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个“贱胃”,只配得上粗茶淡饭 | 三明治
作者|莫舟
编辑|二维酱
人生中有过那么一段时间,我希望得到许多人都说好的东西,包括尝一尝这世间公认的美味。
试过之后才知道,别人嘴里的肥美多汁入口即化的鹅肝,在我嘴里有沫沫、有怪味儿,尽管身旁的同伴儿一脸满足地“hmm”嚼着,我甚至能感受到他的口腔里鲜美的汁。然而我就是吞不下去,不忍暴殄天物,想硬吞下去,竟然“呃”地一下反胃,赶紧抽一张纸巾,偷偷地吐出来,卷好塞到餐盘之下。
鹅肝如此,猪肺如此,生牡蛎亦如此。
大学时的一位好友,爱吃又懂吃,吃的时候还特别美,抿着薄薄的红唇,咀嚼间嘴角露出浅浅的梨涡。看她吃我彷佛就能感受到食物的美味,她还经常跟我分享“猪肺的清香”。我找到她推荐的店,按照她的吃法试了试。不行啊,放在面前的油光闪闪的汤,嘴就是凑不上去。
所有的内脏在我面前都是这样的命运。曾经住过一套公寓,邻居家的厨房窗口对着我家的阳台,一日邻居家里炖猪肚,气味飘过来,我只得逃出去避难。又有一次和家人一起出去吃饭,手滑勾了菜单上的烤猪大肠。菜上了之后,一共三串,我想说服鬼佬先生安一人一串,他明确表示“门都没有”,女儿逞强,想试试看,我和她倒数着开始往嘴里塞,我第一块没怎么咬就往下咽,卡在喉咙里,灌了好一会儿啤酒才下去,我放弃。女儿那头,也没怎么咬就往下咽了,表示“还行”。我暗笑,裹了一层孜然嘛!果然,到了第二块时,她开始反胃,大喊“yuck!"
跟什么都爱吃的广东朋友说起这些事,她们都瞪大了眼睛看我:外国人这样是可以理解的,但是你明明是个中国人啊,怎么可以不吃这些?多好吃啊!
可是,我就是不吃,不是不想,而是吃不来,消化系统的每一个器官都极其自我且固执,比起身体的其他部位,它们似乎更不愿意听从“意志”的指挥。所以,败下阵来的是我的意志,我只得承认我消受不起各种高级食材,我有个“贱胃”,只配得上粗茶淡饭。
粗茶淡饭的习惯,除了自身舌头比较刁钻之外,更是源于儿时住外婆家,生活于土地之上,所有的食物都来自周围的环境。
一日三餐,蔬菜是从屋后的菜园里摘的,偶尔吃的鸡蛋,是外婆养的鸡下的,逢年过节时的肉也是自家养的鸡肉和猪肉。外婆能用最简单的食材做出令我欢喜的饭菜。
我上学的日子,她先于我起床,梳洗完毕,蹲在灶膛口把柴火灶点着,拿一个卷好的干稻草当柴塞在灶膛里,她站起身来去锅里放油,一小勺菜籽油,等油发出香味时,铲一块前一夜剩下的米饭,加一滴料酒一勺酱油,压开、拨炒。一碗饭炒好,一个稻草干卷正好烧完。一碗炒饭油碌碌地出来,撒几颗门口摘来的香葱粒,香喷喷。我起床了就可以吃,一碗炒饭吃下去,管饱到中午。
这个习惯保留了很多年,炒饭也是我最早学会做的,读初中时外婆去世,我自己起床也做这样的一碗炒饭当早饭。
外婆在柴火灶里熬的粥也是我儿时的美食。那一层烧开时翻滚着的乳白色的带着大米清香的黏稠的米糊,在粥熟之前就被外婆刮来给我吃,散两粒盐拌匀,夏天时放凉了再吃,冬日里则趁热呼啦呼啦地吃,吃完时嘴唇上一层黏黏的薄膜,可以吧嗒吧嗒地玩。
