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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苏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举行“四联建五支援”机关基层党建共建结对签约仪式
为打造友好交通先进典范城市
提升广大文明交通参与者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苏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推出
“执法有温度,文明有礼遇”系列措施
根据公安部交管局有关工作规定
于2021年7月26日起
在全省率先试行对机动车违法停车行为
实行“先行提醒纠正”的执法模式
在2022年7月1日起
对违法停车先行提醒纠正执法模式作部分调整
(可戳图片了解详情)↓↓↓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在提醒纠正的同时予以处罚
1
在城市快速路或者严格管理路段违法停车的
2
压占人行横道、网状线违法停车的
3
违法停车造成车辆缓行或者拥堵的
4
违法停车造成交通事故的
5
同一机动车当日已被提醒纠正后,再次实施违法停车行为的
与此同时,交警部门对上述情形违法停车行为,在依法取证、处罚的同时,对影响交通安全、通行秩序的车辆,将采取拖移措施,消除安全隐患。对在其他非严管路段、情形的违法停车行为,公安交警部门仍执行“先行提醒纠正”执法模式。
苏州交警将持续强化城区主次干道、商业街区、公共广场、车站码头、公园景区的停车秩序管理,对乱停车特别是多次乱停乱放的车辆加大执法查处和执法清障力度。对乱停车等交通违法当日已被绿单警告后仍再次触犯的,加大处罚力度。请广大市民积极配合,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规范停车,共同营造文明、安全、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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