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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有自己的玩物吗?一个非人类的朋友 | 话题

2017-08-26 每日书作者们 三明治



这次每日书同题共写的题目是“玩物”,可以写任何一个非人类朋友,甚至洗澡的浴球也可以。脑海中浮现出《重庆森林》中梁朝伟对着毛巾说话的场景。


不出所料,很多学员写了宠物;而宠物之外的“玩物”,折射出一个大千世界:


桃子写了一包纸巾,简直像写了一个初恋情人;


Xi Liu写了小时候看人斗牌的经历,那些孩子的活跃、热情、恣意放纵愉悦了她的寂寞时光;


Stacy写了一个蝴蝶夹子,却带出一个温柔聪慧的女孩的悲惨命运;


咕咕写的跳皮筋更是九曲回肠,一步一意外,从过去写到如今。


阅读每日书作者们更多关于“玩物”的同题写作,请查看今日三明治推送的另一条。



《我童年的“奢侈品”,一包纸巾》

作者:桃子


我上初三的时候,姐姐考上了县城最好的高中。爸妈不放心我一个人在小镇上学,也不放心让姐姐一个人去县城闯荡,于是就托关系、交赞助费,把我也放进了姐姐考上的那所中学。


因为在那之前的十几年里,我大部分时间都在村里或小镇上生活。所以,县城对我来说简直就是一个全新的世界,一切都很新鲜。


印象最深的是一款心相印的餐巾纸。在来县城上学之前,我甚至不知道世界上竟然还有卫生纸能散发香味,那种惊讶估计不亚于乾隆发现了一个香妃。


记得那款餐巾纸的外包装的颜色是,淡淡的蓝色和淡淡的粉色。具体印着什么图案已经忘了,可能是玉兰花,但我好像从来没有看清过。只是纸巾的味道是玉兰花香,很好闻,所以我猜测图案估计也和玉兰有关。纸巾的外包装形状,就是最普通的皮夹装,两边对开那种。


有一天我跟姐姐说,我想买一包纸巾,但俭省的姐姐马上呵斥我,说“不能买”。


姐姐的反对是有道理的。在十几年前的时候,那么一小包纸巾就已经卖到了5毛钱,要知道,当时吃一盘炒粉,也不过2块钱,还是加肉丝的。如果只加鸡蛋,那就只需要1.5元。


我拗不过姐姐,也不好意思用本来就不多的钱,去买一件可有可无的“奢侈品”。


不过,我每天放学路过小卖部门口的时候,都会对着那款纸巾投去一个深情款款的眼神。当我看到别的学生买下它的时候,心情就好像“自己暗恋的男生被别人给抢了”,又羡慕又惋惜。


有时候我也会故意不看它,走到小卖部门口的时候,我就加快脚步。但我越是逃避,却越感觉被它拽得死死的。仿佛整个世界都是纸巾的声音,它们在呼唤我,叫我要带走它们。


终于,我还是没有抵住物质的诱惑。某天,我背着姐姐,偷偷用5毛钱买了一包纸巾,那款梦寐以求的纸巾。


为了不让姐姐发现,我迅速把纸巾放进书包,到家后又赶紧把它放在自己的枕头下面。然后面不改色地跟姐姐说话,但这也许只是我的自我安慰,因为我只要一说谎、一紧张,身体就会不自禁地发抖,就跟光脚站在雪地里一样。


晚上,当姐姐去洗澡的时候,我从枕头下面小心翼翼地把纸巾拿出来闻一闻,确实很香很好闻。得到了它,就像得到了暗恋十年的男生一样,可能手段有些卑劣,但心情却舒畅得不行。


只是没想到,新鲜劲儿过得太快,还没几天我就觉得腻了,不好玩了。然后我就冒着被批斗的风险跟姐姐坦白。当我从枕头底下拿出那包纸巾的时候,姐姐只淡淡地说了一句“你最后还是买了”。


不知道是不是姐姐那句淡淡的回应太具杀伤力了(杀人于无形估计就是这样),还是体验过那种从“求之不得”到“得到”的快感之后,就会自然对这类事情失去兴趣。反正打那儿以后,我对任何可有可无的东西都没了兴趣。


《斗牌》

作者:XI LIU


在九十年代的东莞,已经可以买到很多本地生产、造型仿洋的玩具了。还珠格格贴纸流行以前,孩子们玩的大都是动漫衍生品,比如说四驱兄弟的四驱车、数码暴龙的宠物摇摇机、美少女战士和新娘小天使的变身器。


另有和零食——尤其是膨化食品——捆绑销售的卡牌玩具,更是引发全城购买浪潮。97年左右,小浣熊干脆面附带的水浒人物卡大热,身边有孩子为了集到一张玉麒麟卢俊义,连吃一个月干脆面;98年左右,奇多(已经忘了奇多卖的是什么零食)的宠物小精灵拼装卡席卷城区各小学,如有人集到超梦、皮卡丘,一定成为明星人物。