我最喜欢的是初秋时,白露后,天气凉下来,可以穿长袖的碎花衬衣,早晨起来屋外的菜叶上留着露水。早些日子,小母鸡咯咯叫过了,外婆攒了初生蛋,煮熟了给我就米粥。通常人们的习惯是拨了水煮蛋,掰开成两半,将鸡蛋“坐”在粥里,再往鸡蛋黄里加点酱油,边吃粥边吃鸡蛋。我对鸡蛋也是挑剔的,一点蛋黄也不能碰到粥。外婆拿另一个碗单独装鸡蛋,掰好,加好酱油。初生蛋小小个,蛋黄橙黄,最中间夹了一丝溏心。
写到这里,我意识到儿时的自己也是个被宠坏的孩子,被淳朴的自然、被物质贫乏却充满温柔的爱的外婆。由外婆带大、在自然中生长,使我的童年远离了父亲的怒吼和母亲的眼泪,她温和的性格中和我继承自父亲的爆烈和母亲的敏感,使我的性情有了稳定平和的底色。外婆用一个稻草卷当柴火做的炒饭,何止是我每天管饱到中午的早饭。
中学时,我进了城。小城多小食,每个早上可以换着花样吃。
有一种叫天津包子,更小的时候,经常进城的母亲说起过,她也有几次买回来给我们尝过。即使冷了,皮有点硬,汁漏掉了一些,但是依旧鲜咸可口。在城里上学时,我终于能吃到刚出锅的天津包子了。
小店铺在东门城头,摆在嵌着青石墙边的老房子的门口,旁边有一条两边长了青苔的弄堂伸向旧城深处。从学校出来,走路十分钟。一个个包子被码在约一米直径的平底煎锅里,半浸在金黄的菜籽油里。平底锅架在粗粗的煤炉上,菜籽油噗嗤噗嗤响。这包子不是发过面的大包子,而是更像小笼包,面皮薄个头小,全靠煎熟。虽说做法上接近上海生煎包,味道却更鲜,沾着醋,一口一个。上学的我们没时间坐在店铺里吃,总是直接买了装在塑料袋里,醋直接浇在包子上,边走边吃,学校还没走到,天津包子却吃完了。长身体的年龄,一次至少买五个。
这些年,东门城头一片老宅都被拆掉,天津包子铺也早已经搬去他处。偶尔有在外地的同学返乡时专门去找到新址,一大早去排了好长的队,拍了照片发到同学群里来。表皮金黄、底部微焦的天津包子如从前一样诱人。我每次回家,都住在乡下父母家,不方面一大早跑去城里买早饭吃。
不过邻村有个小市集,我小时候水运发达的时候那里是个码头。我带着女儿侄子侄女,沿着大坝,一路玩一路走去吃豆浆和豆腐饺子。豆浆我们吃咸的,豆腐饺子跟天津包子有点像,也是煎的,不过用油较少,馅儿是鲜豆腐加小葱,清清淡淡也是适合早上吃的。
说回到天津包子,我去天津上大学才知道,它与天津没有关系,天津并没有天津包子。
在天津上大学的四年,是我胡吃海塞把自己吃到120斤的四年。事实上,连胡吃海塞这个词都是从天津同学那里学的。
从小吃米饭为主的南方姑娘,第一次看到了那么多的面食。包子不仅有猪肉包,还有茴香包子、粉丝包子、羊肉胡萝卜包子、牛肉包子,个头也不是一口一个的南方包子,每一个都接近我的手掌大,面发得老高,厚厚一层。一个大包子当一餐都够了,但是刚上大一的时候,我嘴馋极了,一种馅儿的根本吃不够,每次要买两个。
茴香作为绿色的菜做成包子,去天津前我压根不知道。在我们的方言里,茴香指的是香料,天津人管那叫“大料”。我爱吃这种绿色细细的叶子有特别香味的菜,后来还试图在院子里种过,可能是广东太热,茴香长得老高,叶子却没多少。
天津的烧饼,也是我没吃到过的,也有各种馅儿,更要命的是便宜,即使对穷学生来说也是便宜,印象中一天的伙食费也就十块钱(当然,这是二十年前的事情了)。虽然我说不上多么喜欢天津——气候干燥,空气总给人特别脏的感觉,但是天津的物价就像天津人一样厚道。
