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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忍!男子杀死"心爱的女人"后,自拍视频图片发朋友圈

2016-04-16 杭州网

 “我把我新(心)爱的女人杀了”。4月14日,一个名叫“陈和西”的微信号在微信朋友圈发出了这样一句令人毛骨耸然的话,还配上了凶杀现场的视频及多张照片。



4月14日发布的视频显示,画面近处是一男子手持一把尖刀,远处地上躺着衣裳不整的女子。画面中,持刀男子带着哭腔说着:“我把我自己最爱的人杀死了。”该视频发布时还附有这样一句话:我把我新爱的女人杀了。


而4月15日的视频画面显示,一名女子躺在床上,有人正在做疑似检查床上女子的动作。视频中还传出一男子声音:“对不起了,已经把你杀死了”。


昨晚,龙湾警方先后通过官方微博、微信公众号发布警情通报,证实了这一消息。


通报是这样说的  ↓↓↓



4月15日,龙湾区状元街道大岙溪路发生一起命案,接警后,龙湾警方迅速出动控制了嫌疑对象,现已破获该案。


4月15日11时38分许,龙湾公安分局指挥中心接到报警,报警人陈某某称自己昨晚在状元街道大岙溪路家中杀死了女友。


接到报案后,状元派出所民警立即赶赴现场,发现死者陈某(女,39岁,重庆市人)已经死亡,民警迅速控制住犯罪嫌疑人陈某某。


经初步侦查,陈某某(男,32岁,状元人)和陈某系男女朋友关系。4月14日晚8时许,陈某某酒后因琐事与陈某发生争吵,争吵中,陈某某持刀刺伤陈某致使其死亡。发现陈某死亡后,陈某某便在报警前拍下陈某死亡的照片在自己朋友圈里发布,想让朋友知道自己杀了女友。


据陈某某交代,他和妻子分居多年,近期准备离婚,他去年5月份与陈某认识,后一起同居的。


现案件还在进一步调查中。


朋友称,他容易冲动


昨晚,温都记者到状元大岙溪路命案现场走访。根据附近居民提供的消息,事发楼房是一幢三层楼的民房,命案发生在三楼。


根据警方通报的案发时间——4月14日晚8时许,据附近多位居民称,没有注意当晚事发楼房内发出什么特别的声响,直到昨天中午,多辆警车、不少警察来封锁现场时,才知道里面发生了命案。


有知情人透露,陈某某前不久还向朋友打听将重庆户口迁入温州需要哪些手续,说自己准备与陈某长期生活。陈某某工作不固定,事发前在杭州帮家人从事螺帽生意,最近一段时间刚刚回温。


陈某某的一名少年朋友说,陈某某平时为人喜欢讲义气,但容易冲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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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温州都市报(wd88868886),记者:黄云峰 胡建国,获授权转载,版权归原作者所有。

本期编辑:未果

毒品千万不能碰啊!杀人应该受到法律的严惩,同意的点z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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