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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骗】不愿加入传销 她从6楼坠落身亡

2018-02-12 防忽悠指南针

日前,经江苏省无锡市滨湖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传销“主任”杨琪因犯非法拘禁罪被判刑10年,但另外一个年轻的生命已经无法挽回。

  女子不愿入传销 坠亡

  2016年6月9日,因为被同乡赵沛欺骗,刘梅第一次出现在无锡的这个传销“家庭”之中。负责看管的王某等人采用各种手段,或威胁恐吓,或假意劝慰,让其加入组织。但刘梅不愿干传销,想方设法要离开。直到7月初,刘梅依然没有被驯服,被转到隔壁的传销“家庭”接受教育。

  2016年7月25日晚,滨湖区公安分局接到报警,一名女子在某小区不幸坠楼身亡。民警调查发现,这名女子叫刘梅,疑似从该小区某栋6楼坠下,很快就确认她住在该栋601室。民警随即进入刘梅居住的房间查看,结果发现大门背后有棉被遮掩,窗户均被铁条焊死,一间卧室内还设有讲台。民警很快想起来,这一切与警方正在侦办的“天津某有限公司”传销组织的住房布局极其相似。次日,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抓获了刘平、赵沛等人(均已判刑)。

  经讯问,刘平等人交代了与犯罪嫌疑人杨琪结伙非法拘禁刘梅,迫其加入传销,最终致其坠楼死亡的犯罪事实。

  被他人骗入传销 荣升

  杨琪,1991年出生,在河南一所大学读本科。2015年5月,读大四的杨琪要外出实习,在无锡的同学李明说他那儿有工作,可以介绍入职。杨琪信以为真,就到无锡投奔同学,谁知,李明所说的工作,就是在 “天津某有限公司”干传销。

  不久,知道了真相的杨琪,没了起初的惊慌和犹豫,反而镇静下来,决定加入这个传销组织。一年后,因为“表现突出”“积极性高”,杨琪荣升“主任”,负责管理某小区603室的一个传销“家庭”。刘梅就曾是杨琪的一名管理对象。在公安机关对该传销组织收网时,杨琪却没了踪迹。2017年6月底,逃到东北一个亲戚家躲藏的杨琪,被无锡警方抓获。

  “我见到刘梅时,她的情绪还比较稳定,主动与我握手,我以为她已经‘顺从’,谁知那天我刚教训了她几句,她就向我扑过来。王某等人看见我俩扭打在一起,把她按倒在地上威胁。后来,我就不允许她睡觉,以此惩罚,连续三四天后,刘梅就老实了。”面对检察官,杨琪这样描述她与刘梅的交锋:“没想到25日晚上,刘梅想逃跑,趁人不注意,从阳台窗户坠下了楼。”

  杨琪落网后,案件移交到无锡市滨湖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办理此案的侦监科助理检察官告诉记者,刘梅与杨琪是同龄人,也是一名即将毕业的大四学生,还是杨琪的老乡。

  宣判那天,杨琪向死者家属赔礼道歉,请求原谅。她说,自己会好好改造,将来尽最大努力弥补自己的错误。

  检察官说:“大学生踏入社会,经验不足,误入传销组织,固然有社会原因,但个人选择也很关键,明知邪路,却偏要赌,无异于飞蛾扑火。”

  1月30日,记者从滨湖区检察院获悉,案件已移送监狱。

  传销盯上大学生 设钩

  近年来,传销“杀熟”效果减弱,大学生群体逐渐成为传销组织砧板上的“鱼肉”。据反传销人士分析,被骗进传销组织的大学生,家庭背景都难称佳,因毕业后找工作难,被骗几率较高。

  此前,23岁的大学毕业生李文星通过网络招聘平台求职,却陷入天津静海的传销组织,在几次向亲友借钱后离奇溺亡。大学生陷入传销引发社会关注。

  多位办案民警介绍,大学生更容易被招聘、交友等信息吸引,被欺骗进传销组织。不少传销组织利用互联网精准“设钩”,一些传销组织为了发展下线,专门派一批年轻女子泡在网吧,以谈恋爱等为借口约人见面,实施“洗脑”。

  “洗脑”方式也多种多样。曾被骗入传销组织的李田宝介绍说,现在传销组织对新人的“洗脑”方式更加灵活,除了一对一讲解、歪曲国家政策、制作资本运作“五级三阶制”的起源视频等之外,一些传销人员还会联合外围人员,组织免费观光、大型宴会等,共同编造“致富假象”,“大学生社会经验少,思想相对单纯,更容易被传销组织‘洗脑’”。

  记者了解到,一些大学生身陷传销后成为骨干成员,社会危害比其他群体更大。在近年来各地查处的不少案件中,均出现过大学生成为传销组织的骨干、组织者的情形,甚至有的传销组织还有专门开发符合“五级三阶制”特定需求软件的博士毕业生。

  严打“变种”传销 筑网

  2017年下半年,工商总局、教育部、公安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联合发出通知,开展为期3个月的传销活动专项整治行动,将打击诱骗大学生传销列为工作重点之一,坚决铲除打着“创业、就业”的幌子,以“招聘、介绍工作”为名,诱骗求职人员参加的各类传销组织。

  专家表示,专项行动之外,还应该重点关注大学生屡屡深陷传销组织的深层次原因,帮助他们筑牢反传“防护网”,避免悲剧重复上演。

  记者调查发现,近年来不少网聘平台被卷入虚假招聘案件,但最终判定担责的情况较为少见。专家建议,应督促招聘平台、社交平台等网络运营者在用户信息核实方面出台更为严格的规定,进一步明确网聘平台职责,促使其采取措施围堵虚假招聘信息。此外,应提升反传销等法制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根据传销犯罪的形式变化,创新教学方式方法,增强学生的分辨能力与防范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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