瞭望丨提高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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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高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质量
文 |《瞭望》新闻周刊记者 李松
城镇化是现代化的重要内涵之一,是解决农业、农村、农民问题的重要途径,也是我国最大的内需潜力和发展动能所在。促进有能力在城镇稳定就业生活的农业转移人口实现市民化,是新型城镇化的首要任务。
加快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有利于促进人力资源优化配置,有利于提升城镇化质量、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有利于破解城乡二元结构、畅通城乡循环、构建新发展格局,支撑我国经济高质量发展。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高度重视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工作:一方面,户籍制度改革取得突破,1.3亿农业转移人口和其他常住人口在城镇落户。2021年我国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64.72%,户籍人口城镇化率提高到46.7%,比上一年提高了1.3个百分点,这一增速高于0.83%的常住人口城镇化率增速,也是“十三五”以来两个城镇化率首次缩小差距。
另一方面,居住证制度全面实施,基本公共服务覆盖范围和均等化水平显著提高。从签订规范合同到完善工伤保险等权益保障,从解决随迁子女入学到提供公租房,从积分落户到部分城镇放开落户条件等,各项政策不断出台完善,农业转移人口进城、融城之路更顺畅。
同时也要看到,目前仍有2亿多农业转移人口长期在城市工作居住,仍面临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问题,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工作仍需持续有序推进。因此,国家发展改革委2022年6月印发《“十四五”新型城镇化实施方案》指出,坚持把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作为新型城镇化的首要任务,存量优先、带动增量,稳妥有序推进户籍制度改革,推动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健全配套政策体系,提高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质量。
就来城市打拼的人而言,“进城”的内涵发生着变化。城市里更多的就业机会、现代的生活方式、丰富的业余生活等,吸引着人们走出乡村走进城市。
从人口流动的角度看,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蕴含着一个深刻变化,即从个体进城谋生变为家庭化迁移。随着农民工的代际转换,新生代农民工与城市的距离越来越近。他们对于城市的要求,从进入变成了融入,从谋生之所变成了举家生活之地。伴随而来的,是他们的需求更加多样化。比如,工作收入稳不稳定、住房租赁便不便利、随迁子女上学问题能不能解决……处理好这些关切,是新市民安居乐业的客观需要,也是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的内在要求。
对此,国家对下一步政策做出了新安排:深化户籍制度改革,放开放宽除个别超大城市外的落户限制,试行以经常居住地登记户口制度。全面取消城区常住人口300万以下的城市落户限制,确保外地与本地农业转移人口进城落户标准一视同仁;完善城镇基本公共服务提供机制,建立基本公共服务同常住人口挂钩、由常住地供给的机制,稳步提高非户籍常住人口在流入地享有的基本公共服务项目数量和水平,推动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常住人口全覆盖;持续大规模开展面向新生代农民工等的职业技能培训;强化随迁子女基本公共教育保障,保障随迁子女在流入地受教育权利,以公办学校为主将随迁子女纳入流入地义务教育保障范围;完善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配套政策;健全中央和省级财政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奖励机制,建立财政、发改、公安等部门工作协同机制,中央财政和省级财政分别对吸纳跨省域、跨市域农业转移人口落户多的地区给予支持。
心安处即是吾乡。用更加严谨的政策设计、更加精细化的服务理念、更加务实的工作作风和更加人性化的管理方式,让新市民真正从个人“安身”到全家“安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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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监制 | 史湘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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