瞭望|0.06% VS 10%:我国的国际人才占比与发达国家还有差距,如何更大力度引进海外英才?
◆ 截至2016年底,已形成党的十八大以来最大规模留学人才“归国潮”,中国或将迎来“进大于出”的人才历史拐点
◆ 我国国际人才占常住人口比重0.06%,而世界一般国家的平均水平为3.3%,发达国家的比例则达到10%
◆ 要建立更加积极、开放、有效的海外人才引进政策体系,需关心和重视以下方面:
遵循国际人才流动规律
要做到引进使用“天下英才”
要强化人才发展软环境营造
7月19日召开的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加强和改进中外人文交流工作的若干意见》。会议强调,加强和改进中外人文交流工作,要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从服务国家改革发展和对外战略的大局出发,完善中外人文交流布局,创新高级别人文交流机制,改革人文交流内容、形式和工作机制,将人文交流理念贯彻到对外交往的各个领域,彰显中国特色、中国风格、中国气派,促进中外民心相通和文明互鉴。
国以才立、政以才治、业以才兴。当前,我国正处在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促进产业结构转型升级,推动创新驱动发展的关键历史时期。人才资源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第一资源的特征和作用更加凸显,培养和吸引更多优秀人才,成为在激烈国际竞争中取胜的关键。
8月12日,全球化智库(CCG)发布的《2017中国海归就业创业调查报告》显示,截至2016年底,中国留学回国人员(以下简称“海归”)总数达265.11万人,仅2016年就有43.25万留学生毕业回国,新增海归人数已超过高校毕业生预计增量。党的十八大以来,形成最大规模留学人才“归国潮”,高层次留学人员正逐渐成为践行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领跑者和生力军,中国或将迎来“进大于出”的人才历史拐点。
另据相关数据表明,我国国际人才占常住人口比重为0.06%,而世界一般国家的平均水平为3.3%,发达国家的比例则达到10%。在我国一些大城市,如北京外国人常住人口约占全市人口的1%、上海为0.73%、深圳为0.2%、广州为0.36%,远低于世界发达城市例如纽约的36%、新加坡的33%。
“聚天下英才而用之”,不仅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时代要求,更是我们党完成执政历史使命需要建立的执政自觉。“办好中国的事情,关键在党,关键在人,关键在人才。”“尚贤不论国别”、“唯才不避亲疏”,是我们迈向“中国梦”实现征程中应有的大国格局和心态。
外籍人才出入境和居留制度建立健全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高度重视人才引进工作,习近平总书记作出一系列重要指示。在中央精神指导下,我国在实施更加开放的人才引进政策、提升人才工作开放水平方面取得了一系列重大进展和改革突破,鼓励创新创业,形成“人才磁铁”效应的良好环境。
2012年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出台,在签证类别中增设“人才签证”。“人才签证”进入国家法律,为进一步引进海外人才建立了绿色通道。此后,国家出台文件,规定持有永久居留证的外籍人员除政治权利和法律法规规定不可享有的特定权利和义务外,原则上和中国公民享有相同权利,承担相同义务。
2016年,我国着重完善加强外国人永久居留服务管理,推动建立以市场为导向的人才永久居留申请标准;结合工资、税收和社会信用等市场评价要素,探索建立计点积分制等人才评价机制。同年,为进一步为短期来华外国专家提供出入境便利,来华90天以内的外国专家允许免办就业许可和就业证。
2016年,国家推动“外国人入境就业许可”和“外国专家来华工作许可”“两证整合”试点,优化审批程序,建立“一窗接件、网上预审、内部流转、限时办结、一窗出证”流程。此后,在北京、天津等10省份开展试点的基础上,在全国推开实施。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制度遵循“鼓励高端、控制一般、限制低端”思路,初次探索对来华工作外国人进行分类管理。
2017年,我国开始对符合条件的外国留学生发放外国人就业许可证书和外国人就业证,进一步扩宽了人才引进渠道。同时,公安部牵头研究启用永久居留证新版证件,强化其身份证明功能,大幅提高我国“绿卡”的含金程度。据统计,2016年,中国公安部批准了1576名外国人在华永久居留,增幅达到163%。
同时,北京、上海和广东推出了一系列突破性改革措施。2016年,公安部出台支持北京创新发展的20项出入境政策,其中有10项为全国首创,开通了外籍人才永居“直通车”。期间,中关村推出外籍人才在华永久居留积分评估政策,开启了国内首次探索市场化评价外籍人才的先河。设立中关村外国人服务大厅,永久居留证的办理时间由180天缩短为50天。
