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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10年!江阴已经开始实行!
根据国家重要决策部署
2020年1月1日0点起
长江干流全线和重要支流
开始为期10年的禁捕期
农业农村部发布关于调整长江流域专项捕捞管理制度的通告,自2019年2月1日起,停止发放刀鲚(长江刀鱼)、凤鲚(凤尾鱼)、中华绒螯蟹(河蟹)专项捕捞许可证,禁止上述三种天然资源的生产性捕捞。江阴也将同步停止发放刀鲚(长江刀鱼)特许捕捞证。
→2015年年底,为更好地养护水生生物资源,保护水域生态环境,原农业部对现行长江禁渔期制度进行调整完善。禁渔期调整为每年3月1日0时至6月30日24时,比往年提前了1个月。禁渔期间,凤鲚(凤尾鱼)、刀鲚(长江刀鱼)、中华绒螯蟹(河蟹)捕捞试行专项管理,在开捕期间,所有捕捞渔船必须持证捕捞。
→2018年,国务院出台《关于加强长江水生生物保护工作的意见》,要求加快建立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补偿制度,到2020年,长江流域重点水域实现常年禁捕。
深入宣传发动
2019年9月,江阴相关部门和沿江村(社区)组织力量深入渔户调查摸底,逐户核查家庭情况、渔船网具、船舶证书、社会保障等信息,宣传江苏省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工作政策,开展渔民退捕转产发动工作,解读退捕补偿政策和相关保障措施。
出台补偿办法
长江渔业物种之危,仅举刀鱼为例:据《江阴市志》记载,江阴长江刀鱼年捕获量1956年为最高,达174吨,至1987年也有106吨。随后,刀鱼产量开始锐减,2002年以后,江阴刀鱼年产量不足百吨,2011年江阴刀鱼的捕获量不足0.5吨,仅为高产期的0.28%。
2020年的第一个工作日,
点
数钱数到手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