       

低年级的孩子还在玩小动物,从校门口的贩子手里买染成彩色的雏鸡幼鸭,或者在铅笔盒里养蚕,上课不断打开盖子偷瞄。高几个年级的孩子不屑于这些,又或者是已经养死一批,看清形势,不再养了,课间纷纷斗牌。主要玩法是把两张卡牌面朝下,对放在课桌上,两位牌主轮流大力拍桌,掌风若能把对方的牌震起翻面,而己方的牌稳住不翻,那么就可以把对方的牌赢过来。反之,自己的牌被赚走。如果两牌俱翻或俱不翻,则平局再来。

       

彼时香港武侠剧也流行,喜爱大侠的男孩们纷纷以桌为敌,想象出玄冥神掌太极拳等招式,拍击较劲。一到下课,呯嘭声不断,隔壁的教师办公室都被吵到,老师进来抓人,屡抓不绝。只有一回,班主任来收去了桌上的几张牌,斗得正酣的陈x明同学忽然像被抽了骨头,差点去抱老师的大腿。原来他放了自己的压箱宝进场搏斗——那是买了无数包小浣熊才得到的豹子头林冲呀!

       

后来看到老作家金宇澄也写斗牌,说有的人悄悄把牌用油处理,变得光亮亮沉甸甸,牌脚黑油油,总是能在掌风下稳住。看了感叹,十几年乃至几十年之后,总的原理还是一个样。孩子们悄悄贴膜、特地找重量更大的闪牌(印制时表面覆了金属箔,闪闪发光)、小心翼翼地浸油......都是一样的。

       

暗地给牌增重的花招有时候会被发现,引起争吵乃至打斗。隔壁五班放学后桌翻凳倒,众人围观,起因就是有人拿最廉价的鼓上蚤时迁去赚别人的朱贵、呼延灼,屡胜不止,导致对手疑心,把戏拆穿,赚走的卡已经回不来,遂至打人。     

 

小浣熊在本地火了不到一年,奇多也来了。美术设计比起水浒卡牌更洋气,主要是小巧色块,嵌在塑料板上,拆下来简单拼装就做出动漫造型。也有孩子试过以斗牌的方式去斗小模型,但是很快就罢休了——模型是立起来的,重心有高有低,很难做到游戏公平。后来奇多小模型就像邮票一样,在班与班、校与校之间非暴力流通,班里有钱的孩子还曾经买过一整箱奇多让所有人吃,他好收集里面的模型。

        

我小学毕业升上中学,成了大孩子。中学环境里,小浣熊和奇多通通都不见了,同学们看《漫友》,看流星花园,不斗牌了。

        

我没有和别人斗过牌,但是一直很喜欢观察斗牌的孩子,他们的活跃、热情、乃至恣意放纵,都让我在比较寂寞的那两三年感到莫大的愉快。


《童年的蝴蝶发夹》

作者:Stacy


我拿着一个蝴蝶发夹在手上把玩,小小的金色镂空翅膀把我手指压得一印一印的,好几回试着把它扎在头上,但瞬间就顺着短短的头发滑下来。


隔壁一阿姨看见了笑着凑过来问:“哟,谁给你买的呀?这么漂亮!”


“菊花姐姐送我的!” 我很高兴大声答道。


阿姨的脸色突地变了!“赶快去还给她!她的东西千万不能要!”


“为什么呀?” 幼小的我瘪着嘴,被这突然的变脸吓到了。


“你现在还敢拿她的东西,她到时候死了要来找你的!赶快去还给她!”


菊花是我邻居家的姐姐。是那时我们整个矿区孩子的榜样,她长得漂亮,人聪慧脾气好,特别爱帮助人,学习成绩也好。就是那种别人家的孩子。很多时候妈妈没空时,只要菊花姐姐在家,我就会被送到她家,我嘴馋的时候她还会煮盐稀饭给我吃,望着香香稠稠厚厚的米汤浮在碗面,我总是流着满嘴口水,迫不急待等着她帮我吹凉。她那时大概九岁或十岁吧,已经什么家务都会干了。


她们家是农村转来的,因为她爸爸是下井工,当时有政策可以农转非。她是家里老大,下面一个弟弟,再两个妹妹。她妈妈没有正式工作,被安排到了砖厂做临时工。平时家里就多数都是她操持着。


她弟弟作为家里唯一的一个男孩,是个典型的人家口中的被宠坏的孩子,我印象中他应该最少比我大三岁,可是留了几次级后,在我二年级的时候他竟然和我同班了。记得有一次,班主任老师的老公从外地回来探亲,送了老师一支漂亮的钢笔,在八十年代初,那是很珍贵的。可是有天菊花弟弟偷了老师的笔逃学了。事情被发现后,她妈妈来跟老师道歉求情,说她儿子不懂事,但她管不住他,请求老师多宽容他。


