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9月26日,2020/2021中国城市规划年会学术对话二十三——“儿童友好 社会共建”主题论坛在成都天府国际会议中心圆满举行。本次会议在中国城市规划学会的指导下,由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中国儿童中心、中国城市规划协会女规划师委员会共同承办。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明确提出“开展100个儿童友好城市示范”的建设要求,儿童友好城市建设首次上升到了国家战略的高度。本次学术对话聚焦“儿童友好 社会共建”的主题,以跨界沟通融合的创新方式,汇聚了来自政府相关部门、儿童机构、规划研究院校和其他相关研究机构等多方专家代表,共同探讨了儿童友好城市建设的内涵和意义、政策和背景、现状和问题、需求和路径等多个方面,交流了国内外儿童友好城市建设中的政策体系、公共服务、权力保障、场所空间、发展环境等多维度的实践经验和学术探索。
宗丽娜
中国儿童中心事业发展部负责人
中国儿童中心事业发展部的负责人宗丽娜作为专家主旨报告的主持人,首先强调了儿童友好共建议题,在当下以人为本的理念指导下的时代意义和现实价值。并简要介绍了与会嘉宾和会议议程。
01 和城市一起长大——儿童参与视角下的儿童友好城市建设
杨彩霞 中国儿童中心副主任、研究员
中国儿童中心副主任、研究员杨彩霞以四个十分打动人心的主题——“心有儿童”“心向阳光”“心怀友好”“与城市一起长大”,从儿童参与视角全方位解读了如何推进儿童友好城市建设,包括儿童参与的内涵、价值与实施路径,并分享了相关案例。杨彩霞女士认为,目前我国儿童参与在儿童友好城市建设的背景下形势趋好,社会开始逐渐重视儿童参与价值,各地也在积极探索儿童参与机制,有中国儿童中心这样的国家级公益性儿童发展、教育和服务机构在持续创新,也有各地方城市的不断探索。当然,也面临着一些现实问题与挑战,如儿童参与的政策机制有待建立,儿童参与的社会共识有待增强,儿童参与实践的专业人才稀缺,儿童参与的实践机制有待完善等等。针对这些问题,杨彩霞女士认为可以从以下方面破局:第一,完善儿童参与政策机制,各城市可建立一套集科普宣传、专业指导、意见采纳及经费支持等为一体的完善的儿童参与政策机制;第二,应强化儿童参与宣传,使成人重视儿童参与,使儿童了解并有效行使自身的参与权,在全社会营造儿童参与支持城市发展的良好社会氛围;第三,应有针对性地在各城市培养一批指导、管理儿童参与组织的在地化专业人才,完善各城市儿童参与机制落地的人才保障;第四,有条件的单位与机构应当建立儿童参与公共事务的儿童组织,如儿童议事会、“小小规划师”队伍等,并给予儿童充分自主权与表达意见的自由;针对儿童组织定期开展儿童参与能力建设相关的培训、活动,不断增强儿童参事、议事的能力;通过“儿童主任”与“责任规划师”等形式推动建立儿童需求从表达到落实的全流程长效机制,形成有效的儿童参与机制和儿童意见落实机制,确保儿童参与公共事务的有效性。最后,杨彩霞呼吁,儿童友好城市建设需要社会共建共享,希望更多力量包括儿童一起参与进来,与城市一起长大。
张 菁 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总规划师 教授级高级规划师
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总规划师、教授级高级规划师张菁从推进儿童成长空间友好的意义出发,解析了儿童友好空间城市建设的原则理念,最后从城市规划视角谈了如何落实儿童友好城市的建设。首先,儿童作为数量庞大的特殊群体,也是城市生活中的弱势群体,创造利于儿童成长的空间是国内外一致的共识。通过总结国内外儿童友好空间的理论和实践,张菁提出了儿童友好空间需要体现儿童优先、多元趣味、安全环保、舒适便捷四大原则,进而详细阐述了其实现的四大途径:第一,规划有统领,即在法律法规体系方面进一步落实儿童友好理念。在总体规划层面编制儿童友好专项总体战略规划或设置独立章节;在详细规划层面重点融入完整社区、老旧小区更新改造,同步开展进行。第二,建设有指引,即对城市中不同的场所空间进行分类指导。将城市空间分为建筑场所、居住场所、道路街巷、公园四种类型。重点从建筑空间、室外空间、硬性要求三个方面提出具体建设要求。构建1+X体系,即一本总则和X本分项导则。第三,实施有抓手,即开展结合城市建设及更新的特色行动和围绕儿童友好城市建设推广的示范行动。从而助力建设公平、多元、服务友好的建筑场所;助力建设包容、便利、关爱成长的居住社区;助力建设安全、舒适、一米友好的道路街巷;助力建设开放、有趣、连接自然的公园广场。 第四,机制有保障,一是结合行业规范建设形成标准建设机制,二是要明确不同层面儿童友好空间的评估认定机制,三是政府协调各级职能部门、社会组织、学校共同形成儿童友好城市建设维护的监督管理机制,通过三大机制有序推进儿童友好城市的建设。最后,张菁女士总结儿童友好城市的建设要构建从规划层面到建设要素的完整体系,落实行动,最终实现儿童友好,让儿童在城市中得到永续发展。