2017年,公安部批复北京市10项出入境政策措施正式实施,为外籍人才办理永久居留、长期签证和口岸签证提供了更多便利。
2015年至2016年,公安部先后两次出台支持上海科创中心建设的22项出入境措施,探索从居留向永久居留转化衔接机制,实施外国留学生毕业后直接在上海创新创业政策,推动将外籍高层次人才工作团队成员纳入直接申办永久居留证范围。
2016年7月,公安部推出支持广东自贸区建设及创新驱动发展的16项出入境政策措施,为海外高层次人才申请永久居留、延长居留期限、办理签证、过境免签、聘雇外籍家政服务人员等方面提供更多便利。
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配套政策渐成体系
近年来,围绕海外高层次人才在税收、保险、住房、子女入学、配偶安置、担任领导职务、承担重大科技项目以及享受国家特聘专家等保障方面,国家出台了一系列配套政策。配合国家“千人计划”项目有效实施,允许国家“千人计划”专家担任国家级项目负责人、申请政府相关资金,同时在居留和出入境、落户、医疗、保险、住房、税收、配偶安置、子女就学等多个方面的政策支持措施陆续出台。
2012年,《国家特聘专家服务与管理办法》建立了“千人计划”国家特聘专家制度。同年,我国将部分重点部门和地方的重点引才计划列入比照国家“千人计划”享受签证及居留特惠政策框架体系。
2015年,国家将“回国(来华)定居工作专家项目”“北京市海外人才聚集工程”等55项省部级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纳入第一批全国重点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备案,在整体上解决了全国各地省部级以上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政策不一、办理人才签证居留难的现实难题。2017年完善相关办法,对“千人计划”的项目体系、资格条件、遴选程序、服务管理、组织实施等内容作出进一步规范。
2015年,为以更大力度吸引海外留学人员回国创业,我国提出在国外接受高等教育并获得本科以上学历的留学回国人员比照国内高校毕业生,享受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优惠政策。同时,进一步加大加强了地方留学人员创业园建设,全国已建成各级各类留学人员创业园321家,北京、上海、天津、杭州等国家级留学人员创业园孵化出了一批具有全球竞争力的科技企业。
此外,国家级人才管理改革试验区实现点上突破。近年来,国家级人才管理改革试验区在海外人才引进、使用和激励方面走在全国改革探索的前面。自2011年3月起,北京中关村在资金奖励及财政扶持、股权激励、人才培养、居留与出入境、落户等方面实行了13项特殊政策,启动实施了海外引进领军人才职称评审“直通车”试点。
2015年,中组部等10部门与北京市出台文件,支持中关村在简化“绿卡”办理程序、为外籍高层次人才创业就业提供便利、扩大人力资源服务业对外开放等方面开展先行探索。2016年公安部支持北京创新发展的20项出入境政策在中关村率先落地,针对外籍高层次人才等4类人才提供永久居留、口岸签证、长期居留许可等出入境便利。
广州南沙-深圳前海-珠海横琴持续推进粤港澳人才创新合作。近年来,三地粤港澳人才合作示范区建设,在港澳及海外人才来往便利、个税补贴、执业资格认可、创新创业等方面创新探索。
广州南沙探索开展职业资格“一试三证”“一试双证”等培养评价工作,引进了美国、英国和港澳的三个职业资格培养评价体系,探索实施海外高端人才卡服务制度。
深圳前海对认定的境外高端和紧缺人才个人所得税超过15%部分给予财政补贴,分类推进具有香港职业资格的专业人士服务准入,率先建立与国际接轨的人才招聘、薪酬、考核、科研管理、社会保障等制度,先后引进香港10多类专业人士执业从业。
珠海横琴实施港澳居民个税差额补贴办法,推动珠海-澳门旅游职业资质互认,设立初始规模为100亿元的产业引导扶持基金吸引海内外青年人才创新创业。近期横琴获国家批准,可独立招收培养港澳及外籍优秀博士后,这是中国自贸区首个、也是珠海第一个获批“独立招收”资格的博士后科研工作站。
在中央政策引导下,各地也积极探索多种形式的招才引智工作,不断创新引才工作模式。例如,北京成立了海外学人工作联席会,组建了驻香港和硅谷、伦敦、多伦多等11个海外人才联络机构,绘制了“全球高端人才分布地图”,增强对海外高端人才及团队的“靶向猎取”和精准引进水平。
广东在硅谷、纽约、巴黎、伦敦等设立了11个海外高层次人才工作站,并于2015年主动出击赴独联体国家招聘人才。广西利用与东盟国家海陆相通的区位优势,基于中国—东盟博览会、中国—东盟商务与投资峰会等区域合作机制,推动实现招商引资与招才引智互促互动。山东在美国、德国、日本等国家建立23家海外人才联络处,着力打造“中国山东海内外高端人才交流会”工作品牌,推动实施留学人员来鲁创业启动支持计划。