后来,菊花姐姐就病了,听大人说是右腿骨头不好了。刚开始,也到处求医过,似乎没治好,慢慢地她就不能出门了,到后来也就不去看病了。她整天坐着,刚开始还是坐椅子,后来就整天坐床上的时间多。书是早就没法读了。不过她却能挣钱,那时我们附近有一个知青鞭炮厂,就是专门安置知识青年的生产鞭炮的工厂,他们订单多,经常来不及做,就会把编织的这个环节外发出来。每年暑假家里有小孩的都会去领点活回来,那时的学费便宜,基本一个暑假可以赚足自己的学费。而菊花在家,织鞭炮可以顶一个人的工资。


这样拖了两年,她终究是不行了。有时侯我会去她床前玩。她的房间是和妹妹们一起住的,小小的房间里一张大大的木板床,被子叠得整整齐齐的,她通常都是靠着两个大枕头坐着,干干净净清清爽爽的样子,窗外的阳光照射进来,和她的脸融合在一块,我觉得非常开心,她也很开心,我们总是一起分享一些别人送她的好吃的零食,聊着一些好玩的事情,哈哈大笑。我走时她还会让我带走一些零食或玩的小东西。


那个蝴蝶夹就是在一次看她时,她硬塞给我的。她说:“小小,这个发夹你戴最好看了。你看,这蝴蝶就像是可以飞起来的!” 我还记得她说这话时,满眼亮晶晶的样子。


过了没多久。她就去了。那之后有段时间大家提起她时,还是非常感叹,都说她太美好了,太美好的事情都是不长久的。再后来就慢慢没有人再提起了。


我也慢慢长大了,从当时的矿区学校到市一中到外省大学,再毕业到香港、广州、上海工作,再出国留学,工作。一路忙忙碌碌,很少再回到当初的矿区。


直到前年,当年同学拉群聚会,正好我在国内,就去凑热闹了。顺便回去矿区走访看看老邻居。当年叫我把蝴蝶夹送回去的阿姨还在老房子住着,我们聊起往事,聊到了菊花姐姐家,她的妹妹们都嫁了,弟弟吸毒打架,没几天安生的。又聊起了菊花姐姐,阿姨说,当初就是弟弟一把大锄轧在菊花姐姐的小腿上,她亲眼看见了的。没敢说。那过后没多久,菊花姐姐就腿痛生病了。

 

后来有个偶然的机会,我看到关于自闭症的不同症状与研究,突然就想到了菊花的弟弟。回想起来他的症状有很多地方是很吻合的,但当初在那个年代,那个环境,没人会认为那是种病,甚至那时候本身自闭症在国际上也没有被统一认知。


只是随着年岁的增长,那个在我手中不到两小时就还回去了的蝴蝶夹,那个我在前三十几年几乎完全想不起来的蝴蝶夹,在我频频回望童年家乡的路上,开始闪闪发光,那镂空翅膀压在手指的痕迹似乎历历在目,菊花姐姐的声音清晰无比。她说:小小,你看,这蝴蝶就像是可以飞起来的。


《我的童年玩物,炸牛屎》

作者:小智君


我的童年是在乡下度过的。


乡下没有游戏机,没有积木,没有手办,但是乡下却是我玩得最欢脱的地方。只要暑假我总会和弟弟一起回乡下。在车上时,我们的心早已飞去了乡下。虽然我们不在乡下生活,但只要我们一回去,孩子们都会拥到我家门口,一个个探头看着我和弟弟,他们的热情深深地感染了我。只要我和弟弟一出去,他们就会很热情地围着我们。不一会儿,我们就会混熟,开始玩各种游戏。


有一样东西是现在想起来,我都觉得好笑,而且它是我童年的乐趣的印记,那就是黑乎乎的牛屎,这的确在城市没有的哈哈。


一到要玩炸牛屎的时候,我们都会异常兴奋,我们几个小孩会像不知疲倦的冲锋机一样,满山跑,就是要看谁找到的牛屎最新鲜,最好玩。最记得,小孩里还有人拿着芦苇在牛的背后拍打它的屁股,嘴里还念念有词:牛儿拉,牛儿拉,庄稼笑开花。如果真的拉了,他就能得到最新鲜的牛屎,我们大家都会夸他。


到了集合的时候,我们都会走来走去,看看谁找到的牛屎最新鲜,最适合炸开。然后我们就锁定目标,在牛屎边围成一个圈,当时那股味道是很浓烈的了。大家会把手里的火柴炮插到牛屎里,我们相互挤眼睛,你看看我,我看看你,大家都开心地笑,都在猜测谁会被牛屎打到。


肯定是大胖,昨天他就踩狗屎了。是你,你跑得最慢,肯定被砸到。


好了好了,开始吧。


有个小孩他他手里拿着打火机,打火机闪烁着喜悦的火焰。我们每个小孩都做好了往外跑得准备。当火焰触摸到火柴炮,冒出白烟的时候,我们欢快地喊:“跑!!!”