顾严
国家发改委社会发展研究所研究员
国家发改委社会发展研究所研究员顾严从儿童友好事业的新起点、儿童友好建设的新机遇和儿童友好城市的新使命三个方面,以国家政策研究者的视角,和我们分享了当下儿童友好政策进入黄金期的一些重要信息和深刻思考。儿童友好事业站上新起点,“儿童事”已是“天下事”。2017年,党的十九大上,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了“民生七有”,坚持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顾严先生指出其中的“幼有所育”、“学有所教”、“弱有所扶”,都显示了儿童友好事业已经上升到了党的治国理政高度,并将因此更具全局性和战略性。近年政府从国家层面密集出台政策和改革,支持婴幼儿照护、学前教育、儿童福利等,更是标志着儿童友好相关事业已经走向了新高度。儿童友好建设迎来新机遇,利好政策集中出台,成为各界焦点。顾严指出国家“十四五”规划中,“儿童”、“少年”、“幼小”、“未成年人”等关键词先后出现了50多次,并在专栏十八中明确指出要开展儿童友好城市建设。这说明儿童友好城市的建设从探索走向实践,势在必行。儿童友好城市承担新使命,要让儿童真正参与到城市建设中来。顾严从多个鲜活的案例出发,强调了他儿童友好城市新使命的解读,即真正做到从儿童的视角,来规划建设城市。只有真正履行和保障儿童参与的权利,才能建设好儿童友好城市。
周 岚 中国城市规划学会理事会副理事长、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厅长
中国城市规划学会理事会副理事长、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厅长周岚表达了对“儿童友好 社会共建”议题的高度关注和对本次跨学科对话的认可。周岚女士认为,目前中国正处于城镇化进程的后半场,随着社会的进步,城市发展更加追求以人为本、追求城市的高质量发展,儿童友好是城市高质量发展不可或缺的内涵。以前的城市规划更多的是讨论“硬件”,未来应该更多围绕人的需求。同时,儿童作为城市未来的主人,是脆弱和弱势的,这决定了他们对城市建设具有更高的要求,因此“儿童友好”这一议题是极具时代价值的。而且,正如现场多方参与、共同对话一样,未来要实现规划、教育、医疗、福利、政策等多领域的儿童友好,是需要通过更加跨界和融合的方式来实现共建的。付冬楠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城乡建设专项规划标委会副秘书长
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科技促进处高级城市规划师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城乡建设专项规划标委会副秘书长付冬楠指出“儿童友好 城市”建设应该是多部门参与,跨界联动形成合力的,因此会议选取了“公共服务友好”、“权力保障友好”、“发展环境友好”和“成长空间友好”这四个主题进一步开展深入对话。
宗丽娜 中国儿童中心事业发展部负责人
一个城市除了空间建设与设备设施等“硬件”需友好之外,服务方面的“软件”也需同步友好。中国儿童中心事业发展部负责人宗丽娜认为,面向儿童的公共服务由于服务对象的特殊性,往往在服务内容、服务标准与服务品质等方面有着更精细化和更高的要求。具体则包括母婴健康、儿童早期发展、普惠托育、儿童健康与医疗与儿童教育等方面服务的高质量发展。这是一个庞大的儿童公共服务生态系统,跟老百姓的生活密切相关的,也是大家最为看中的,其实是两个层面——健康与安全。例如,如何有效降低儿童的死亡率,改善儿童的营养健康,加强儿童心理健康,为儿童提供适宜的教育服务,等等。宗丽娜还以“儿童早期发展服务”为例,介绍了中国儿童中心在这方面的友好实践,包括课题研究、课程研发、活动组织、社区联动及国家标准的参与制订,已经形成了一个体系化的公共服务系统。在其他领域也可以借鉴这条脉络,去推进公共服务的友好。
李 娟 中国劳动和社会保障科学院副研究员
