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瞭望丨公开进行宪法宣誓,意味着什么

《瞭望》新闻周刊 瞭望 2022-0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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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开进行宪法宣誓是增强全社会宪法意识的最好平台。国家领导人首次进行宪法宣誓,体现了宪法尊严、彰显了宪法权威、弘扬了宪法精神

 为政者须率先奉法

 宪法的生命在于实施


依宪治国 誓言铮铮

文/鞠成伟

作者为中央党史和文献研究院副研究员


  国徽高悬、熠熠生辉。2018年3月17日,全票当选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的习近平,成为第一位进行宪法宣誓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导人。他左手抚按宪法,右手举拳,面向近3000名全国人大代表宣读誓词:


  “我宣誓:忠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宪法权威,履行法定职责,忠于祖国、忠于人民,恪尽职守、廉洁奉公,接受人民监督,为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努力奋斗!”


  铮铮誓言,是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的庄严承诺。


  为彰显宪法权威、加强宪法实施,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了建立宪法宣誓制度。习近平总书记在“关于《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说明”中指出,这样做,有利于彰显宪法权威,增强公职人员宪法观念,激励公职人员忠于和维护宪法,也有利于在全社会增强宪法意识、树立宪法权威。


  建立宪法宣誓制度表明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在全面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建设的进程中,更加重视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决心。


  2015年7月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作出决定,在我国实行宪法宣誓制度。明确规定,各级人大及县级以上各级人大常委会选举或者决定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以及各级人民政府、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在就职时应当公开进行宪法宣誓,并且明确规定了宪法宣誓的誓词。


  2018年2月24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作出决定,对宪法宣誓制度作出适当修改。3月11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宪法修正案,在宪法第二十七条中增加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就职时应当依照法律规定公开进行宪法宣誓”。这一重要修改,将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关于实行宪法宣誓制度的决定所确立的宣誓制度,上升到宪法层面,充分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依法治国,维护宪法权威的决心。


  面向国旗国徽,抚按宪法文本,诵读庄重誓词……国家工作人员进行宪法宣誓,不仅是法定义务,更是使命责任。


  全国人大常委会自2016年1月1日开始施行宪法宣誓。从中央到地方,各级国家机关认真落实和组织实施,扎实开展宪法宣誓,成效显著。

  • 一方面,宪法宣誓是弘扬宪法精神的重要方式,有利于彰显宪法地位,在全社会增强宪法意识、树立宪法权威。

  • 另一方面,通过仪式,增强了被任命者对于法律的尊重感和认同感,从而强化国家工作人员依法执政、依法行政的理念。


▲ 3月17日,3名礼兵迈着正步护送《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入场 庞兴雷摄/本刊


【维护宪法权威】


  在宪法中确立宪法宣誓制度,对于维护宪法的根本法地位具有重要意义。


  全面贯彻实施宪法,各级国家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必须发挥“关键少数”的重要作用和影响。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法律的特权。国家工作人员对宪法进行宣誓,突出了宪法所具有的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有利于促进国家工作人员增强宪法意识,形成宪法思维、宪法理念。


  尊崇宪法权威、守护国家利益、保障公民权利,首先就要有宪法情怀、宪法信仰。要深刻认识到,维护宪法法律权威就是维护党和人民共同意志的权威,捍卫宪法法律尊严就是捍卫党和人民共同意志的尊严,保证宪法法律实施就是保证党和人民共同意志的实现。


  宪法宣誓制度,有利于国家工作人员在内心深处尊重宪法,有利于国家工作人员在工作中首先想到宪法,避免出现违反宪法的行为,避免有关机关制定违反宪法的规范性文件。


  宪法之治的实质是权力在宪法之下、权力受宪法约束。良好的愿望不能代替预防性的制度,要从根本上治理权力滥用和腐败就要在体制机制设计上加强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形成不敢腐的惩戒机制、不能腐的防范机制、不易腐的保障机制。


  国家公职人员进行宪法宣誓,通过带头树立宪法意识、带头遵守宪法原则、带头弘扬宪法精神,将营造出宪法至上、守法光荣的浓厚氛围,为法治国家建设注入磅礴伟力。


  通过公开进行宪法宣誓更可以塑造公众的宪法信仰、法治信仰,在全社会烘托尊重宪法、宪法至上的氛围。


  宪法的权威源自人民的内心拥护和真诚信仰。宪法宣誓的制度化,使每个公民享有更广泛的监督权,使国家工作人员和全社会成员都成为宪法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