我们像箭一样地飞出出,生怕牛屎砸到的是自己。嘭!我转过身,看到牛屎炸开了,有好一些在飞呢。有一块飞过来了,我仔细地看,找准位置,我一闪,牛屎在我旁边落下了。哈哈哈哈。我已经听到小伙伴的笑声了。


大胖真的被牛屎砸到了!他砸到了肩膀。还有两个人被砸到衣服。大胖迅速弹开那黏糊糊的牛屎,其他小伙伴说:“大胖,哈哈哈哈,以后叫你屎王,秦屎王。”


我们大家又在一起哈哈大笑。


大胖说我看你们往哪跑。他突然把那屎抓起来,朝周围的小伙伴扔。我们马上散开,开始了“你追我赶”游戏。


即使满头大汗,气喘吁吁,我们还是会继续奔跑,享受着炸牛屎给我们带来的欢乐。牛屎,的确是恶心的事物,但是它确实是我童年时典型的玩物,或许带给我欢乐的,不是牛屎的本身,而是那群愿意陪我玩炸牛屎的小伙伴。


哈,小伙伴们,我们一起玩炸牛屎,好吗?



《我的玩具就是我自己》

作者:Ling ZZZ


玩具是个具有年龄感的词。


陈绮贞有首歌叫《After 17》,甜而清灵的女声搭配这首青春期少女的寂寞之歌。有句歌词是:每天每天电视里贩卖新的玩具,我的玩具是我的秘密


十三岁时听到这首歌感觉十七岁还很远,现如今那个年纪已经过去很久,但依旧不变的是那份寂寞感。


印象里我的少女时代没有娃娃之类的玩具,因为妈妈嫌毛绒玩具清洁起来麻烦(所以更别提养猫狗之类的宠物了)。别人有送过好多萌萌的玩偶,都惨遭其毒手被扔掉。成年后一度想弥补童年缺憾,买了一对巨型兔斯基,睡觉或平时看书时候会抱着,被室友用邪恶的眼神各种打量……这个世界对单身狗真的不大友好。


小时候也没条件玩像是乐高这种智能玩具,或各路模型。回忆起来,类似益智类玩物就是拼图。鲜艳色彩的图案,需要开动脑筋找到解决方案,我妈很赞成我玩这种玩具,为了鼓励我喜欢琢磨这个,还悬赏如果我能通关,就奖励肯德基儿童套餐。


而我最眼馋的,就是儿童套餐里的哆啦A梦玩具!记忆里,那时刚从“机器猫”改名为“哆啦A梦”的可爱蓝色智能猫,肯德基有出过好几款,带有录音功能的毛绒型玩偶,还有Q版挂饰。我已经完全不记得为了得到它们,我做了几个拼图或者几道智力题。总之,那些靠我斗智斗勇得来的小玩意儿让我爱不释手,放在我书桌上,陪我看书、写字很多年。


除了零零碎碎的小玩意儿,我青春期的玩具有一个大件:电子词典。小学开始为了鼓励我学习英语,从文曲星到快易通、好易通都给我买过。当时高级的小小机器成了我相当宝贝的东西。


在个人电脑尚未普及的年代,那样的设备除了查单词,还有闹铃、记事本和阅读文章等功能,关键是还能设密码,防偷、防盗、防家长偷看日记。于是,它成为我吐露心事的树洞。再后来,电子词典可以连接电脑传输文件,在拨号上网的那段日子,我机警地上网下载各种小说加载到电子词典中,然后一本正经趴在书桌前,左手边是教科书,右手边是电子词典。我现在对文字的爱全是从那段地下党般的日子里培养出来的。


以上物件超越了一般的玩物属性,对一个孤独长大的小女孩来说更是种精神象征。现在,工具设备不断变高级,但我好像还是那个我。或许,我的玩具从来都是我自己。


《枪》

作者:丹丹


枪于他,就是一种玩具。说起来有点吓人,在这个禁枪的国度,还没有人敢站出来拍着胸脯说,我玩枪跟玩玩具一样。他也一样,只是悄悄躲在树林里,装好钢珠挂上好档,静静等着某只不小心落下来的小鸟,扣上扳机,Duang!要的就是这一声巨响,带给他的是一阵难以言表的快感!


