考核督察和鼓励创新机制。
发挥人大监督作用,保障优化营商环境各项制度落实落地。
针对市场准入和退出问题,实行市场准入和住所、经营场所负面清单制度,探索建立市场主体除名制度,便利企业注销。
降低信贷成本,破解融资难、融资贵问题。
引导和支持企业技术改造,保护知识产权。
优化人才政策,着力破解招工难,创新用工模式,形成多层次、多渠道有效的用人保障体系,促进我市人力资源市场良性发展。
强化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按照“最多跑一次”的目标要求,完善“一件事”集成套餐服务,编制政务服务清单和办事指南。
深化审批制度改革,编制全市统一的行政许可事项清单,推行告知承诺制、容缺受理、一业一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改革等。
强化政务诚信建设,按照承诺和合同依法履约,及时办理竣工结算和财务决算。
以数字赋能推进营商环境建设,推动政务数据共享开放,明确电子材料的法律地位。
推动涉企、惠企政策执行,健全政企沟通机制,推行涉企政策“免申即享”。
建设现代产业体系,制定产业发展规划、支持重点产业链发展、加大产业招商力度,提供用地保障,支持企业上市,保障中小企业发展,坚持补链强链延链。
推进产业园区标准化建设,推动产城融合。
提升水、电、气等市政公用服务水平,规范中介服务。
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弘扬企业家精神,确定营商环境日。
塑造城市品牌,提升城市文化发展、环境保护、住房保障、公共服务水平,体现厦门营商环境的地域特色和优势。
完善基础设施等民生保障,建设平安稳定的社会环境。
建立跨部门、跨区域的口岸管理协调机制,便利口岸通关、规范口岸收费。
明确和细化政府及有关部门为市场主体发展涉外贸易活动提供的具体服务。
保障市场主体海外投资权益,建立涉外知识产权应急援助,探索建立与国际通行规则接轨的商事争端解决机制。
加大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力度,加强政府与法院的联动性,提高破产工作效率。
加快构建和完善事前、事中、事后新型监管机制,建立从轻、减轻或者不予行政处罚清单,探索形成市场主体全生命周期监管链。
用法治力量
助推打造国际一流营商环境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厦门经济特区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实施两个多月来,备受社会各界关注。“这不仅标志我市优化营商环境制度建设进入新阶段,更释放出厦门亲商安商扶商、与企业共兴共荣共赢的强烈信号”,昨日,市人大法制委主任委员郭晓芳告诉记者,《条例》实施以来进一步提振了市场主体信心,有效增强了厦门的投资吸引力。
市人大常委会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论述,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优化营商环境决策部署、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充分发挥厦门“多区叠加”政策优势和经济特区立法先行先试优势,制定出台该《条例》。
来源:厦门日报视频号
“《条例》之所以备受关注,是因为它从总则到具体篇章,始终贯彻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原则,坚决落实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的要求,以市场主体需求为导向,以转变政府职能为核心,为各类市场主体投资兴业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受到许多投资者、创业者和企业家的高度认可和期待。”
在七个方面
进行制度创新
《条例》历经四审
其立法过程
正是市人大常委会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
一次生动体现
采取登报等形式广泛征求对《条例》草案的意见,草案审议修改期间反复听取各类型企业、审批机构、公用企事业单位等100多家单位的意见建议。
在《条例》草案第四次上会审议前,市人大常委会分成11个调研组深入基层、深入企业开展调研,广泛听取意见建议。
通过“请进来”与“走出去”有机结合,逐条研究收集到的400多条意见建议,把对市场主体高度关注的人才和住房保障、优惠政策申请、提高审批效率等焦点问题的建议吸纳转化为《条例》具体规定。
《条例》主要在
创新营商环境工作和监督机制、
营造公平开放的市场环境、
提升便利高效的政务服务水平、
打造良好产业发展环境、
建设宜居宜业和谐包容的人文环境等
七个方面进行制度创新
《条例》规定实行市场准入和住所、经营场所负面清单制度,探索建立市场主体除名制度,建立从轻、减轻或者不予行政处罚清单,探索形成市场主体全生命周期监管链。
为了提升政务服务水平,《条例》提出,按照“最多跑一次”的目标要求,完善“一件事”集成套餐服务。
以数字赋能推进营商环境建设,推动政务数据共享开放,明确电子材料的法律地位。
推动涉企、惠企政策执行,健全政企沟通机制,推行涉企政策“免申即享”。
《条例》还规定每年11月1日为“厦门营商环境日”。
业内普遍认为
该《条例》的落地见效将为厦门打造最优营商法治生态,有效释放全社会创新创业创造新动能,有力提升城市吸引力、竞争力,更大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更好稳定市场预期,保持经济平稳运行。
让更多市场主体
了解法规用好政策
“法规实施前,以及实施以来的这两个多月,市人大常委会不断加大宣传力度,召开新闻发布会,举行宣传贯彻座谈会,邀请市政府相关部门、企业界市人大代表等进行交流探讨,对《条例》进行再宣传再解读,就是为了营造优化营商环境浓厚氛围,让更多市场主体了解法规,用好政策。”
下一步
市人大常委会将把推动《条例》
落地见效作为履职工作重点
持续用力、一抓到底、久久为功
市人大常委会将采取市、区、镇(街)三级联动方式,加大《条例》宣传普及力度,营造浓厚舆论氛围,提高法规知晓率,推动法规深入人心。
市人大各专委会将结合自身职能推动法规实施,对政府相关部门履职情况开展监督调研,督促相关部门尽快制定配套制度措施,切实履行工作职责。
充分发挥各级人大代表作用,推动代表关心关注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积极建言献策。
同时,市人大常委会将适时组织代表开展优化营商环境视察活动,听取市政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落实情况的报告,解决市场主体反映强烈问题、推动尽快补齐我市营商环境短板弱项。
此外,市人大常委会还将进一步加强优化营商环境建设课题研究,摸清情况、找准关键,提出针对性对策建议,促进我市营商环境建设再上新台阶,助推我市努力率先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
厦门日报社新媒体中心出品
记者:刘艳 詹文 图片来源厦门日报图片中心 视频拍摄:黄少毅 剪辑:谢佳诺
编辑:卢婷雯 值班主任:蔡萍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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