  虽然宪法宣誓制度是一个仪式,但它对宪法的宣传效果不限于国家工作人员,更会影响到广大人民群众。公开进行宪法宣誓是增强全社会公民宪法意识的最好平台,能够提升公众对宪法的尊重、热爱和信仰。宪法宣誓的公开性也有利于人民群众监督相关国家工作人员遵守宪法。


【为政者须率先奉法】


  党和国家机构工作人员,尤其是各级领导干部在推进依法治国进程中肩负着重要责任。这就要求公权力行使者必须做到依宪执政、依法行政,带头弘扬宪法精神,树立和尊重宪法权威,把宪法精神落到实处。


  依宪执政,这是我们党在领导社会主义革命、建设、改革过程中,吸收借鉴国内外执政经验教训,逐步提出的重要执政理念。它要求党依据宪法法律治国理政,也要求党依据党内法规管党治党。必须坚持党领导立法、保证执法、支持司法、带头守法,坚决维护宪法法律权威。


  这不仅意味着要“崇法”,高度尊重宪法;更意味着要“行法”,循法而行、据法追责。我们党是深化全面依法治国的领导者,更是践行者、示范者。各级领导干部要对法律怀有敬畏之心,带头遵守法律,带头依法办事,不得违法行使权力,更不能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


  2018年2月24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四次集体学习时就指出,必须更加注重发挥宪法的重要作用;把实施宪法提高到新的水平。2018年政府工作报告指出,全面推进依宪施政、依法行政;把政府活动全面纳入法治轨道。


  实行宪法宣誓制度,有利于增强国家工作人员履行职务的使命感和责任感。宪法宣誓制度是一个国家政治文明发展的体现,是对宪法的信仰和遵从,是对国家工作人员的要求和约束。


  我国的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宪法宣誓制度入宪,体现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的宪法原则,国家工作人员就职时进行宪法宣誓的仪式化程序强化了国家工作人员对人民和人民赋予的权力、对宪法和法律的敬畏之心。面对宪法宣誓,意味着宣誓主体的每项职务行为都要受到宪法约束。


  通过宪法宣誓,时刻提醒宣誓人铭记权力来自人民,明晰权力被置于法律的框架和约束。国家工作人员中的“关键少数”更要带头牢记宗旨,带头遵守宪法法律,恪守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理念,以上率下,形成“头雁效应”。


  党和国家机构工作人员,尤其是各级领导干部要牢记法律红线不可逾越、法律底线不可触碰;要把对宪法的尊崇、对宪法的敬畏转化成思维方式和行为方式,做到在宪法之下想问题、作决策、办事情,任何违反宪法法律的行为都要受到追究。


【宪法的生命在于实施】


  “宪法的生命在于实施,宪法的权威也在于实施。”2012年12月,习近平总书记在首都各界纪念现行宪法公布施行30周年大会上如此强调。


  今天,我们越发意识到宪法的威严与厚重,更清楚地感受到:维护宪法权威,就是维护党和人民共同意志的权威;捍卫宪法尊严,就是捍卫党和人民共同意志的尊严;保证宪法实施,就是保证人民根本利益的实现。


  宪法的实施不仅包括根据宪法制定法律、进行宪法解释等,还包括宪法宣誓。国家公职人员在任职时向宪法宣誓,是世界上多数国家采取的制度。在全球193个有成文宪法的国家中,明确对宪法宣誓制度做出规定的有170多个。进行宣誓,这是宪法实施有别于其他法律实施的一个非常重要的方面,其他法律不存在通过进行宣誓来加强其实施的问题。


  实行宪法宣誓制度有利于促进宪法的实施,这是弘扬和落实宪法精神的第一步。促进宪法精神真正落地,关键还在于“言行一致”,加强宪法实施、维护宪法权威。


  宪法宣誓侧重于“言”,意味着代表人民执掌权力的人民公仆对人民的庄严承诺。要巩固宪法的根基,发挥宪法的伟力,还要注重“行”的保障,关键是完善宪法实施制度、监督制度,使违反誓言的行为得到追究。


  全面贯彻实施宪法,首先,要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坚持党的领导,坚持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的理念,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其次,要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进程,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再次,要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切实保障公民享有权利和履行义务。


  同时,必须按照党的十九大报告要求,推进合宪性审查工作,完善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宪法监督制度,健全宪法解释程序机制,及时审查并纠正违宪行为。通过树立和维护宪法权威,在全社会普遍开展宪法教育,弘扬宪法精神,形成崇尚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的良好氛围。LW


刊于《瞭望》2018年第13期

延伸阅读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全文)

☞ 宪法修改前后内容对照表

☞ 瞭望|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宪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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