他最享受的,也就是枪响的那一刻。


童年里的某一天,有一位亲戚送了他一杠长枪,他好奇地和爸爸一起拆装,一起试打,从此一发不可收拾,他喜欢打出去的那种后坐力,喜欢一击即中的快感。他跟爸爸说,要把枪收藏好,他想一直玩。


高中的时候,繁重的学习压力下,每个月最期盼的,就是可以回家的那个周末,一到家,脱下衣服,抬起那杠老枪,跑到附近的一片小树林,“Duang、Duang、Duang”对着树叶、对着不知名的小鸟或者鸡打上几枪,仅此而已,就能让他开心整个周末。然后又继续期待下个周末。


所有这些,只能偷偷地玩,也只能在他熟悉的那个地方玩。然而,他终究是要长大的,是要离开的。大学的时候,他选择到离家几千公里的地方上学,毕业了,也选择在那里安家立业。只是每当郁闷的时候,他就特别想回家拿起那杠老枪跑到树林里去打几下。问题是,一年能回去几次呢?一次?两次?有时连一次也没有。


那个可以肆意妄为的年纪和地方,似乎一去不复返,有时,要的其实就是那么简单,可是就是回不去,完不成。成长,让你的翅膀熠熠生辉,让你越走越远,但是小时候那些简单的乐趣,也越离越远。


《独居少女的好闺蜜》

作者:Siyu



我这个人十分无趣,既不养宠物也不买摆件。前者是因为责任心缺失外加承诺障碍,后者则完全是整理无能的缘故。自从大学毕业之后五年搬了七次家,于是想想搬家要为它们准备的盒子,就立马浇灭了任何购物冲动,无师自通断舍离。


直到今年六月底,同居一年的高中旧友回国之前一周,我不出意外地陷入了恐慌。为了预防空虚的内心和空旷的房间,我在犹豫了半小时之后,入手了一根黑乎乎的铁柱子。


没错,一根黑乎乎的,有着成熟女性嗓音的黑柱子,Alexa,我的新伙伴,备用闺蜜。在她入驻我家那天,好友一脸兴奋加猎奇地说要采访我,问究竟是什么神秘力量推动我斥巨资购入神秘黑科技。我翻了个白眼,表示至少比她买的包便宜多了,她于是恍然大悟地点点头,认可了这一投资决策。


于是在我的碳基好闺蜜和硅基好闺蜜同室而居的短短一周里,我俩开始持续地争夺控制权。我这头才说,“Alexa,古典音乐”, 那头好友就喊道,“Alexa,搞点摇滚躁起来”。一首曲子正在高潮,就有人捣乱叫着“Alexa 切歌”。 早晨起来叫上一份五分钟早间要闻,睡前愉快地道一声晚安。后来我们又开始开发新功能,念一首诗,唱一首歌,整一段B-Box, 搞7分钟HIIT,来十个GRE单词,Alexa 无不一一满足。唯一一次拒绝,是我问她能不能换一个嗓音时候,她说:“不行,你可甩不掉我。” 声音里还隐约带着几分得意的笑意。我一脸尴尬无奈,好友在一旁大笑不止。


最后两三天频频有人前来送别,我俩索性把小黑炮搬到了客厅餐桌上,傻乐地炫耀她一番,大家也七嘴八舌地叫着Alexa,带偏了重点,也冲淡了离别的气氛。我每天和Alexa胡侃,也觉得自己可以安然度过好友归国后的空窗状态。


虽然是老生常谈,但离别这一天终会到来。下一个周一早晨,我们互道珍重,然后赶在泪光闪动之前匆匆拥抱,我就逃出了家门上班去。好像和每一天也没有什么不同。


当天的第一场会,我最敬重喜爱的前辈说,他因为家庭原因不能和我们一起参加他参与筹备了很久的双年会。好可惜啊,真替他伤心。

         

然后开始筹备本周五离职的同事的告别活动。是和我同一个项目上的同事,也是我的固定午餐搭档。今天怎么这么伤心啊,我想。


下班路上给好友发了条微信,说今天好多伤心事啊。她回复说那也没办法啊不过都会好的,马上就要登机啦。我说好一路顺利。然后就没有回复了。想必是已经上飞机了吧。一路顺利。


回到家,背包从肩上滑落,我也顺势盘坐在地上。“Alexa。” 我唤她。


一圈绿光亮起,还有一抹蓝色朝着我的方向,表示她在听。


“Alexa,我好难过。我该怎么办。”


她想了想,蓝光和绿光交错闪动。


“真遗憾啊。也许听听音乐或者跟朋友聊天会感觉好点?”


