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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规院(北京)规划设计公司专栏 Ⅴ:从“有形”到“有用”的总体城市设计探索——以乌鲁木齐市米东区老城区总体城市设计为例

苏海威 叶成康 规划中国 2023-03-26


       本文为中规院(北京)规划设计公司规划二所同仁分享的乌鲁木齐市米东区老城区总体城市设计实践经验,感谢作者提供资源支持!

       中规院(北京)规划设计公司是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的全资企业,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综合性规划设计公司(简介附后)自4年前组建成立以来致力于拓展规划设计创新业务,敬请关注本专栏的相关推送。


作者苏海威 

中规院(北京)公司规划二所 主任规划师

天津大学城市规划专业本、硕毕业,
高级城市规划师、注册城市规划师


作者叶成康 

中规院(北京)规划设计公司规划二所规划师
同济大学风景园林本科、北京大学地理学硕士


引 言

总体城市设计,就是对城市形态和空间环境所作的整体构思和安排。它介于城市规划和建筑设计之间,是塑造城市整体特色、提高城市空间环境质量和实现城市空间人性化的有效手段,作为总体层面对城市空间进行整体引导控制的有效手段越来越受到城市管理者的重视。


1 现行总体城市设计的困局

总体城市设计作为一种灵活的规划设计形式,为法定规划的编制提供良好的空间研究平台。然而在面向实施过程中,总体城市设计未能有效地在总体城市设计成果与服务对象之间建立起顺畅的衔接机制或传导路径(赵勇伟、叶伟华,2010)。具体而言,主要分为以下三个方面:


局限于空间语言本身,对城市整体战略研究不足。总体城市设计缺乏对城市综合、系统的基础研究,容易局限于对物质空间设计本身的分析研究,对城市整体形象策划关注较少,而无法对城市特色的多方面实际需求做出回应(张咏梅,2012)。


偏重设计控制与管理,对行动和具体工程的引导较弱。偏向控制与管理的城市设计成果,其本质上不在于获得最好的设计,而在于避免最坏及不良的设计,这本身是一种相对消极的管理方式,其核心是“控制”(高源,2005)。


城市设计可行性较弱,实施性有待提高。由于对城市设计的认识以及设计标准的不统一,形形色色的城市设计成果多数与城市建设管理的实施脱节,设计过程与形成城市空间的各方面因素缺乏互动。虽然整体城市设计的编制数量、内涵在持续拓展,但是在实施管理层面的应用却依然含糊(王世福、汤黎明,2005)。


2 案例项目的特点与难点

2.1 独立的老城区开发单元,作为总设的空间基础

乌鲁木齐市米东区地处市东北部,由原先的米泉市合并进入乌鲁木齐市而来,具有一定的空间和行政独立性。行政辖区5镇2乡,总面积约3400平方公里,其中老城区涉及范围71平方公里。区位上,米东老城区向北紧邻城市北拓的产业区,向西紧邻临空经济组团,向南紧邻会展中心组团。依托公路物流联系区域经济上以二产为主、三产为辅。自然资源上,水系及地貌丰富,自古有“塞外江南”之美称。总人口27万人,以汉族为主,呈现多民族聚居、社会和谐的特征。


2.2 面向三个形势,以城市开发建设为主要导向

周边新发展动向:乌鲁木齐市城市空间逐年北拓,成蔓延趋势,在米东城区周边有一系列的产业功能区规划,如临空经济组团、会展中心组团、米东区化工工业园区和甘泉堡工业园等。


老城区改造提升新阶段:乌鲁木齐正全面加快推进老城区改造提升工作,紧紧围绕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提出 “树上山、水进城、煤变气、地变绿、天变蓝、城变美”十八字明确要求,强化各环节工作。


生活品质的新要求:城市建设过程中的一个必然阶段,从自治区到人民对提升建筑品质、环境质量和市民幸福感的诉求,解决老城区发展的城市病问题,改善群众居住环境,提升城市品质形象。

图1 乌鲁木齐市北拓推动着米东区建设开发进程


2.3 处理三个关系,把方案从墙上放到桌子上

•处理好市、区及各部门的发展诉求关系

市领导层面,要求制定米东城区的城市发展框架和具体实施工作,配合市总规试点编制,优化正在编制的控规内容,理顺城区交通、产业、空间和生态格局,推动老城地区改造更新的实质工作帮助米东城区实现跨越式发展;区领导层面,要求规划城市发展方向和具体建设工程,明确城市的发展定位、目标、形象和空间布局,实质推进“一河两岸八街区”建设示范工程;区级部门及相关企业层面,要求制定项目统筹平台,为各部门未来三年的具体行动指引方向。


•处理好城市总规、控规及已有设计方案的规划内容关系

正在制定《乌鲁木齐市城市总体规划(2016-2035年)》,并入选全国总规的试点编制工作;米东老城区的《米东区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正在编制,待专家审批;已编制城区内重点地块的城市设计方案,如米东区古牧地路东西片区、轮台路北片区等地段。


