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8万多亩又禁养,塘租要大涨?!斗门新发布养殖规划!广州、中山、佛山禁养200多万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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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了!广东珠海斗门区刚刚发布养殖水域滩涂规划!起码8万多亩禁养,塘租又要大涨!
2019年6月30日,《珠海市斗门区养殖水域滩涂规划(2018-2030)》正式印发。下图为斗门区水域滩涂禁止养殖区(红色区哉)。
珠海市斗门区水域滩涂禁止养殖区
《规划》以2017年为基准年,规划范围为斗门区内已经进行水产养殖开发利用和目前尚未开发但适合水产养殖开发利用的所有水域和滩涂,包括陆域和海域。《规划》将斗门区水域滩涂划分为禁止养殖区、限制养殖区和养殖区。
禁止养殖区
1.饮用水水源地一级保护区、河流水道等重点生态功能区;西江干流、支流等所有公共水域、港口、航道、行洪区、河道堤防安全保护区等公共设施安全区域;海域及沿海滩涂范围;有毒有害物质超过规定的渔业水质标准的水体开展水产养殖。
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禁止从事水产养殖的区域。
3.禁养区范围内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从事水产养殖。
《珠海市斗门区养殖水域滩涂规划(2018-2030)》中的水域滩涂指全区境内已进行水产养殖开发利用和尚未开发利用的所有水域滩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河道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法》、《广东省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珠海市给水规划(2006-2020)》、农业部《养殖水域滩涂规划编制工作规范》等有关规定,结合斗门区境内各水域的自然属性,以环境承载力和养殖容量为基础,将斗门区境内5个河流型饮用水源保护区、7个水库型饮用水源保护区,虎跳门水道、螺洲溪水道、荷麻溪水道、赤粉水道、涝涝西溪水道、横坑水道等河流、水道、支流、涌的水域范围内列为禁止养殖区。
一、饮用水水源地一级保护区
饮用水水源地是人民日常生活正常运行的重要保障,要切实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严格保证饮用水安全,严厉打击污染饮用水水源、破坏饮用水水源保护设施的行为,禁止在饮用水水源地进行水产养殖生产。
(一)河流型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
斗门区的河流型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有5个:斗门区境内广昌泵站饮用水源保护区,面积228.04公顷(长度:取水点上游1500米到下游1500米以内的河段,宽度:取水点一侧堤岸到河道中泓线。);平岗泵站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面积219.98公顷(长度:取水点上游1500米到下游1500米以内的河段,宽度:取水点一侧堤岸到河道中泓线)。竹洲头泵站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面积118.00公顷(长度:取水点上游1500米到下游1500米以内的河段;宽度:取水点一侧堤岸至河道中泓线。)黄杨泵站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面积92.91公顷(长度:取水点上游1500米到下游1500米以内的河段;宽度:取水点一侧堤岸到河道中泓线。)南门泵站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面积74.84公顷(长度:取水点上游1500米到下游1500米;宽度:取水点一侧堤岸到河道中泓线)。河流型饮用水源保护区划定为禁止养殖区。(合计733.77公顷,11006亩)
(二)水库型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
斗门区的水库型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有7个:乾务水库,水域面积34.87公顷;龙井水库,水域面积77.61公顷;缯坑水库,水域面积16.19公顷;竹银水库,水域面积11.95公顷;西坑水库,水域面积7.2公顷;南山水库,水域面积38.22公顷;月坑水库,水域面积23.9公顷。水库型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划定为禁止养殖区,面积209.94公顷,(合计约3249亩)。
二、河流及支流水域区域
斗门境内河网密布,包括虎跳门水道、螺洲溪水道、荷麻溪水道、赤粉水道、涝涝西溪水道、横坑水道在内的所有河流、水道、河涌、沟渠等水域划定为禁止养殖区。
三、海域
斗门区海域范围包括黄茅海海域(南门大桥至海泉湾)、鹤洲北海域(坭湾门大桥以南鹤洲北西侧-经鹤洲北与鹤洲南分界河道-珠海大桥以南鹤洲北东侧),划定为禁止养殖区。合计面积为65995亩。
四、港口、航道、行洪区、河道提防安全保护区等公共设施
安全区域为不影响水上航运、保护江河水质不受污染,禁止在港口、江河内设置养殖网箱及其它养鱼设施,禁止在河道堤防安全保护区(两岸堤防之间的水域、沙洲、滩地、两岸堤及护堤地)、行洪区(主河槽与两岸主要堤防之间的洼地,历史上是洪水走廊,遇较大洪水时,必须按规定的地点和宽度开口门或规定漫堤作为泄洪通道的区域)等公共设施安全区域禁止开展水产养殖。
五、其他禁养区
(一)禁止在有毒有害物质超过规定标准的水体开展水产养殖。
(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禁止从事水产养殖的区域。
(三)各乡镇饮用水水源地。
从以上三项统计,斗门禁养区的面积起码超过:80258亩(11006亩+3249亩+65995亩)。
限制养殖区
1.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重点湖泊山塘水库等生态功能区。
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限制养殖区。
