瞭望|专家:生育政策调整窗口期已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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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国出生人口“四连降”标志着全面两孩政策的堆积效果基本结束
◆ 初婚人数大幅度减少和离婚比例显著增加后,我国育龄妇女生育的基础性条件产生显著变动
◆ 预计2050年全国出生人口规模将下降到873万人左右,比目前出生人口规模减少1/3以上
◆ 单纯的生育政策放开已不足以改变目前生育水平的结构和下降趋势,迫切需要增强生育政策包容性,推动生育政策与经济社会政策配套衔接,减轻家庭生育、养育、教育负担,释放生育政策潜力
文 | 王广州
作者为中国社会科学院人口与劳动经济研究所研究员
141178万人,中国依然是全球第一人口大国。5月11日上午,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公布,亮出我国最新的人口“家底”。
人口是社会经济发展的基础。数据表明,10年来,我国人口总量持续增长,人口质量稳步提升。同时,我国人口正在面临总和生育率下降、出生人口数量走低、老龄化程度加深等结构性矛盾。
面对新时期人口发展形势和人口变化趋势,“十四五”规划建议提出“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制定人口长期发展战略,优化生育政策,以“一老一小”为重点完善人口服务体系,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
“十四五”时期,是把握未来10年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的窗口期,有必要从经济、社会制度各层面逐渐适应少子化和老龄化的人口发展环境,全面实行全人口全生命周期管理,营造生育优化的社会制度、环境和氛围,使人口再生产回到健康、可持续的发展轨道上来。
生育率低位运行
2020年,我国育龄妇女总和生育率(每个妇女平均生育子女数)为1.3,已经处于较低水平。
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显示,2016年全国出生人口规模为1786万,达到全面两孩政策实施以来的最大值,2017年、2018年、2019年和2020年出生人口规模分别下降为1723万、1523万、1465万和1200万,形成“四连降”,总体降幅超过580万,四年累计下降幅度达32.81%。
“四连降”不是简单的随机波动。2020年育龄妇女总和生育率为1.3,远低于2017年的1.58、2018年的1.495和2019年的1.486,大体恢复到生育政策调整前的水平。
这实质上标志着全面两孩政策的堆积效果基本结束,也标志着全面两孩政策很难将总和生育率维持在1.5左右水平。
目前,造成我国低生育率的主要因素,包括初婚人口规模大幅下降、生育预期保持低迷、生育成本居高不下。
从新增生育群体的变化看,全国初婚人数从2014年开始持续下降,2019年下降到669.36万对,比2013年下降493.62万对,下降幅度高达41.38%。除初婚人数下降外,离婚率不断上升,从2010年的2‰上升到2019年3.36‰,离婚规模从267.80万对上升到470.06万对。
初婚人数大幅度减少和离婚比例显著增加,这“一减一增”是生育水平和生育人数下降的关键因素,导致我国育龄妇女生育的基础性条件产生显著变动。
从未来生育预期和生育水平的变化看,长期以来我国育龄妇女存在明显的人群差异和区域差异,特别是不同受教育程度的育龄妇女具有明显不同的生育水平,受教育程度较低育龄妇女的总和生育率高于受教育程度较高育龄妇女总和生育率的特点不变。
随着社会经济发展,育龄妇女受教育水平不断提高,预计到2050年接受高等教育的育龄妇女比例将接近70%。可以预见,我国未来生育预期下降和促进生育水平运行机制将比较持续。
从生育、养育和教育成本的变化看,主要城市商品住宅销售价格上涨的变动趋势显著,年轻育龄人口结婚、生育等综合成本快速上升。同时年轻人口的大城市化特征更加明显,而城镇生育率水平长期低于乡村,这也导致生育率下降。
“一老一小”的增与减
目前,我国新增人口进入比较严重衰退阶段。如果生育水平持续低迷,预计2050年全国出生人口规模将下降到873万人左右,比目前出生人口规模减少1/3以上。
这一阶段,我国人口年龄结构的主要特征是:“一老一小”的“增”与“减”。2016年全面两孩政策的放开,使人口快速衰减的态势得到有效抑制,但2018年以后人口变动趋势再次进入快速衰减的进程。同时,近年来持续的低生育率导致人口老龄化程度不断加深,并呈现加快趋势。
据测算,预计2026年左右,我国老年人口比例将首次超过少儿人口比例。需要注意的是,上述预测是基于总和生育率持续稳定在1.4以上水平。
基于目前育龄妇女的生育意愿、生育计划以及平均预期寿命变动趋势,通过人口预测模型对全面两孩政策条件下人口规模和结构进行预测的结果显示,全面两孩政策的实施效果与实现人口均衡发展目标之间存在较大差距。
按照现行生育政策,大约在2023年,我国人口即将达到峰值14.15亿左右。如果人口政策长期不变,我国总人口规模减少速度将逐渐加快,2030、2040和2050年将分别为-0.11%、-0.35%和-0.59%。即使取消生育限制,总人口规模减少速度有所减缓,但减少速度不断加快的态势不会改变。
总之,在全面两孩政策历史堆积人口释放、生育意愿不高、生育预期估计较乐观的条件下,我国人口年龄结构性问题仍将主要表现为人口快速衰减。因此,迫切需要进一步释放生育政策潜力,以避免人口结构性问题不断加深所带来的系统性风险。
系统布局生育环境
传统的生育水平下降,是由于多孩生育比例或多孩生育水平下降引起的生育转变,但当前社会普遍存在的晚婚、晚育、不婚、不育,反映出目前我国生育传统和文化观念发生了根本变化。
从递进生育率(控制了年龄、孩次后的总和生育率)的变化趋势看,2017年,我国育龄妇女的递进生育率为1.5783,有明显下降;0->1孩递进生育率(从未曾生育到生育一孩的总和生育率)由2010年的0.9726下降到0.8791,远低于我国历史上该生育率长期稳定在0.99的水平。
0->1孩递进生育率下降,也使生育政策调整的长期效果大打折扣。全面两孩政策对稳定二孩生育水平具有重要意义,但一孩生育率下降和整体生育水平偏低,影响政策效果。
这说明,单纯的生育政策放开已不足以改变目前生育水平的结构和下降趋势,因此迫切需要重新审视政策作用和效果。
推动实现适度生育水平,政策设计需要从初婚、一孩生育、二孩生育的递进过程和结构特征考虑,在取消生育限制的同时,着眼于稳定一孩、二孩生育,增强生育政策包容性,推动生育政策与经济社会政策配套衔接,减轻家庭生育、养育、教育负担,释放生育政策潜力。LW
刊于《瞭望》2021年第2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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