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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韭菜收割机?警惕朋友圈的这类广告!|调查

朱灯花 国际金融报 2022-04-23

在轻松赚钱“诱惑”下,不少投资者踏入荐股“圈套”,花钱开通会员想跟着“专业人士”投资,但最终亏损收场。

法律人士认为,朋友圈荐股类广告可能存在诈骗、涉嫌操纵市场,诱骗投资者牟取非法利益等法律风险。


人工智能大数据下,微信朋友圈里的广告“五花八门”,其中也夹杂不少“荐股”广告。

近期,《国际金融报》记者采访了解到,在轻松赚钱“诱惑”下,不少投资者踏入荐股“圈套”,花钱开通会员想跟着“专业人士”投资,但最终亏损收场。

对于此种现象,《国际金融报》记者采访了数位律师,他们认为朋友圈荐股可能存在诈骗、涉嫌操纵市场,诱骗投资者牟取非法利益等法律风险。监管层可以考虑对此行为分别采取打击清理、建立完善的投诉平台和投诉机制等管控措施,也可以在微信公众号上发布相关案例和警示,以提升公众的防范意识。

那么,荐股广告导致亏损如何维权?有律师指出,朋友圈荐股人被认定构成诈骗罪的,荐股人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权益受损的投资者,应当通过司法追赃程序或参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程序,追回自己的损失。如果不构成违法犯罪,投资者也可以通过民事诉讼方式维权。需要注意的是,投资者要注意收集保管各项证据,如推广信息、推广视频、合同、微信聊天记录等。


“扰人”的荐股广告


朋友圈公众号荐股广告泛滥,有朋友告诉记者一周内其微信朋友圈就收到了三个荐股广告。

《国际金融报》记者随机点进“国诚老孙谈股”,并关注公众号,页面显示“国诚老孙谈股”公众号的账户主体是深圳市国诚投资咨询有限公司。该公众号属于持牌证券咨询机构,每天推荐热点个股资讯,新粉丝可以免费体验大盘分析预测、精选股票池策略、手中个股诊断等信息服务……

随后,记者以投资人的身份加了投研助理于士杰为好友,其进一步向记者了解需求,并介绍公司和服务内容情况。据他介绍,深圳市国诚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成立于2004年,有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同时,该人士通过微信向记者发来了许可证、营业执照照片,以博取信任。

那么,他们又是提供何种服务呢?

于士杰表示,有两种服务形式:一种是免费服务,另一种是收费服务。免费和收费服务内容含金量不一样,免费的内容主要包括早上推送三只题材挖掘股(研报里面梳理出来看好的个股),但并没有详细的买卖点和操作建议;而付费服务则是推送盘中精选出来的个股,并且给出详细的买卖点位,以及详细的操作建议。

“官网原价是2999/6个月的服务期,现在在小弟这儿办理活动价只要998元就能开通一整年的服务期。正规的合同发票都有。”于士杰推荐称。

记者查询中证协官网获悉,截至当前,共计有83家证券投资咨询机构,包括深圳市国诚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在内,其法人代表和总经理均为孙忠,注册资本500万元。

然而,国诚慧选股(于士杰所用的企业微信号所属企业名为国诚慧选股)被“质疑”为骗局。2月17日,法援吧的一篇帖子内容显示,有股民缴纳投顾服务费后,买入所谓的老师推荐的股票,但最终亏损。

记者联系帖子作者易经理,对方称这确实是他替客户所写,但不便透露更多客户信息。

对于该帖子,投研助理于士杰向记者强调对方目的在于骗取服务费,也表示深圳市国诚投资咨询有限公司的合规性。

此外,记者也多次致电深圳市国诚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方面,但电话始终无人接听。


打法律“擦边球”


对于微信朋友圈等荐股类广告,是否合规,存在哪些法律风险?

