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愤怒】杭州一留守女孩遭邻居性侵多次 却不自知
父母外出打工,杭州女孩小西(化名)常年与卧床的奶奶和残疾的大伯共同生活。从2016年起的一年间,邻居杨某某为这个孤单的女孩买零食,带她出门玩,“生病”陪她看医生,暗中却使用安眠药趁她昏迷后实施性侵。在一次小西下体撕裂就医时,杨某某的恶行终于被接诊医生识破,如今受到了法律的惩罚。
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检察院(以下简称杭州萧山检察院)承办案件的检察官第一时间申请到司法救助金,支持小西进行30次心理咨询,对小西父母开展亲职教育,努力将家庭的温暖重新带给孩子。在杭州市人民检察院的指导下,杭州萧山检察院联合多部门出台意见,明确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发现受害未成年人时的强制报告义务。
5月29日,该项工作机制入选了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的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十大典型案(事)例。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办公室郑新俭主任指出,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在发现孩子受到侵害后,要注意保留证据、及时报案,要对一些弱势群体家庭提供亲职方面的指导,帮助他们提高监护能力。
检察机关办案现场(保护当事人隐私处理)。杭州萧山检察院供图
医生接诊发现侵害女童的凶徒
2017年7月一天的凌晨,李医生(化名)在急诊室坐诊,一名中年男子怀里抱着一个女孩进了门。女孩昏迷着,裤子上沾满血渍,乍一看,孩子像是刚刚经历了一场交通意外。男子姓杨,自称是女孩的父亲。李医生询问病情时,杨某某支支吾吾地回答是孩子自己摔伤了。然而在为女孩清理创口时,李医生不禁倒吸一口冷气。让眼前这个看上去仅10岁出头的女孩流血不止的原因,竟是下体撕裂。
以她多年的专业临床经验几乎可以断定,这样的伤情绝不可能是摔伤造成的,而再看这位自称是女孩父亲的男子神色慌张,说话漏洞百出。出于一名职业医生的良知与警觉,李医生偷偷用值班电话拨打了110……
结果正如李医生所料,杨某某并非女孩的父亲,而恰恰是对女孩实施侵害的凶徒。但令她没有想到的是,这样的侵害对孩子来说已经不是第一次;而她,也不是第一个在当晚接诊女孩的专业医生。也就是说,如果没有那一通报警电话,也许杨某某会又一次若无其事地逍遥法外。
随着凶徒的落网,案件的全貌才得以渐渐浮出水面。
原来,小西是个直至案发时都还未满12周岁的女孩,与大部分集万千宠爱于一身的同龄人不同,父母常年在外打工,将她交给奶奶和大伯照顾,奶奶年事已高长期卧床,大伯身体残疾,都不具备监护能力,小西和留守儿童无异。后来,小西母亲得了宫颈癌,辞去工作回到杭州养病,发现小西已经不愿和他们一起生活了。
年迈的奶奶也不记得,孩子是从什么时候开始,频繁地出入邻居叔叔家中,有时甚至一个电话就整晚留宿。用小西自己的话来说,因为叔叔会关心她,会给她买喜欢的零食。会带她出去玩、“生病”了还会陪她去看医生的人,这些甚至连爸爸妈妈都不能完全做到的事情,杨某某却做到了。
正是这样一位受小西敬重的叔叔,居然一次又一次侵犯她、伤害她,直到最后演变成用安眠药令小西失去意识后对其实施性虐待,导致其下体撕裂、轻伤二级。这个戴着面具的恶魔,在小西纯真而又孤独的世界里横冲直撞、肆意妄为。最后在不得不带小西就医手术的过程中,医院报警,事情才被曝光。
好在这一次,正义虽然迟到,但没有缺席。
“我们感谢那个不辱白衣天使之名的善良医生,因为如果没有她,我们不知道凶徒还能逍遥多久,更不知道下一次等待小西的将会是怎样令人发指的伤害。但同时我们也需要警醒,因为不知道在我们的孩子身边还隐藏着多少面具下狰狞的嘴脸,也不是每一个遭遇不幸的孩子都能遇见那个救他(她)于水火之中的英雄。”承办案件的检察官说。
错位的亲情令邪恶趁虚而入
悲剧发生后,受到身心双重摧残的女孩躺在病床上开口说的第一句话,竟是问妈妈侵犯她的邻居杨某某会不会有事。孩子干净的眼神里分明有着难以掩饰的担心与不舍。作为母亲无论如何也不敢相信,这一年多来,恶魔一般的杨某某在女儿心中扮演的角色,竟是朋友,更是父亲;而相反,为了抚养一对女儿而辛苦打工直至积劳成疾的父母双亲,在孩子心中却什么也不是。
“这些年把孩子完全交给老人来抚养也许真的错了,如今我们想要弥补,可孩子却再也不想回到我们身边了……”,小西母亲对自己长期疏于照顾女儿十分后悔。
身心上的折磨与情感上的缺位,令原本单纯开朗的小西一天比一天沉默。家人除了带着小西走访各家医院妇产科并接受各种检查治疗之外,似乎再也无能为力。
到底怎样才能帮助小西?
