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头卡防盗窗想坐地铁?这个播放量千万的视频,真相竟是……
小伙头被防盗窗卡住
想乘地铁去找消防?
但让大家万万没想到的是
这个看似真实的视频
竟是改编的!!!
视频真实性存疑
可能是借机炒作
昨日上午
厦门日报记者
在微博、抖音等社交平台上搜索发现
“男子头卡防盗窗坐地铁”一事
登上新闻热搜
并被本地及外地多家媒体转发报道
转发报道称,5月25日,厦门一位男子扛着防盗窗站在地铁安检口,被他人拍照上传至网络,并配文“小伙头被防盗网卡住,想乘地铁去找消防”。
截至昨晚,仅几家媒体在抖音平台发布的相关新闻,点赞总量就接近50万,业内人士分析,观看量应该在千万以上。
图片来源网络
此事经报道后,5月27日,当事人在个人主页发布了一段此事全程的视频。视频里男子顶着防盗窗外出打算去医院求助。在地铁站门口打算坐地铁,被工作人员拦住。最后,他回到家中自行通过洗发露洗头的方式拿掉了防盗窗。
记者从当事人社交平台的个人主页显示看到,当事人拥有千万粉丝,目前,该条视频点赞量已过百万,评论达十万余条。其中有人质疑该条视频的真实性,认为可能是借机炒作。
旨在进行安全教育
未告知公共交通方详情
记者了解到
当事人隶属本地一家短视频内容公司
是抖音上一位发布
剧情、搞笑类内容的博主
该公司相关负责人表示,该视频是借鉴他人真实经历,经过一定的戏剧手法改编的,旨在以幽默手法提醒大家注意防盗窗的使用、安装安全。
不过记者在其抖音主页的个人介绍里,并未看到任何与网红、段子或从属公司有关的信息。不翻看他的其他作品,根本无法得知他是发布剧情、搞笑类内容的博主。
“头卡防盗窗根据真实事件改编,因剧情需要,所使用及展示皆为提前准备的拍摄道具,并在视频中多次备注‘请勿模仿’。”该公司称,所展示的防盗窗为准备的拍摄道具,事发时有人同行拍摄,视频内容是在与各方提前或现场沟通、协商得到允许后,并保证博主人身安全、公共秩序安全的情况下拍摄的。
随后
记者查阅了
《厦门经济特区轨道交通条例》
其中明确规定
在轨道交通车站、列车等设施内
拍摄影视作品、广告
应当经轨道交通经营单位同意
并不得影响轨道交通的正常运营秩序
被问到拍摄前是否与本地公共交通方协商,对方表示“并非没有对接”但并未告知详细情况,称视频里并没有乘坐任何交通工具,保证不违反公共秩序。
已混淆新闻与段子的边界
形成不良影响留下安全隐患
本地专业救援人士告诉记者,为了拍视频把头钻进防盗窗,本身就是一种错误的示范,可能会误导部分儿童和年轻人,造成占用公共救助资源的情况;同时,视频传达的救援方式也不科学,存在较大的安全隐患。救援人员强调,市民遇到此类情况,应第一时间拨打119等待救援。
针对此事的社会影响
记者还咨询了
传播学教授和律师
▼厦门理工学院
影视与传播学院教授林小勇:
网络传播的底线是不能违法,而在法律底线之上则提倡风清气正的网络空间,其边界就是要符合社会文明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从真实性、传播取向、社会文明层面上看,该视频有往传播内容边界游走的嫌疑。
首先,这个视频刻意痕迹较明显,从传播表达的价值取向而言,该视频主旨既不是安全教育,也没展示该怎么预防、怎么脱离的正确方法,以荒诞搞笑博取关注进行传播的成分更多;其次,从社会文明角度出发,此视频名义上打着安全教育的旗号,实际已经有意无意地在混淆新闻与段子的边界,占用公共资源,甚至干扰公共秩序,而且还会形成不良示范,留下安全隐患。
北京盈科(厦门)律师事务所
许东律师:
若拍摄地在厦门,视频体现的内容并非真实现象而是拍摄创作,又未事先获得轨道交通经营单位许可的情况下,可能涉及违反《厦门经济特区轨道交通条例》的规定。
广大市民应正常安装使用防盗工具,避免造成无谓的身体伤害或时间损失。确实遇到无力解决的问题时,可以及时寻求相关部门的帮助,但同时也要避免哗众取宠的行为,以免浪费社会公共资源,影响公共交通运营秩序。
记者:蒙婧
编辑:曾欣悦 值班主任:蔡萍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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