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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分一套杭州市中心低价房,他花80元做了这事.....差点搞到第二套

2017-07-12 杭州网

说起在杭州买房这件事吧,几乎每个在杭城打拼的人,都对房价有着长吁短叹的感慨。


正因此,遇到有单位或公司,愿意为职工以优惠的价格分房,那绝对是羡煞旁人。


萧山临浦的吴某,就有这样的好运气。


然而,俗话说,贪心不足蛇吞象。吴某在以极低的价格在杭州城区买了套房子后,却打起来了再来一套的主意,花了80元,还真差点让他搞到第二套……


△图自网络(图文无关)



公司优惠分房他动起歪脑筋



吴某(化姓),47岁,萧山本地人。早年顶替父职,进入某公司工作。


今年农历过年那会儿,公司为解决内部困难职工的住房问题,推出了优惠分房条件,只要是杭州市的居民户口,而且夫妻双方在当地农村没有享受过批地造房的份额,都可以享受到相应的分房条件。


房子位于公司驻地附近,在杭州西湖区,面积将近100平米,价格远低于市场价。


吴某之前已经为自己申请到一套住房,因为吴某的父亲是公司退休职工,于是吴某就打起了小算盘,准备以父亲的名义再申请一套房子。


可是,吴某的母亲已享受过农村批地造房,按公司规定,吴某的父亲已不具备分房条件。



△吴某伪造的申请表



为了达到目的,吴某想方设法,伪造了一张其母未享受过农村批地造房的申请表,在该申请表上,吴某不但仿造临浦镇人民政府相关单位某领导签名,还通过小广告联系花80元私自刻制了一枚临浦镇人民政府的公章,盖在申请表上。




房子没搞到却把自己搞进去


假申请表送上去后,吴某自认凭借这份手续“齐全”的申请表,公司上级肯定会同意批准,自己等于只花了80元就换到了一套新房子的购买权。


可吴某左等右等没有等到所谓的好消息,却等来了自己因为伪造公章,提供假证,正被公安机关追查的消息。


知道闯下大祸的吴某到萧山临浦派出所投案自首。


原来,吴某公司工作人员到临浦镇人民政府相关部门核实情况,当他们出示吴某的申请表时,政府工作人员发现上面的政府公章涉嫌伪造,于是向临浦派出所报案。



△吴某伪造的公章


临浦派出所立即开展侦查,经过司法鉴定,申请表上“临浦镇人民政府”公章以及政府相关单位负责人签名确系伪造,由此认定,吴某涉嫌伪造国家机关印章罪名成立。


目前,萧山警方依法对吴某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吴某所在公司也将对其进行相应处罚。


法律链接


《刑法》第二百八十条【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印章罪;伪造、变造、买卖身份证件罪】


☞ 伪造、变造、买卖或者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 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的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


☞ 伪造、变造、买卖居民身份证、护照、社会保障卡、驾驶证等依法可以用于证明身份的证件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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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钱江晚报(qianjiangwanbao),记者 蒋慎敏 通讯员 杨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

本期编辑:未果


动歪脑筋,房子没搞到,把自己搞进去了吧,活该!都来戳个大拇指鄙视下这种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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