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长李小鹏谈共享单车和网约车
◆ 国新办27日就交通运输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有关情况举行发布会,交通运输部部长李小鹏、副部长刘小明27日就“共享单车”和“网约车”答问
共享单车对解决百姓出行“最后一公里”的问题特别见效,受到了人民群众的欢迎
政府部门要主动作为、超前谋划、创造条件、加强监管,推动新的事物能够更好地发展
去年7月份国家层面出台的两个文件,构建了出租车改革的顶层设计,其中包括传统巡游出租车和网约车两部分
网约车是新事物,改革是一个渐进的过程,下一步交通运输部将密切跟踪、集思广益,不断地总结完善
◆ 就这两个问题的具体问答如下:
◆ 附:一张图看懂交通运输如何推进供给侧改革
关于共享单车
新京报记者:有一个关于共享单车问题请教一下,最近这个问题在舆论上特别热,有人说共享单车是公共素质的“照妖镜”,也有人说是公共管理的“显微镜”。您如何看待共享单车的前景,您如何评价,以及对乱占道和乱停车的行为会出台什么样的相关政策来规范这样的行为?谢谢。
▲ 交通运输部部长李小鹏
李小鹏:谢你的问题。共享单车是城市慢行系统的一种模式创新,实际上也是“互联网+交通运输”的一种实现方式。由于它对于解决人民群众出行“最后一公里”的问题特别见效,所以它一出现就受到了人民群众的热烈欢迎,很多人都尝试这种新的方式。我想我们应该是积极鼓励和支持。共享单车出现以来,发展总体是好的,但是也出现了这样、那样的问题,比如违规停车的问题,再比如说还有人蓄意破坏的问题,另外还有服务维修不到位等一系列问题。对于出现的这些问题,我看到有关城市人民政府都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出台一系列办法来改进和完善。
解决好共享单车发展当中的问题,需要多方面共同努力。首先在政府方面,政府部门要主动作为、超前谋划、创造条件、加强监管,推动新的事物能够更好地发展。二是运营企业要遵守城市的有关规定,遵循市场规则,承担管理责任,特别是做好线下服务,守诚信,提升服务水平。三是使用者也要增强文明意识、遵守交通法规、遵守社会公德,维护共享单车的运行秩序。我相信,有关各方共同努力,共享单车这个新事物一定能够发展好,一定能给人民群众解决出行“最后一公里”提供更多的方便。谢谢。
▲ 交通运输部副部长刘小明
刘小明:我想再说一个观点。共享单车是一个好东西,是一个新生事物,因为它绿色,解决“最后一公里”,又能够给使用者以好的体验。但是,共享单车是线上跟线下的一种结合,往往我们在经营新业态时候,经营者的线上能力很强,但是线下确确实实经验不足,考虑、关注不够,所以带来一些问题。正如刚才记者朋友提到的,如果要说它是“照妖镜”也好、“显微镜”也好,好事能不能办好,刚才部长说了三个方面:一是政府的治理能力,政府在这方面应该创造条件,加强监管。二是经营者的服务意识,不仅线上体验好,线下也应该让单车体验得更好。所以,在规范管理、及时修理等方面都要工作到位。三是确实也要考虑交通参与者的素质,应该说我们市民素质整体是好的,但是确确实实参差不齐,有极个别不遵守规则、随停随放、破坏车辆等问题。正如刚才部长说的,能不能发展好,关键靠大家共同努力,好东西做好了,共同努力、共同享受,这也是我们在发展过程里要倡导的理念。
关于网约车
凤凰卫视记者:关于网约车的问题。最近两会快要召开了,我们也关注到有政协委员提出了提案,建议放开网约车的准入限制。请问李部长如何评价网约车新政从去年底以来实施的效果,以后是否考虑对一些相关规定作出调整和修改?谢谢。
李小鹏:谢谢你的问题。应该说,网约车是“互联网+出租车+交通”的一种新的模式,受到各方面关注。去年7月份,国家层面出台了两个文件,这两个文件构建了出租车改革的顶层设计。出租车的改革又分为两个大的部分:一部分是传统巡游出租车的改革,主要要求转型升级、提升服务质量。第二大部分,就是涉及到网约车的改革,主要是对网约车的服务和安全管理提出了要求。当然,这个顶层设计的文件主要是框架性的,我们大家都知道,出租车的管理责任主要是各级城市人民政府,就需要各个城市的人民政府在顶层设计文件的指导下,制定具体的实施细则来推动改革。到目前为止,全国已经有66个城市人民政府出台了细化措施,还有127个城市人民政府文件已经准备好了,正在公开征求社会各方的意见。
李小鹏:总体来说,我们认为无论是已经出台的文件,还是正在征求意见的文件,都是在国家政策的框架范围之内,在这个框架范围之内各城市的人民政府都结合本市实际,出台了具体的管理政策。当然可能有的严格一些、有的更开放一些,但是都是结合实际。比如结合人口规模的实际、结合城市发展的实际、结合道路交通状况的实际,作出了新的规定。我们鼓励地方政府结合当地的实际情况,经过法定程序、因地制宜、因城施策推进出租车行业的深化改革。我需要强调的是,网约车是新事物,改革是一个渐进的过程,我们各方都要共同努力。下一步,交通运输部还将密切跟踪,我们还会集思广益,不断地总结、完善、提高。
