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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莞马期间这些区域已禁止Ta闯入,违者将被警方处罚!

2017-11-19 幸福松山湖


一眨眼

今年莞马已经进入倒计时

莞马期间除了交通管制

还有那些需要注意的呢?



跟着松湖妹一起来看看

近日,东莞市公安局根据广东省公安厅《关于加强无人机等“低慢小”航空器安全管理的通告》(粤公通字〔2017〕118号,以下简称《通告》)有关规定,发布通告:我市定于2017年11月26日,禁止未获得批准的无人机等“低慢小”航空器在“莞马赛”路段上空飞行。


全市范围内,无人机等“低慢小”航空器要继续严格执行《通告》规定。



(网络图)


禁飞路段

市中心广场及周边路段—鸿福路—黄旗山城市公园及周边路段—东莞大道—鸿福东路—八一路—松山湖大道—金富路—市篮球中心及周边路段—迎宾路—新城路北—新城路南—沁园路—松山湖(生态园)管委会及周边路段


其中松山湖的禁飞路段

松湖妹已经标红

爱好无人机飞行的松湖人可要注意啦!

具体通告如下

第16届亚洲马拉松锦标赛暨2017东莞国际马拉松期间无人机等“低慢小”航空器安全管理工作通告


第16届亚洲马拉松锦标赛暨2017东莞国际马拉松(以下简称“莞马赛”)将于2017年11月26日在我市南城街道、东城街道、寮步镇和松山湖(生态园)举行。根据广东省公安厅《关于加强无人机等“低慢小”航空器安全管理的通告》(粤公通字〔2017〕118号,以下简称《通告》)有关规定,我市定于2017年11月26日,禁止未获得批准的无人机等“低慢小”航空器在“莞马赛”路段(市中心广场及周边路段—鸿福路—黄旗山城市公园及周边路段—东莞大道—鸿福东路—八一路—松山湖大道—金富路—市篮球中心及周边路段—迎宾路—新城路北—新城路南—沁园路—松山湖(生态园)管委会及周边路段)上空飞行。全市范围内,无人机等“低慢小”航空器要继续严格执行《通告》规定。

违反规定在全市范围内起飞的,我市公安机关将依法采取紧急处置措施;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附:广东省公安厅

《关于加强无人机等

“低慢小”航空器安全管理的通告》

(点击放大查看)

什么是“低慢小”飞行物呢?


《通告》指出,“低慢小”飞行物是指飞行高度低于500米、飞行速度小于200公里/小时、雷达反射面积小于2平方米的飞行目标,主要包括无人机、轻型和超轻型飞机、轻型直升机、滑翔机、三角翼、滑翔伞、动力伞、热气球、飞艇、航空航天模型、空飘气球、孔明灯等。




来源:东莞市公安局,莞香花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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