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有夫之妇诱骗“男朋友”加入北海传销,结果命丧黄泉
庭审现场。
北海市检察院检察长王大春出庭公诉。
被告宗某丽出庭。
庭审现场。
杨某燕以谈对象为由诱骗“男朋友”从安徽老家来到北海加入传销组织,事情败露后“男朋友”心生怨恨将其杀死在出租室内。11月29日,北海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此案,该院院长曾艳亲自担任主审法官,北海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王大春出庭公诉。
宗某丽与杨某燕均是安徽人,他们通过网上结识。杨某燕在安徽老家早已成家,并有一个5岁的女儿。杨某燕到北海加入传销组织后,为发展下线,她以谈对象为由,将宗某丽诱骗到北海加入传销组织。在杨某燕的多次邀请下,今年2月19日,宗某丽到达北海与杨某燕、杜某同住在北海市银海区某小区1栋1301号房(套间)。
次日,杨某燕欲带宗某丽去交5万元加入传销组织,宗某丽不从,双方发生争吵,后宗某丽持水果刀朝杨某燕腹部连捅两刀,杨某燕中刀倒地后,杨某燕请求宗某丽将其送医治疗,被宗某丽拒绝。同室的杜某听到杨某燕的呼救,开门欲出来观望。宗某丽发现后,持刀闯入杜某房内,朝杜某腹部连捅两刀,致杜某重伤。后宗某丽割电线欲触电自杀未果,后逃离作案现场。
杜某打电话向朋友肖某求救,肖某赶到时,看见杨某燕倒在卧室地上,身上有血迹,另一卧室里,杜某捂住肚子流着血坐在床边地上,肖某便打电话报警。
接警后,公安民警及120救护人员到达现场,发现杨某燕已无生命迹象,杜某腹部受伤被送往医院抢救。
警方经过侦查,发现犯罪嫌疑人宗某丽作案后租用一辆电动车逃往合浦,并在合浦上了一辆北海至广州的班车。当天16时许,该班车途经合浦县山口镇时被警方拦下,宗某丽当场落网。
经法医鉴定,杨某燕系腹主动脉破裂导致大出血死亡;杜某系腹部刀刺伤致肝脏破裂,损伤程度为重伤二级。
庭上,杨某燕的亲属及杜某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求法院依法判处宗某丽死刑,立即执行,并赔偿死亡赔偿金、医药费、护理费等共近80万元。
检察机关认为,宗某丽非法故意剥夺他人生命,并致一人死亡,一人重伤,其行为触犯了我国《刑法》第232条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犯故意杀人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虽然宗某丽到案后,能如实地交代自已的犯罪事实,但在法庭调查上,多次以“不记得”“忘记了”来避重就轻,还当庭想推翻在公安机关侦查阶段做的供述,其杀人后没有投案自首反而潜逃,也没有向被害人家属及受害人赔偿,建议法庭对宗某丽给予从重处罚。
该案经法院审理后,将择日作出宣判。
文章来源:北海政法,特此鸣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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