儿童医疗保障是儿童权利保障的重要组成部分和直接体现。中国劳动和社会保障科学院副研究员李娟分享了她对儿童医疗保障的现状水平、发展问题以及如何构建儿童友好的医疗保障体系这三个方面的认识和看法。现状问题方面,目前我国尚未建立专门针对儿童的社会医疗保障体制,主要依赖社会基本医疗保障、商业保障等多重保障体系。目前各地的医疗保障体系具有一定差异性,仅有少部分地区在报销标准、和报销药物范围等方面对儿童有所倾斜。发展问题方面,目前我国主要存在整体医疗保障水平有待提高、部门之间协调程度有限、儿童医疗资源供给不足、部分流动/贫困儿童仍在医保范围外等问题,是未来健全儿童医疗保障体系需要重点解决的难点。如何构建儿童友好的医疗保障体系?应在现行医疗保障框架下,优先考虑儿童权益及需求,推动城乡协同,针对不同收入家庭实行分类参保政策;完善多重保障政策,适当降低儿童参保费用,提高儿童报销比例,精准识别救助对象;针对儿童商业保险,积极推动商保产品补充功能,提倡政府医保以外的费用由商保公司进行二次报销,建立社会医保和商保的一站式即时结算机制;引导慈善互助,加强各部门之前协同,注重于民政、残联等机构的沟通,确保患儿不重复不遗漏的享受医疗保障待遇。
王 芳 中国医学科学院医学信息研究所研究员
儿童快乐、健康、全面的成长是社会永恒关注的话题,中国医学科学院医学信息研究所研究员王芳指出儿童友好环境主要包括社会政策环境、医疗环境、教育环境、成长空间环境、网络环境等几个维度。其中社会政策环境方面我国已经有未成年人保护法、2030规划纲要等法律和政策文件,体现了儿童在我国城市发展中的重要性;医疗方面应注重建立全面的健康服务体系,包括医疗设施的补充、服务水平的提升以及医疗空间的优化等内容;教育方面应构建全龄化的教育课程体系,从幼儿教育开始,优化教育课程结构;社会空间方面要本着“让孩子愿意走出去”的原则,鼓励孩子去进行体育运动,亲近大自然,因此应全方位提高公共空间品质。此外,还应注重社会软环境的提升。各方应积极承担自身的社会责任,其中家庭方面父母应提供温馨的家庭氛围,帮助儿童养成健康的饮食习惯;学校方面应建立健康课堂,保障儿童运动时间,控制电子产品使用;政府应注重基础医疗设施投入,建立完善的医疗服务体系,加强市场药品与食品监管;地方社区应注充分利用社区平台,组织社区儿童活动,加强儿童社区参与感。
于一凡 同济大学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儿童友好城市建设中的一个重要环节就是公共服务设施和基础设施的落地。同济大学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于一凡从“术”的角度谈论了如何在儿童成长空间领域进行友好建设。于一凡教授首先介绍了联合国儿童基金会提出的儿童友好型城市环境的五项利益范畴,包括:健康、安全、公民权、环境和繁荣,在此基础上对联合国儿童友好城市建设手册的架构进行了解读,并从城市和社区两个层次介绍了公共服务设施、出行环境、公共空间三个方面所包含的内容和相关实践。一是友好的公共服务设施,包括学校、医院、儿童友好福利设施,社区婴幼儿照料设施、幼儿园、儿童文化活动中心等服务设施的建设。具体实践介绍了在城市空间儿童友好服务设施的布局要点,以及制定社区婴幼儿照料设施设计手册的相关情况。二是友好的出行环境,包括鼓励多样的出行方式,通过绿道等串联儿童使用频率高的场地和安全愉快的通学路径。具体实践介绍了其在研究中建立儿童友街道空间评价体系,基于视觉调研儿童街道喜好程度,将逐步建立四大方面70项评价指标。三是友好的公共空间,包括完善市级开放空间,建设社区儿童游戏场地和设施,完善社区儿童游戏场地和设施,促进儿童参与等方面。具体实践介绍了编制社区儿童活动场地与设施设计要求,并提出应形成评价类的指标和原则,作为引导游戏空间设计的重要依据。基于这三方面的策略路径,提出儿童友好的行动计划,包括识别问题、建立指标、保障机制、建立公共政策和规划指引。最后,于教授总结了儿童友好成长空间的架构体系。首先在规划层次上涵盖城市规划和社区规划;重点关注领域有公共设施友好、出行环境友好、公共空间设施友好;其次要将儿童友好融入总体策略,并与相关规划设计规范和技术标准结合。
邱 红 北京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高级城市规划师
来自北京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的高级城市规划师邱红总结和分享了北京这样一个超大城市在践行儿童友好城市建设中的经验。其一,是开展高标准、覆盖面广,专业性强的基础调研评估。邱红指出,儿童友好城市的建设,更多不是在空间,而是涉及社会的方方面面,需要扎实详尽的基础评估工作。在实践中,北京规划设计研究院通过大量的问卷调查、多主体访谈、实地勘探、大数据叠加等方式,发现北京66%家长认可“北京是一座儿童友好城市”,91%儿童喜欢北京。同时,北京也存在家庭小型化,抚养比提高,移民城镇化压力大,外来流动儿童占比高等潜在问题。其二,是将“儿童友好”理念全面融入国土空间规划“三级三类四体系”。总规层面,将“儿童友好”纳入总规目标下的一项重要工作任务进行年度督导和部门考核;专项规划层面,在教育、医疗、园林绿化等多个方面特别加强儿童友好的原则和设施布局;标准制定层面,进一步细化儿童友好设施和空间的相关标准规范,把刚性要求纳入各层级规划编制、项目审批全过程;评价监测层面,在城市体检和评估的基础上,未来还应建立儿童友好城市建设监测评估体系。其三,是扎根基层,从“空间治理”走向“社会治理”。“不能下社区的规划师不是好的儿童友好工作者!”,邱红强调,“儿童全过程参与是儿童友好城市建设的精髓。”北京正通过城市规划儿童科普教育计划和责任规划师制度等方式,推动儿童成为城市建设中“主动的参与者”。