3.限制养殖区内,结合区域环境容量等环保要求,限定水产养殖规模和密度。
限制养殖区又称限养区,指资源承载力较弱,并关系到较大范围内生态安全,或环境污染、损害、破坏较严重并急需修复与恢复,不适合于进行集中高强度开发的水域。
一、水库、山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四章第四节第五十条规定,从事水产养殖应当保护水域生态环境,科学确定养殖密度,合理投饵和使用药物,防止污染水环境。斗门区共有水库、山塘36个,除境内乾务水库,龙井水库,缯坑水库,竹银水库,西坑水库,南山水库及月坑水库等水源保护区外,在原有养殖水域的基础上,二级保护区可列为限养区(附表4、附表5),禁止新建养殖区域。其他水库山塘共29个,其中小(一)水库3座,小(二)型水库16座,山塘10座,划定为限制养殖区,面积166.2公顷。
二、河流型饮用水源二级保护区
广昌泵站饮用水源二级保护区、平岗泵站饮用水源二级保护区、竹洲头泵站饮用水源二级保护区、黄杨泵站饮用水源二级保护区、南门泵站饮用水源二级保护区水域区域划定为限制养殖区。
三、管理措施
1.限制养殖区内的水产养殖,污染物排放超过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的,限期整改,整改后仍不达标的,由本级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负责限期搬迁或关停。
2.在限制养殖区,限制水产养殖品种和规模,禁止养殖投入品(肥料、饲料、渔药等)行为,禁止可能对水域环境造成污染破坏的养殖、捕捞作业方式;在限养区内设立宣传告示牌予以标注说明。
3.限制养殖区内不得在开放性水域施用化肥和有机肥养鱼。水库养殖应科学评价其养殖容量,严格控制生产方式,实行生态增殖渔业,人工投苗,定量捕捞,养殖过程严禁投喂。池塘养殖必须采取建设尾水处理设施、养殖用水循环使用等污染防治措施,养殖水排放符合应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排放标准。
养殖区
养殖区包括池塘养殖区、鱼塭养殖区、湖泊养殖区、水库养殖区和其他养殖区。养殖包括池塘养殖和工厂化设施养殖等,湖泊水库养殖包括网箱养殖、围栏养殖和大水面生态养殖等,其他养殖包括稻田综合种养和低洼盐碱地养殖等。
《规划》厘清了斗门区的养殖现状,科学划定了禁养区、限养区和养殖区,并分类制定了不同功能区划的管控措施,完善长效机制,为斗门区渔业可持续发展提供科学依据和行动方案指导。
通过规划,可以进一步加强养殖生产宏观管理、稳定养殖水域滩涂范围、依法管理养殖水域滩涂资源、保护渔业水域生态环境;加快推进水产养殖业转方式调结构,引导并促进渔业结构的战略性调整,合理安排产业布局;提升水产养殖产品质量,保障水产品食用安全,提高产业竞争力;保护养殖生产者的合法权益,确保水产养殖业的健康持续发展。
《规划》提出,到2030年,斗门区对水产养殖业的供给侧改革将取得突破,实现空间规划布局更加合理,资源节约环境友好型养殖模式和技术全面推广普及,海洋生态环境稳中趋好,养殖和港口、城镇发展空间协调,基本建成与资源环境相协调、监管能力相配套、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绿色生态水产养殖产业格局。
王保水库
附图:数据来源于《珠海市斗门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2016年数据库
《珠海市斗门区养殖水域滩涂规划(2018-2030年)》的规划图
斗门境内海域禁养区
斗门区水库、山塘限养区
【点击看大图】
之前,广州及珠三角多地已发布确定禁养区,涉及问题非常之大。
广州:1581000亩禁养
今年年初,《广州市养殖水域滩涂规划(2019~2030年)》,养殖水域滩涂功能区划是该《规划》的重点,按照功能区划确定禁止养殖区、限制养殖区和养殖区。结合广州市境内各水域的自然属性,将广州市境内以下区域10.54万公顷(1581000亩)列为禁养区,即不能从事经营性的水产养殖活动。
中山:近440055亩水域滩涂将成禁养区
《中山市养殖水域滩涂规划》已组织编制,框定2030年前的渔业空间布局是重点。首先是饮用水源地一级保护区、自然保护区核心区和缓冲区、行洪区和河道堤防安全保护区等29337公顷(440055亩)水域滩涂划为禁止养殖区。另外,饮用水源二级保护区、自然保护区实验区和外围保护地带、风景名胜区等12652公顷水域滩涂划为限制养殖区,养殖尾水需达标排放。虽然禁止养殖区和限制养殖区外的水域滩涂将被划为养殖区,不过,养殖区从事养殖活动需要申请水域滩涂养殖证,实行持证生产。
佛山高明区:21949亩禁养
1.饮用水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包括:高明水厂饮用水水源地一级保护区、杨梅水厂饮用水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合水水厂饮用水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和西坑水库备用水源一级保护区,其中水域面积126万平方米。
2.合水桫椤自然保护区核心区和缓冲区,其中香山水库正常蓄水位相应水域面积2万平方米。
3.江河和航道,包括:(1)主要河道:西江、高明河;(2)主干河涌:下泰和主渠、五塱涌、南岸围主渠、三洲大涌、富湾运河、西安河,大沙电排主涌、杨梅河、茶山支流、沙水河,陶筑围主涌、崇步围主涌、歌乐涌、罗格坑、更楼河、秀丽河、沿江涌、围拳涌;(三)支涌:大南渠、双龙涌、十字涌、崇步围支渠、陇村涌、珠塘涌、渡水涌、大幕涌、白洞水、瑶村水、丽江水廊,面积648万平方米。
4.高明港区锚地,面积268万平方米。
5.西江河、高明河和杨梅河堤防安全保护区,面积420万平方米。
以上三个地区已共有2043004亩将禁养,珠三角地区向来塘租昂贵,而禁限养政策一旦全面实施,当地的塘租或又面临大涨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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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转自【斗门区农业农村局、广州日报、中山日报、佛山市高明区农林渔业局】。如有版权问题,敬请联系wx@fishfirst.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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