四川近年来赴欧美发达国家开展专项招才活动60余场,依托海外知名大学和专业协会建立15个引才工作站,聘请59名海外顾问“以才引才”搭建“海科会”聚才平台,成为西部地区最具影响力的人才交流平台。武汉建立“招才局”,绘制“招才地图”,将招才引智列为该市“一把手工程”,量身定制招才项目,落实“城市合伙人”等重大人才政策。
同时,各地也纷纷出台相关政策,为海外人才回国创新创业解除后顾之忧。北京积极打造“类海外”人才发展环境,加快推进“国际人才社区”和“国际人才港”建设,进一步优化首都世界高端智力引才用才地方品质。
2015年,上海“人才20条”,探索永久居留转化衔接机制,将工资性年收入60万元以上且纳税12万元以上作为人才引进标准,同时放开高端人才60周岁的年龄限制,对硕士及以上留学生允许直接办就业手续和工作居留。
2012年,广州组建“千人计划”南方创业服务中心,为国家“千人计划”专家创新创业提供政策、科技、人才、信息、市场、融资等全链条服务;2016年,广州出台人才绿卡制度,对持有“人才绿卡”的海内外人才在购房、购车、子女入学等方面提供广州市民同等待遇,同时提供入境和停居留便利。
四川开辟外国人才来川“绿色通道”,启动海外人才离岸创新创业基地、外国留学生毕业后直接留川就业工作试点,以更开放的政策广纳天下英才助川发展。
湖北将华工科技等重点企业和用人单位在境外取得国外居留证的员工和外籍员工,也纳入省内“百人计划”实施范围,为吸引海外人才回国服务创业提供支持便利。此外,上海、深圳、武汉、苏州等地探索建立海外人才离岸创新创业基地,通过“自贸区内注册、海内外经营”营造开放便利的创业营商环境。
构建更加优化的海外人才引进政策体系
十八大以来,引进海外人才智力的办法措施推陈出新,海外人才来华工作的出入境便利化、长短期居留政策措施密集出台,人才子女入学、配偶安置等工作生活配套体系正在建立健全,公派留学和来华留学规模实现了历史性突破。
未来一段时间,要建立更加积极、更加开放、更加有效的海外人才引进政策体系,需要关心和重视以下方面:
首先,要遵循国际人才流动规律。实践证明,哪里有需求、哪里有空间、哪里有机会、哪里效率高,人才就会往哪里聚。要进一步吸引海外人才,就要真正破除海外人才发展的刚性、柔性约束,给予海外人才以更加宽阔的成长、干事和发挥作用空间,使外国人才专长和我国进步需要紧密契合,实现个人发展和国家发展的双赢。
为此,要切实转变政府职能、简政放权,简化办事程序和审批手续,最大限度降低国际人才流入门槛。要遵循国际惯例,开发国际资源,健全国际人才生态系统,打造人才发展高位平台。
此外,要积极融入国际创新创业核心网络,主动融入全球交流合作循环,打造各国科技和产业精英人才便捷迁移、往来顺畅,科技智力成果自由交流、协同开发的国际重要人才集散枢纽。同时,要更好发挥企业、高校、科研机构的主体作用,让它们在人才“进管出”上有更大自主权。
其次,要做到引进使用“天下英才”。创新发展之地从来都是开放的人才汇聚之地。美国从全球引进的高端人才就是其科技创新不可或缺的力量。有研究表明,占美国人口14%的海外引进人才获得的专利占美国专利总量的1/3;创建了美国1/4的高科技公司。
当前,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我们比历史上任何时期都更需要广开进贤之路、广纳天下英才,尤其急需引进和聚集一大批站在行业科技前沿、具有国际视野和能力的国际化创新创业人才。这就要求我们开阔胸怀、开阔视野、开阔思维,比照世界一流发达国家,建立健全具有中国特色的海外人才引进、开发、使用和激励制度,构建面向全球集聚人才的工作体系和制度体系,努力造就我们大国人才吸引力、感召力、影响力和承载力。
再次,要强化人才发展软环境营造。有效吸引海外高端人才需要大力推动“类海外”环境、国际人才社区和人才管理改革试验区建设。我们要强化社会诚信,崇尚法治精神,塑造中西交融、兼容并蓄、开放多元、和谐共进的现代国际都市气质,实现国际产业精英的无障碍居住、社区融入与国际流动。
同时考虑以智慧、低碳、绿色理念优化城市布局,建设国际化、高标准的工作生活服务设施,构建高品质、高效能的公共管理及服务体系,形成国际一流城市风貌和人居环境。
此外,要着力构建创新创业文化共同体,推动文化艺术、科学教育、专业组织、服务产业繁荣发展,打造工作、学习、生活一体化的大型知识社区。突出人才诚信体系和人才发展法治建设,以及市场化的人才引育、回报、流动机制,推动人才发展国际化、活动空间国际化。实现人才多样性集聚和多元化成长。
同时,要重点在工作许可、项目申请、创新创业、社会保障、社会融入等多个方面进一步加快现有体制机制创新的改革落地,为“聚天下英才而用之”提供有力支撑。LW
刊于《瞭望》2017年第34期,原题《以更大力度引进和集聚海外英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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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媒体编辑丨喻千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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