费淑娟 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妇女联合会党组书记、主席
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妇女联合会党组书记费淑娟分享了北仑区儿童友好建设两个阶段的实践工作。在第一阶段(2020年9月到2021年3月)北仑区主要开展了“四个加强”行动:一是加强学习,即通过网上资料收集、实地考察,深入学习儿童友好理念;第二是加强和基层部门的对接,即加强和教育、文体、公检法等与儿童友好相关部门的对接;第三是加强和儿童中心的对接;第四是加强组织保障,成立工作专班。第二阶段(2021年3月至今)主要是进行儿童友好城区的“四个建设”,一是将儿童友好城市的建设与时代特征结合、与共同富裕结合,整合一批、提升一批、新建一批;二是结合北仑制造业的特色,从产业经济视角谋划产业升级,三四十家企业从事儿童友好的产品生产,促进儿童友好政策与产业园建设;三是将儿童友好建设与地理特色结合,发挥北仑山海资源的优势,打造点线面的儿童友好精品线路;四是将儿童友好城区建设与氛围营造相结合,开展儿童友好活动,进行儿童友好宣传,在社区-学校成立儿童议事会,由儿童来宣传儿童友好城区的建设。
10 对话主题:儿童友好视角下技术标准体系工作的建议
付冬楠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城乡建设专项规划标委会副秘书长、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科技促进处高级城市规划师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城乡建设专项规划标委会副秘书长付冬楠结合自身目前工作,和大家分享了她的收获感想。她指出在“儿童友好”的视角下,传统的服务城市规划建设管理的技术标准体系可以进一步完善。一是,标准化对象应该在传统“技术要素“(如交通、市政等)主导的基础上,拓展不同人群(儿童、老人……)、不同空间(街道、街区……)作为标准化对象,增加一批有温度的、综合性的标准文件。二是,应结合标准化改革要求,从传统的“底线保障”才需要定标准的思路,转向标准以满足城市高品质发展要求为目标,增加“导则、指南“类标准,《中国儿童友好城市建设指南》是一个特别好的标准文件,体现了新时期城市高质量发展的要求。三是,在现有的标准类别中,还应该增加评估评价类标准,更好的服务管理,从静态引导转向动态管控。最后,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总规划师张菁女士对大会进行总结。她提出随着国家“十四五”规划以人民为中心思想的贯彻、“开展100个儿童友好城市示范”建设要求的提出,全国上下都开始关注并践行“儿童友好城市”的建设,这也使得我们今天“儿童友好 社会共建”主题研讨的意义显得格外重大而深远。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要求我们,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需要和向往作为城市规划和建设工作的根本出发点,这里面尤其不能忽视代表祖国和民族未来的儿童,“儿童友好”首当其冲。另外,跨界融合对于实现儿童友好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儿童友好关乎儿童成长过程中的一切,政策体系、公共服务、权力保障、场所空间、发展环境共同发挥作用才能促成实现儿童友好的目标,所以儿童友好事业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关注,更需要所有相关部门、机构、企事业单位、学者甚至小朋友们共同行动起来,“儿童友好 社会共建”既是本次学术对话的主题,也是中国儿童友好城市建设的重要机制。希望未来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我们国家会有越来越多的儿童友好城市和场所。再次感谢大家的热忱参与和精彩分享。
责任编辑:刘昆轶
撰稿人:张尊昊、徐玮蓬、尹泺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