太琨律创始合伙人、中国政策科学研究会特邀研究员朱界平律师在接受《国际金融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微信朋友圈广告作为商业广告的一种载体,发布的内容与方式应当遵守广告法、电子商务法、民法典等相关法律规定。广告法明确指出,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当事人同意或者请求,不得以电子信息方式向其发送广告。

“但现实情况是,平台用户对于平台规则的不理解、不重视,导致客户‘默认’广告的存在,从而存在部分网络诈骗风险和个人信息的泄露以及消费者权益受损等隐患。”朱界平进一步表示,广告的发布不仅要具备合法性,也要具备合理性。对于一些广告乱象应实行常态化治理,以实现网络环境的净化。

北京盈科(上海)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熊文律师在接受《国际金融报》记者采访时也表示,朋友圈荐股类广告可能存在诈骗、涉嫌操纵市场,诱骗投资者牟取非法利益等法律风险。目前微信官方已经发布《关于规范微信个人账户发布投资建议及“荐股”相关服务信息的公告》,表示将对“推荐股票、期货等‘非固定收益类投资产品’,实施诈骗、骚扰的行为”进行专项清理,并将持续打击。“监管层可以考虑对此行为分别采取打击清理、建立完善的投诉平台和投诉机制等管控措施。监管层也可以在微信公众号上发布相关案例和警示,以提升公众的防范意识”。

与荐股相关的法律风险有哪些?

朱界平律师告诉记者,就股票推荐从业人员来说,荐股应具有从业资质。股票是证券的一种,推荐股票属于证券投资咨询的义务范畴,根据《证券、期货投资咨询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二条:从事证券、期货投资咨询业务的人员,必须取得证券、期货投资咨询从业资格并加入一家有从业资格的证券、期货投资咨询机构后,方可从事证券、期货投资咨询业务。如果推荐股票人员不符合上述法律规定,则涉嫌违法。

证券法对于证券投资咨询机构及其从业人员从事证券服务业务行为有明确规定,证券法第一百六十一条:证券投资咨询机构及其从业人员从事证券服务业务不得有下列行为:(一)代理委托人从事证券投资;(二)与委托人约定分享证券投资收益或者分担证券投资损失;(三)买卖本证券投资咨询机构提供服务的证券;(四)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有前款所列行为之一,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在微信平台上发布荐股,需保证广告发布内容的真实性,否则将涉嫌违反《证券、期货投资咨询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证券、期货投资咨询机构及其投资咨询人员,不得以虚假信息、市场传言或者内幕信息为依据向投资人或者客户提供投资分析、预测或建议。”朱界平解释道。


投资者如何维权


对于投资者来说,选择投顾渠道时应注意哪些方面?

朱界平律师提出建议,任何投资都有风险,在追求自己预期收益的情况下,把风险控制在能承受的范围内。在选择投顾渠道的时候,对于荐股人员的资质、机构都应慎重考量,通过正规渠道选择合法证券期货等机构,对各类“荐股”平台一定要保持高度警惕,以免遭受财产损失。

“建议投资者选择正规投顾机构,选择投资机构后也不能盲目追逐高回报,更应当认真评估风险,要多观察多分析。”熊文律师也说。

如果因微信朋友圈荐股类广告进行投资而亏钱,投资者该如何维护权益?

“朋友圈荐股人被认定构成诈骗罪的,荐股人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权益受损的投资者,应当通过司法追赃程序或参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程序,追回自己的损失。”朱界平律师认为。

熊文表示,投资者可以向该机构或个人所在地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工商或证监等部门投诉举报。如果该朋友圈荐股类广告涉嫌违法犯罪的,投资者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通过司法机关刑事追赃程序追偿损失。如果不构成违法犯罪,投资者也可以通过民事诉讼方式维权。需要注意的是,投资者要注意收集保管各项证据,如推广信息、推广视频、合同、微信聊天记录等。

记者 朱灯花

编辑 陈偲

责任编辑 孙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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