•处理好“理想方案”与“实施方案”的建设衔接关系

不至于一般总体城市设计对城市特色的塑造和整体形象的把握,本次总设还强调发展策略的落地性和具体建设工程的可行性。


3 面向城市开发的三个路径

3.1 路径1:集贤纳谏,在规定的时间节点上把握项目的广度与深度

总体城市设计作为比较灵活的设计类型,不同于总规、控规等法定规划,没有固定的规划范式和规定内容,需要规划师基于地方发展的基础与诉求,针对性的组织规划的时间节点、参与者及主体内容,为总设的顺利进行打下良好基础。


项目通过“两次市会议、三次区会议、三十余次区部门会议、六次企业座谈、文化老人座谈”等不遗余力的座谈共同,在比较紧迫的半年时间里有效对接市、区、企业、公众各个层面,作为一个对话的规划平台把利益相关方的诉求整合在一起,形成对老城区未来发展从各个方向上的共识。

图2 审查与座谈沟通进程


3.2 路径2:分层施策,宏观把握、中观控制、微观指导

应对城市开发过程中对城市发展目标、空间格局和建设形象等方面的要求,总设不止于一般的形态推敲,而是从宏观(城市发展战略)、中观(空间设计策略)到微观(启动建设示范),放眼区域发展、落位具体行动与建设工程。


→ 城市空间战略:基于区域与自身条件,明确城市开发方向与目标

图3 米东老城区的区域认知示意


图4 米东老城区的定位与形象


→ 空间设计策略:目标与问题的双重导向下,优化空间、塑造亮点

科学评估控规的问题,为总规修编提供正确方向,总设不求面面俱到,而是从空间优化和形象塑造两个方面入手,针对性的回应城市开发的相应诉求。空间优化主要包含“优布局、理路网、控形态”三个策略,形象塑造主要包含“文化振兴、翡翠绿心、亲水驳岸和城市绿道”四个亮点。

图5 总体城市设计中的空间优化策略


图6 总体城市设计中的四大亮点塑造


→ 启动建设示范:推敲启动区建设示范,明确城市具体形象

图7 启动区定位与空间布局


图8 启动区的具体空间建设指引


3.3 路径3:经营城市,明确规划的“一图一表”与经济账

将城市设计空间语言转化成可实施的行动及工程,制定空间布局与计划,核算经济账,为区领导及相关部门的下一步行动背书,切实的推动规划设计的落实。

图9 一图一表及经济账示意


4 小结

4.1 总体城市设计在于过程式互动

不同于传统的法定规划编制过程,总体城市设计不存在唯一、明确的范式规则,也不存在按部就班的阶段成果要求。基于城市自身发展条件和判断,它提供是一个全过程、多层次的服务平台,让城市建设的相关利益方都参与进来献言献策,形成统一的设计共识。


4.2 面向行动实施,强调设计的可行性

各个城市发展背景和建设重点不尽相同,在现实的城市规划管理中,始于概念和构思,更需要明确规划任务、选择多种路径、强化实施引导,推动总体城市设计成果的有效实施。


4.3 从规划专业术语到地域化语言的蜕变

空间规划设计的本质在于利用空间工具科学合理地统筹、整合各方意见,形成一个较为明确的空间格局。在这个过程中,需要规划设计师跳出原有的学术语汇,灵活的采取地域化、通俗化的表达方式,与利益各方进行有效、充分的沟通,也使自身跳出教条化,得到全面的提升。


(感谢《乌鲁木齐市老城区改造提升——米东区城市设计》项目主管主任规划师李荣的指点,项目编制组韩冰、段斯铁萌、胡章、胥明明、任帅、李一宁等在技术创新思路形成过程中给予的帮助,以及乌鲁木齐市老城总控规划项目组的倾力支持!)


【参考文献】(略)


中规院(北京)规划设计公司是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建设“国家智库”的核心力量和规划设计市场服务主体,于2014年由院选派一批优秀规划设计技术人才组建成立,拥有规划、建筑双甲资质和独立法人资格。公司的人员管理、技术标准和成果质量执行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统一标准。


北京公司专家团队擅长为国家、政府和企业等客户提供各类型、各层次的城市规划建设项目的技术支持和咨询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城乡规划建设专业领域:项目策划、空间规划、产业规划、发展战略、区域规划、总体规划、城市设计、详细规划、交通规划、旅游规划、景观设计、建筑设计、市政工程和交通工程设计等。在承担规划设计市场服务的同时,北京公司还承担着大量国家科研项目、公益事业服务和标准规范编制等重要工作。


公司致力于拓展规划设计创新业务——为城市大型综合型开发建设项目(城市新城、旅游区和产业园区等)提供包括融资规划、前期策划、规划设计和项目管理等专业服务内容的“全程一体化解决方案”。在规划设计方案中注重引入多规合一、城市更新、城市双修、全域旅游、智慧城市、生态城市、海绵城市市政、综合管廊和水系综合治理等新理念、新技术和新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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