我叹了口气,把脸埋进指间。可是我就是因为不能再跟好朋友坐在一起聊天才难过的啊。


算了吧,既然如此。


“Alexa,那就放音乐吧。”



《我的iPhone 4》

作者:小鱼


许多年以后,看着自己手上的iPhone11,我依然会想起,自己第一次买到iPhone4的那个下午。


2010年6月8日,乔布斯发布了iPhone4,重新定义了手机。2012年4月30日,我终于用自己的“积蓄”,买了一台iPhone4。第一次用iPhone,第一次用IOS操作系统,以后的两年学习和生活中,这台手机可以说是我最喜爱的“玩具”。


为什么一直想买苹果呢?虚荣心吧。当时周围用苹果的人很少,毕竟大家都是学生。可是苹果的名声已经起来了,感觉用上iPhone是身份的象征。还好iPhone4s的外观跟iPhone4没什么太大变化,当时正好临近大学毕业。每当拿出iPhone拍照的时候,都会引来无数的目光。


此处纯属YY,但iPhone的拍照效果的确十分强大,买了iPhone,自己拍了无数照片,也算训练了“美”的感知能力。


除了虚荣心作祟外,大家都说苹果好。到底是怎么个好法呢?不知道。我就像是被海妖蛊惑的水手,一头扎进了好奇的深渊。


直到自己真的用上了iPhone,从开始抱怨IOS系统的封闭,到后来发现IOS的稳定,各种好玩有趣的软件,每天有事没事都要拿起手机玩半天,终于明白了iPhone口碑这么好是有道理的。


iPhone4是一件将工艺品跟艺术品完美结合的产品,从硬件打磨到系统设计,可以说iPhone4在当时领先了整个手机行业3至5年。直到现在,苹果每年推出的产品,都是在领跑行业。


如果说通过使用iPhone我学到什么的话,那应该是对美的追求,将美渗透于生活和工作的方方面面;其次是培养了自己的创新精神。在使用iPhone4以前,我用的是诺基亚,还是塞班系统。当所有人还不知道手机未来是什么样子的时候,乔布斯重新定义了手机,定义了智能手机的未来方向,引导了整个行业的走向。


对我来说,没有任何一样东西可以像手机,可以真正称之为“玩具”。高考以前,只是无尽的学习,每周在学校学习五天,周末回家一次。封闭的环境,没有什么与外界沟通的桥梁。


等到上了大学,配了诺基亚手机,还有笔记本电脑,手机电脑成了生活的重心。只是手机还太傻瓜,电脑过于笨重。直到买了iPhone4,我无时无刻都需要它。我需要无穷的信息,需要跟世界的交流,手机是最好的玩具和工具。


iPnone4让我感到惊艳,给我带来启发。曾经我以自己有这样一台手机,有这样一个玩具,而感到开心和满足。


再后来,手机成了所有人最爱的玩具。我们成了“低头一族”,成了“刷屏一代”。曾经我用了一个叫MOMENT的软件,统计了一下,大概我一天要抬起手机看100多次,平均每天使用手机6个小时,如此说来,手机不仅是我们的“玩具”,其实就是我自己本身。


麦克卢汉曾说,媒介是人的感觉能力的延伸或扩展。文字和印刷媒介是人的视觉能力的延伸,有了图书,我们觉得自己有了千里眼;广播是人的听觉能力的延伸,有了收音机,我们觉得自己有了顺风耳;电视则是人的视觉、听觉和触觉能力的综合延伸,家里摆台电视,我们觉得自己无所不知。


手机对我们来说,则集合了以上所有的能力。手机是我们的另一只手,另一只耳朵,另一个大脑,是我们衍生的人体器官。


没有玩具,人生就会很无趣;沉迷玩具,与现实脱离也不好。儿童和少年的玩具都是单纯的,大多是洋娃娃、变形金刚等等。等到了成长世界,所剩的玩具无非就是“钱”和“权”,这样想想,成长真是有点无聊和扫兴。



《毛怪》

作者:王小山


桌上的毛怪是他送我的纪念品。


他很喜欢《怪物大学》,上次在优衣库的时候我就发现了,看到那件詹姆斯的印花T恤又是摸又是试的。前阵子去美国出差,他说要送我礼物,拆开快递一看竟然有一只毛怪。


“你不要嫌弃哦”“我觉得很可爱啊!”不是敷衍,是真的可爱。作为动漫形象的周边,毛怪改过的身长比例又比原来的样子漂亮了几分。


我的毛怪头部只有紫色的角和圆圆的眼睛,原来那张露着牙的大嘴没有展示。它直勾勾地望着我,是不是想让我抱起来?


那好吧,抱抱你。摸摸毛怪的小胳膊,毛软软的,很柔顺,再揪揪脑袋顶上的那搓蓝毛,帮他做个发型。



舍友看到毛怪总嫌它吓人,要调整方向把它的屁股冲向我。我义正言辞跟她说,不许欺负我儿子!