经济日报记者:我的问题也是关于出租车改革的,刚才李部长已经说了,全国已经有100多个地区制定深化出租车改革的实施方案,调整最大的就是出租车经营权的改革,交通部是否有计划逐步试点告别出租车承包经营权,就是取消份子钱。还有网约车的管理,各地方的实施细则都存在过严的情况,是否与中央的政策导向有相悖的地方。另外,交通运输部会对地方实施情况进行督导和检查吗?谢谢。
李小鹏:谢谢你的问题。我想请刘小明副部长回答你的问题。
刘小明:下面我来回答一下这位记者提出的问题,可以看出来,出租车确实是大家非常关心的问题。对传统出租车改革来说,我们国家老百姓更关注,当然网约车也是。中国政府对网约车的态度可能国际上更关注,因为大家都在进行这方面的探索工作。在充分调研、充分论证、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的基础上,去年7月,国务院出台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出租汽车健康发展的意见》,同时7个部门出台了部令,对网约车进行了规范。可以看出我们这次改革是通过增量带动存量的改革,而且在改革的过程中,我们坚持以乘客为本,坚持地方政府主体责任的原则,为了更好地推进出租汽车的改革,在制度设计上可以说按照巡游出租汽车和网络约出租汽车这两个分类管理,逐步实现融合发展的过程。正如小鹏部长刚才所提到的出租汽车改革,总体进展还是比较顺利的。
刚才记者朋友提到的巡游出租汽车改革,核心问题是出租汽车经营权和利益分配机制,这是作为巡游出租汽车改革的重点,对于推进传统出租汽车也就是巡游出租车的转型升级来说,这次改革明确了新增巡游车的经营权一律实行期限制和无偿使用,不得变更经营主体。那么对存量,即现有的出租汽车经营权不得进行炒卖和擅自转让,现有的经营权没有明确具体期限的,或者已经实行了经营权有偿使用的,要求城市人民政府要科学调研、科学制定过渡方案,合理确定经营期限,而且逐步取消经营权有偿使用费。
通过这些工作,能够使传统出租车实现转型升级。当然这里面有一个大家特别关注的,也是社会上一直说的份子钱,我去年在发布会上说过一个词,“份子钱”不是万恶之源,因为它是一种经营方式,如果收高了,可能就产生暴利;收合理了,这个行业就健康发展;收低了,行业发展难以持续。所以,关键在份子钱怎么进行确定。在改革的意见里明确了出租汽车经营权的期限制和无偿。大家注意到,从去年开始到现在一些城市取消了经营权的使用费,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承包金。我们提倡出租汽车驾驶员、工会、企业、行业协会共同协商,合理地确定承包费。现在有互联网来了解整个出租汽车的经营情况,我们鼓励企业通过互联网的技术,来更好地实现驾驶员和企业在经营过程中的利益分担和风险分担。所以,在传统出租汽车改革方面,应该说各地都在不断地按照相关文件要求推进。
另外,刚才记者朋友问到网约车的问题,刚才小鹏部长讲到,现在66个城市已经发布了实施意见,127个已经征求了意见,正在走法律程序,将要逐步落地。整体上看,现在这些意见有宽、有严,但是整体上都是在两个国家文件的框架内,而且这次文件给予了地方人民政府足够的空间和自主权,各城市人民政府可以结合城市人口情况、交通情况、资源禀赋,来确定出租车发展战略,制定相应的政策措施。交通资源比较紧张的,从数量上就有所控制;交通资源相对比较宽的,就应该比较宽松一些。特别是在特大城市、大城市是比较严的,到了中小城市是相对比较宽的。我们希望通过优先发展公共交通,以公交为主、适度发展出租车来解决特大城市的问题。同时,对于一些中小城市要更好地发挥网约车比较方便、比较机动的特点,更好地服务于老百姓的出行。
出租车改革本身是一个渐进的过程,我们需要不断地观察,各个城市也需要在实践过程中不断总结,以满足人民更好的出行、建设人民满意交通为出发点和落脚点,适时优化、调整交通相关政策,更好地做好这次出租汽车改革工作。
我想在小明副部长回答之后补充和强调一点。出租车改革包括巡游车和网约车涉及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所以我们必须高度关注,做好调查研究,还要继续不断地总结、完善,另外还要适时开展评估。到一定阶段,我们会作出决定,开展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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