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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高富帅酒吧老板与“小杨幂”倾心相恋近两年,跟她姑姑姐姐哥哥都聊过,结果…

杭州网 2019-08-11

“我也没想到啊,自己付出了真心,居然遇到了骗子……”坐在张法官对面的宁波小伙小张低着头,懊恼不已。



小张是宁波江北区一家酒吧的老板,身高180,长相英俊帅气。因为工作的关系,在外人看来颇有些“千帆过尽”,但没想到,他和“小杨幂”的这场恋爱,付出真心,结果竟是荒唐骗局。



酒吧老板恋上“小杨幂”


2016年8月,小张在微信上认识了一位妙龄少女,该女子自称“小杨”,是国内某知名地产公司股东以及市里某位领导的“干女儿”。


小张见“小杨”发过来的照片非常漂亮,颇有点像明星杨幂,且学历高、能力强,便产生了爱慕之意。

经过一段时间的沟通交流,小张对“小杨”各方面都十分满意,便对“小杨”展开了追求。两人在网上谈起了恋爱。


在与“小杨”的交往的一年多时间里,小张多次要求与“小杨”见面,但“小杨”总能找到合适的理由谢绝。


与此同时,“小杨”还经常以各种理由让小张给她转账、发微信红包。


在亲戚朋友的提醒下,小张慢慢起了疑心。2019年1月,小张终于向宁波市公安局镇海分局报案。


怕配不上他,就虚构了身份


2019年4月23日,宁波市镇海区人民检察院指控“小杨”,也就是本案中的被告李某犯诈骗罪,向镇海法院提起了公诉。


经法院查明,李某虚构了“小杨”这一身份,与小张互加微信聊天,将自己包装成地产公司股东、领导干女儿等各种身份与小张交往。


根据李某的供述,2016年,她在宁波某酒吧玩的时候,碰到了小张,她看小张长相白净、身材高大,暗生情愫,便让朋友打听到了小张的微信号,和小张互加好友聊天。“我觉得自己的外形等条件与小张难以匹配,便伪造了‘小杨’的身份与他交往。”


李某说,由于自己平时经常去酒吧,跟朋友交际花销较大,自己赚的钱不够花,就编造各种理由让小张给钱。


“交往”期间,李某以逛街买东西、过年过节、生气闹分手、姐姐缺钱等各种理由让小张向其微信转账、发送微信红包等共计人民币4万余元


最让人震惊的是,李某本人其实多次以 “小杨”妹妹的身份去小张开在江北区的酒吧消费,消费后让小张为其免单,免单金额共计人民币15000余元。


“做戏做全套”,李某还注册了多个微信号,虚构成“小杨”的亲友,包括“小杨”的姑姑、姐姐、哥哥,国内知名企业老总等,与小张聊天以进一步骗取其信任。


法院最终这样判


李某到案后退赔了小张全部经济损失,并取得了小张的谅解。


镇海法院认为,被告人李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手段,骗取公民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案发后李某能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有自首情节,且已退赔小张全部经济损失并取得其谅解,依法予以从轻处罚。


据此,根据被告人李某犯罪事实和具体情节,判决被告人李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该判决现已发生法律效力。


法官提醒:

结合以往的判例,网络交友必须注意这四件事:


第一,尽量和通过身份验证的人交往;


第二,尽量通过语音、视频以及当面交流的方式与对方沟通;


第三,通过对方朋友和同事的态度了解对方人品;


第四,在未取得对方的真实身份信息前,对方就以各种理由向自己提出钱、物需求的,都要特别当心。一旦发现对方骗钱骗物,需保留相关证据,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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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宁波晚报(ID:nbwanbao)首席记者 王颖 通讯员 金真法,转载已获授权。

编辑:孙莉莉


网络交友,还需谨慎再谨慎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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