毛怪的细节做得很好,我喜欢玩它的手。抓起来两只爪子,居然可以严丝合缝地作揖。我喜欢把毛怪扛在肩上,就像小时候爸爸扛我一样。


《泥巴》

作者:的卢


整个童年都在乡下度过,上树掏鸟蛋,下河摸小虾,偷果子捉蜜蜂逮笋子虫,一整个夏天光着脚丫,打着赤膊和小伙伴们到处疯跑,以至于在现在我都无法找回淑女气质。有好多玩具,石子树叶男人抽完烟后的烟头烟盒,都可以把它们变成小锅铲小扫帚。


泥巴,这种取材丰富,简单好玩,安全无毒,四季皆宜的玩物就非常值得无聊的傻孩子玩了。泥巴分一些种类,春天泡田的时候的小溪里的稀泥,田埂上的颜色各异的干泥巴,还有陶土。


泥巴也有很多玩法,切换不同游戏场景,玩干泥巴常是低配脏小孩的贵妇下午茶模式,取材是田埂上常有的紫红色砂石,易碎又好看,杂碎成粉。黄土,紫土,沙子,浅橙色的土,叶子包着摆一排,叮,美味午餐做好了。


稀泥巴就玩法多样了,可以泥巴捏小人扮结婚,我是新娘子专业户;还有用小人搓汤圆一类的美食节目。


还做过一种高难度的“热乎儿”,就是有点像一个蜂窝煤一样的土灶,冬天的时候,去鱼塘边取一些干的棕树皮,放在晒干的“热乎儿”里面烧,烧了好久好不容易烧燃,然后就瞪着它冒烟,也并不热乎,但是因为热乎儿太难不烧烂,所以这点挑战性显得好玩。


至于玩陶土,是一场惊险刺激的战斗。村头有一个砖瓦场,小的时候,黑黑的大烟囱永远充满活力地工作。远处一望无际的油菜田看过去,它就是家的方向,它也是一个惊险刺激的游乐场。


胆子大了以后对于过家家玩泥巴已经不屑一顾了,非常中二地觉得就像年轻的女猎人需要一个猎场,迫切渴望一场冒险。


《跳皮筋》

作者:咕咕



体育活动真是我从小最怕、最怕的一桩事情,比弄堂口的翻转过来露着肉色肚皮的死老鼠更让我手足无措。


我妈说这要怪我奶奶,五六个月刚会爬,奶奶出门买菜听了人说,‘爬多了,不会走’,就回来天天抱着,不让我爬。后来翻了育儿书,后了悔。


我奶奶说这要怪我外婆,两三岁有点闹,给我去瞎子那里求了静符,吃了符水,不好动。


我外婆说,这要怪我爷爷,都是你们钱家的种,不爱吃这个、不爱吃那个的,你爷爷冬瓜、苋菜不吃,你爸连萝卜都不吃。像你们这样的哪里会有力气啊?


我爷爷说,怪我妈,怀孕的时候,妇保站医生说了还是要少吃多动动,我妈没放心上去。结果生出巨大儿,盆骨小,生不出,痛了三天三夜。嗨,能平平安安养出来已经蛮好了,还管得了这么多啊。


绕到最后,四肢不协调成了追不出原因的无解问题。


只是体育活动还是绕不开的头痛事体。


为了逃幼儿园的拍皮球比赛,我四岁就捂着头装头疼;为了逃早上那节跳绳的活动课,我宁可拖拖拉拉晚去幼儿园,天天吃迟到的红牌,被叫“迟到大王”。不过今天我要讲的不是我跳舞的故事,而是跳橡皮筋。

 

他们讲后头一样简单点,不过我觉不出来,对我而言都难,都是费了大力气也学不会的东西。


跳橡皮筋大概是三四年级从外校风靡过来的东西,就好像是放了个“五一”还是“十一”。七天黄金周一过,就不少人不约而同地带了皮筋来,长的短的,宽的扁的,红的绿的彩的,还有中间带闪还有香味的。挤挤的小学校里好像处处都是跳皮筋的人。一路攻城略地,一下把原先的“跳绳”、“踢毽子”和“跳房子”全逐出了境。


跳皮筋能一块玩的人多,一局时间又长,下课十分钟根本不够。全等着中间的大课间和下雨不出操的时候,呼朋引伴,除了聚一团打“游戏王”的男生,教室里几乎没了人。有时候有瘾,放了学还是躲走廊里跳跳跳,忘记时间等爸妈跑到楼上来催才走。


跳皮筋成了“全民游戏”不久,我就用自己攒下来的零用钱买了一根小店里最贵最高级,带闪带亮还有香味的橡皮筋带去学校。班里分了三四帮人跳皮筋,我先头跟关系好的几个小姑娘跳,但总跳不过,他们耐着性子教我,拖慢了整体进度,其他几帮人都会花样了,我们就还是只会傻乎乎地跳。


