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惕】斑美拉产品加盟代理,涉嫌微商传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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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中显示的水印,四季优美随便果,之前被曝光是传销组织】
出大事了!"随便果"微商传销揭秘!厂家被罚1403万!
最近,你的朋友圈有没有被
一种神奇的零食"随便果"刷屏?
据说减肥、排毒又养颜
这种果子长这样
是不是很像青梅?
看上去很诱人?
but,小编要郑重地告诉各位,
这种在微信热卖的果子,
最近出大事了!
近日,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稽查支队对厦门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违反无证生产、伪造产地和生产日期的食品案作出处罚决定:没收违法生产的产品、原料及生产设备,没收违法所得5万元,罚款1403.3万元。
据悉,该案是厦门市场监管局近年来查处的罚没金额最高的案件。
1403.3万!!
讲真,这个数字震惊到宝宝了
……
事情的经过是这个样纸滴
同安区集安路的一处厂房内,数百名工人正在生产某品牌"随便果",现场存有大量成品和包装物、标签,标签标注"原产地:台湾"。
这是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稽查支队根据群众举报,对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时发现的一幕
经查实,该公司于2015年6月29日至案发时,在未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的情况下生产"随便果"——成品65960盒、半成品17778盒、散装及袋装的独立小包装"随便果"5618.5公斤。
并且,产品的包装袋、包装盒、标签上标示有"【产地】台湾、【生产商】台湾四季优美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等内容,生产日期标示"2015年06月16日",与实际生产地址、实际生产日期不符。经厦门市价格认证中心鉴定,案件产品货值金额达122.03万元。
2015年9月23日,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稽查支队依法将本案移送厦门市公安局立案侦查。根据相关法规规定,该公司的行为不构成犯罪,但其无证生产等行为违反了《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应予以行政处罚,并移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处理。
市场监督管理局稽查支队于2016年5月13日对该案重新进行立案调查,并做出没收违法生产的产品、原料及生产设备,没收违法所得5万元,罚款1403.3万元的行政处罚。
看到这里
有吃瓜的群众要问了
这种随便的果果真滴有那么神奇吗?
答案是:大写又加粗的NO!
虽然,
小编随意在网上一搜,
上图中的宣传比比皆是,
但目前已有不少使用者现身说法,
随便果其实没那么有效,
甚至还会拉肚子!!!
随便果疗效没那么神乎
据媒体报道,前几天,沈阳的赵女士收到一份生日礼物,是一种特别的零食,叫"随便果"。这名字看起来挺随便,可价格却不随便,128元一盒。刚开始,赵女士觉得随便果口感不错。
但是,服用一段时间后,赵女士发现,随便果不仅没什么效果,而且还时常拉肚子,被吓坏的她赶紧停用。为详细了解,赵女士还添加了这款零食经销商的微信,微商态度可热情了,时不时给赵女士发些关于"随便果"功能功效的介绍,什么清肠排毒缓解便秘、消痘祛斑醒酒护肝、减脂控重降三高等功能……
对于"随便果"的功效,
连食品专家都发话了
中国农业大学食品学院营养与食品安全系的范志红教授表示,根据我国食品广告发布暂行规定,食品广告不得直接或者间接的宣传治疗作用、保健作用,也不能借助宣传某些成分的作用明示或者暗示食品的治疗作用、保健作用,"随便果"在网络上的宣传功效涉嫌虚假宣传。
"这种食品或者说是青梅,虽然加了中药,但还是以泻下为主,排毒其实不能靠泻下,长时间的这种反复腹泻,会引起营养不良、面黄肌瘦,时间久了很多症状和不适都会出现,想健康瘦身,还是要遵循科学,不能依靠一两种零食就像瘦身,这个是很不现实的做法。"
更可怕的是,
有媒体调查发现,
随便果的微商热卖,
是违规宣传出来的朋友圈神话!
随便果微商可能涉嫌传销
根据赵女士等使用者描述,"随便果"包装上标注为"深圳四季优美随便果"字样,并标注着"食准字",但没有标注任何效和作用,不属于保健和药品范畴,但宣传手段已超越了食品的范畴。随后,赵女士上网查询,部分消费者对"随便果"的食用感受如出一辙。并且,自从赵女士开始接触随便果之后,微信上的经销商就多次希望赵女士加入随便果的销售团队,赵女士觉得"随便果"的销售方法很像传销。
对此,记者以代理随便果为由,加了几位随便果代理的微信。接下来的几天,记者发现,朋友圈立即就被他们"占领"了,这些代理每天所发的宣传信息至少在5条以上,有的甚至一天10多条。随处看见"随便果祛痘"、"随便果减肥"、"绿色排毒之王"、"便秘克星"等内容。有代理还声称便秘一个月2盒搞定,减肥一个月需要4盒,15天左右能看到明显效果……
记者发现,一盒"随便果"里只有15颗梅子,零售价每盒128元,销售模式分为总代理、一级代理、二级代理、三级代理,每层代理的进货价格不同,利润差较大。记者还找到了一段"随便果"代理制度的视频资料。
按照这位讲解人的介绍,从一级到三级的"随便果"代理进货价格分别是60、75、90元,按照级别不同,按照市场价128元计算,一盒"随便果"的利润可达到38到68元不等,利润空间可见一斑,但是讲解人在讲解的过程中说明,不是花钱就能进货,想要销售"随便果"必须从三级代理做起。
讲解人介绍,每月销售万盒以上会成为总代理,如果一个人推荐五个总代理,且数量达到三级,按照每级不同的返利方式,这个人将月入近500万!(数字简直亮瞎眼!)
记者调查发现,在"随便果"的产品包装上发现其定位为"糖渍青梅",在包装上,随便果没有标有代表其身份是保健食品的"小蓝帽"标识,只有普通食品的"QS"认证标识。同时,记者根据产品许可证查询,其产品名称为:蜜饯,这么看来,随便果只属于普通食品范畴。
律师声音
上海某事务所律师表示,根据我国《广告法》规定:除医疗、药品、医疗器械广告外,禁止其他任何广告涉及疾病治疗功能,并不得使用医疗用语或者易使推销的商品与药品、医疗器械相混淆的用语。《食品广告发布暂行规定》也明确规定:食品广告不得出现与药品相混淆的用语,不得直接或者间接地宣传治疗作用,也不得借助宣传某些成分的作用明示或者暗示该食品的治疗作用。随便果的销售宣传已涉嫌违规。像随便果宣传中出现"排毒之王"、"便秘克星"等宣传字眼,以及采取消费者食用效果反馈以及十岁以下儿童进行宣传都是涉嫌违规的。
来源:都市快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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