我们很快掌握了校园里各个食堂和教师生活区的特色食物,诸如金三角的牛肉烧饼、三食的小米粥、宿舍楼外流动车子上的大饼卷鸡蛋、西南村的凉皮等等。牛肉烧饼是抢手货,早晨去得晚就买不到,作为爱早起的小蜜蜂,我经常担任替室友买烧饼的任务。大饼卷鸡蛋是要排队的,因为要现做。做法说来也简单,大饼是事先烙好的,鸡蛋现煎,煎好后,师傅把大饼撕开,把煎鸡蛋铺进去,夹一夹子黄瓜丝和白菜丝,淋上甜面酱,装在塑料袋里递过来。
我经常想念大饼卷鸡蛋的味道。前几年回学校时,专门去找了找却没找到。不知是去的时候不对,还是找的地方不对。麦当劳出过一款类似的早餐——培根鸡蛋卷,味道有点接近。
大学时的一位室友教过我如何在家里做大饼卷鸡蛋,可是我终究不擅长做面食,嫌烙饼太麻烦,始终没能动手试一试,只能时不时念想了。
大学时,第一次和同学一起逛家乐福见到法棍。我们观察了很久,捏了很久,又讨论了很久:这么硬梆梆的东西怎么吃?买了一根全宿舍同学分着吃,干、无味,比馒头还难以下咽。
又一次吃法棍,是和安在一起时。同样是家乐福的法棍,他把法棍切成大约1厘米厚的圈圈,涂一层黄油,配一小片切成差不多大小的西红柿,顶上铺炒蛋,撒两粒盐。他炒的蛋与我做的也不同。我会先把蛋打在碗里,加料酒,打匀,再倒在锅里炒,炒到金黄才出锅。他则直接把鸡蛋打在煎锅里,蛋白和蛋黄在锅里边炒边混,拨几下就出锅。伴着爱情这一充满魔力的佐料,这一口一个的法棍竟然出奇得好吃,黄油使之顺滑,西红柿和鸡蛋混合的汁将之软化,满满的一口在嘴里,正是热恋的滋味。
和安在一起的这许多年,面包成了我们的主要早餐。要赶着去上班的时候,切两片吐司,扔在吐司机里,泡一杯红茶或咖啡,“嘭”的一声,吐司烤好了。安喜欢将吐司在盘子上搭个小屋通风,这样吐司表面就脆,不会有水分。平时的吃法也很简单,涂一层黄油,再涂一层蓝莓果酱。我们俩总是在家吃了早餐才出门,两人都在家的每一天,我们都是一起吃早饭。这几年我不需要早起上班,也同样起床陪他一起吃早饭,送他出门。这样的习惯帮我早起,令我早上有大量的时间。
女儿小的时候,也是天天跟着一起吃早餐。这两年她去住校,周末回来,她把在学校没法睡的懒觉都补回来。最初我还坚持叫她起床跟我们一起吃,她不情愿地起床,倒一杯牛奶,坐在桌旁看我们,说自己还不想吃。渐渐地,我们便随她去了,由她睡到大中午。毕竟,她早晚会退出我们的生活,发过誓要互相陪伴到生命尽头的只有我和安。
这些年,我爱上了吃各种各样的面包,原先就爱吃的甜面包、不带甜味的口感粗糙的粗粮面包、胖胖的大块头大列巴。倒是安,一直吃不惯国内面包房里买的许多面包,就像我不喜欢吃加了油和盐煮的米饭一样,他不喜欢太软太甜的面包。那些网红软欧包对他来说只能偶尔当零嘴,不能当主食。慢慢地,我们开始自己烤面包。他烤的时候,会在面粉里加上煮熟后压碎的土豆,这样会使面团更有黏性,烤出来的面包口感更厚实,与咱们常见的追求云朵口感的面包正好相反。
这样的面包也是大块头,他每次用500克面粉,加上土豆、水和其他材料,恐怕一个有一公斤,捧在手上沉沉的。每次我只吃得下一片,软软密密的,吃着吃着,我总想起母亲用米粉做的一种发糕。
这世界上的食物,总在不经意间殊途同归。
*本故事来自三明治 “每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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