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天热,就可以不用戴头盔?

苏州交警 2023-01-01

进入夏天

又到了一年中最热的日子

在烈日下

一部分电动自行车驾驶人

将安全头盔抛到了一边

“又闷又热,不戴了。”

不戴安全头盔

偷得了这一时的清凉

那么

代价是什么呢……




警示案例一

近日8时许,在园区亭青街唯澄路口发生了一起电动自行车与机动车碰撞事故,其中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受了伤。

民警现场调查并查看路口视频:周某驾驶小轿车沿着亭青街行驶至唯澄路口时,由于前方车多缓行,周某转出车流向左侧车道行驶;而此时冯某带着孩子,在烈日下“迫不及待”地驾驶电动自行车“闯红灯”从车流中穿出。



冯某的突然出现,且处于周某的视野盲区,导致两车避让不及发生相撞。冯某还因未佩戴安全头盔头部受了伤,目前该事故已移交园区交警事故中心处理。





警示案例二

近日14时许,园区湖西中队民警接到报警称在苏雅路星海街路口,发生了一起电动自行车与小轿车的事故。

民警调取监控后发现:当时电动自行车驾驶人无视红绿灯指示“闯红灯”通行,且违法乘坐在后面的人员未佩戴安全头盔。在与小轿车发生碰撞后,电动自行车上的两人都倒地受伤,后被120急救人员送至医院救治。目前,事故已移交园区交警事故中心进一步处理。

驾驶电动自行车上路一定要依法文明行车
要把安全放在第一位违法行驶+没戴头盔=没了安全底线发生事故时,极大可能酿成悲剧!


文明交通  从我做起

驾驶非机动车特别注意:

1、按照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禁止逆向行驶;
2、应当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在没有非机动车道的道路上应当靠车行道的右侧行驶;
3、驾驶电动自行车必须年满十六周岁,不得违法载人;
4、不得醉酒驾驶非机动车;
5、转弯前应当减速慢行,不得突然猛拐,超越前车时不得妨碍被超越的车辆行驶;
6、不得扶身并行、互相追逐或者曲折竞驶;
7、电动自行车驾驶人、乘坐人必须佩戴安全头盔;
8、对电动自行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罚款处罚;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交警可以扣留其车辆。

交通安全警钟长鸣夏日安全不容忽视

苏州交警也将持续开展常态化查处行动

引导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各行其道

 纠正不文明交通出行习惯

依法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

再次提醒所有人

无论机动车还是非机动车

一定要严格遵守交通法律法规

另外,无论天多热

为了您的安全

请带好头盔再出发

编 辑丨周 洋

核 发丨刘 军

分 享 安 全 理 念

共 建 苏 州 规 矩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