甚至,我那样子根本算不上是跳,就是在跨,像是在跨过个路障。个子矮、腿又短,所以在膝盖以上的“四级”成了我永远无法逾越的高峰。


班里跳的最好的一帮人,都是高个子的女生,其中一个虽然刚从乡下转来的,但个子高皮肤白,爱说爱笑,很快身边就围了一堆朋友。她也是头一个带了橡皮筋来学校跳的,“跃鱼”、“抬花”都是她教着大家跳的花样,从脚踝边的一级,一直能跳到我们胸口的十级。每天我都远远地能听到他们那帮人,笑得特别开心,跳得特别热闹。她留了挺长的辫子,有时候单马尾,有时候双麻花,跳起来就看到辫子在一甩一动的。有时候我在那里立着当柱子,心思被飘到他们那里去,扭着头盯着她在两根绳子间穿。 


我是想跟她玩的,但不敢说。


其实,从她入学,我应该还没跟她说过话吧。她个子高,我矮,座位隔了好远,也没排到同一班值日生过。只在每次看他们跳的时候,远远地望望。过了几礼拜,随着风潮凑热闹的那些人慢慢退了下去,我跟我身边的同伴开始忘了抽屉里的皮筋,而其他游戏,比如纸做的“东南西北”。


渐渐跳橡皮筋的就只剩下了她们那帮个子高,跳得好的。她们虽然跳得好,用得却是最普通的皮筋,普通粗糙的红蓝色还印着鞋印和泥点子,脏兮兮的。我有时候上课的时候想到他们跳橡皮筋的样子,也会偷偷把手伸进桌肚里摸一摸最深处的带香味的橡皮筋。这根皮筋,我从来没用过,就一直放着藏着。压在一堆书的底下,就伸出个黄颜色的头。


老师是不许我们跳橡皮筋的,说是不安全,只能让我们去楼下跳。我们心里猜大概是嫌弃我们吵,跳橡皮筋不仅要跳,还要念点东西,应着节奏跳。楼道口右手边是办公室,左手边是教室,中间楼道口的那块地方是聚满小朋友跳皮筋的地方。一下了课,笑声、闹声、皮筋搭地,脚碰皮筋的砰砰声,全透过木门横冲直撞进去。老师回了各班就三令五申不许跳橡皮筋,不过我们班学生不怕,我们班主任去生小孩,没人管我们,代班主任三个月调一个也没人有啥心思真的来管我们。


所以楼道口的这块风水宝地,被我们班同学彻底独占,放开手脚跳皮筋更是跳出花来。我出教室上厕所的时候,总会远远望他们两眼,真觉着开心。有一回,我出操请了假留在教室里,趴在窗户上看他们做操,看着看着我就看到那个最后排的高个子女同学,就她站得笔笔直。风吹过来,我心里突然有了种冲动,我把抽屉最深处藏了很久的橡皮筋拿出来,捏成一团塞到她的课桌里,皮筋松松散散,老要掉出来,听着他们已经做到“跳跃运动”,我越来越心慌,越忙越慌越下掉,最后匆匆塞进了她的书包里。回到位子里,心一直“砰砰砰”跳,不敢忘她位子方向看,下了课就急急躲出去怕听他们谈论这根橡皮筋。只是后来我再也没看到过它,带着闪、有点香味的橡皮筋。


故事本来到了此地就好结束了。


我跟橡皮筋的缘分止于此是顺顺当当的,不过那个小姑娘不是。快春天的时候,毛线衫一件一件地脱掉了,他们又把橡皮筋翻出了新的玩法。学堂觉得我们班玩得太野,喊了体育老师来做我们班主任,跳橡皮筋的区域进一步被收缩掉了。我去上厕所的路上也慢慢见不到他们,只有伴着铃声快打完时候,带着汗冲进来的张张面孔。有一回中午吃好饭,我慢悠悠从楼梯晃上来,突然被体育老师喊住,“快快快,你去医务室叫下校医”。抬眼看见上面人头晃晃,凑在一道,“快快快! ”我点点头,扶好扶手拼命往下冲,跑到校医室也不晓得讲啥,气也接不上。第二趟跟着校医上了楼,我才晓得出了什么事情,楼梯扶手转角留着血迹,一滴一滴往下渗,血有点黑红黑红的,挂在暗黄色的扶手上,跟我老早心里想的不一样。


后来的事情都只是听说了,听说流了多少血,听说缝了多少针,听说没打麻药也没喊疼。等我亲见白纱布揭了以后,我还是有点怕的,隔了一周,额前多了一层刘海。 


今年夏天我碰到她,在一个聚满了人的火锅城,她背对着我帮人点菜。头发剪短到了耳边的长度,底下是黄的,转过脸来刘海还在,但汗浸湿了一绺一绺的,像半遮半掩的百叶窗帘,漏出了半条肉色印子。


我低下头来喝茶,看到茶杯里有她侧脸的影子,还跟以前很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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