比起小西日渐康复的身体而言,孩子的心理创伤更为严重,也更应引起大家的重视。然而另一方面的现实也残酷地摆在所有人面前,嫌疑人的赔偿遥遥无期,小西父母再无经济能力来承担孩子后续的心理治疗。
意见照片。杭州萧山检察院供图
2018年2月27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印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全面加强未成年人国家司法救助工作的意见》。小西的情况正是属于“因受到犯罪侵害致使心理遭受严重创伤,由于不能及时获得有效赔偿,造成生活困难”这一情况,小西应当获得国家司法救助。
承办检察官马上和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检察院的案件管理部(控申部门)联系司法救助。和小西家人沟通,帮助小西申请法律援助。
案件管理部快速进行了审查,依法决定拨付司法救助金9000元用于小西的后续心理治疗,通过分期拨付、对接心理咨询机构的方式,确保救助款的专款专用。
2018年3月27日,第一疗程司法救助金3000元正式拨付到位。未检部联系了心理咨询机构杭州合欢心理咨询服务中心,在萧山检察院的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区对小西开展第一次心理救助。
3月28日早上,小西跟着母亲一起来到萧山检察院。一个半小时的心理治疗顺利结束,检察官再次见到小西时,她正在主动询问老师下一次咨询的时间,起身道别时,没有了刚来时的戒备与拘束。临走时,小西的母亲默默地向承办检察官深深鞠了一躬。
为小西父母开展亲职教育
面对不愿意回到身边的女儿,无助的小西父母向承办检察官一次次倾诉着他们的困惑与焦灼,他们希望改变现状,但却不知道从何改起。
2018年5月3日,萧山区人民检察院为他们开展了亲职教育活动。活动特别邀请了杭州市人民检察院未检处处长桑涛等代表,以及本案的心理咨询机构和社工代表等共同参与,萧山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赵桔水出席。
小西的父母讲述了案发前家庭的基本情况、孩子的现状、亲子矛盾以及监护困难。
桑涛提出:“父爱是每一个女孩成长路上最不可或缺的情感因素。”小西将侵害自己的罪犯当作父亲来信任的根源,和父亲在她生活中的长期缺席有关。萧山区民政局代表也提出,父亲应当更多地介入到与孩子的相处与沟通中去。
很显然,长久以来的亲子分离让小西早已习惯了做一名安静孤独的留守儿童,但情感上的刚需却让她不由自主地去探求来自家庭以外的温度。饮鸩止渴,对于相当一部分成年人来说尚且无法抗拒,更何况一个长期在自己的世界里单打独斗的孩子。
小西的举止并非说明她不需要父母给予的亲情,事实上她比任何孩子都更需要至亲的关爱。即便是温柔的责备,即便是无声的陪伴,对于孩子来说都是不可替代的安全感。当这对迷惘困惑的父母终于明白并接受这些的时候,他们似乎也同时找到了开启孩子封闭内心的宝贵钥匙。
“我们希望,这场不堪回首的遭遇,可以为小西换回她原本就不该缺失的亲情,这个千疮百孔的家庭可以从此被生活温柔以待”,承办案件的检察官说。
检察院推动五部门联合出台强制报告制度
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存在着犯罪隐秘发现难、客观证据易灭失、被害人救助保护不及时等突出问题。
实践中,遭受侵害的未成年人一般会到医院就诊,医疗机构具备第一时间获得未成年被害人遭受性侵害信息的客观条件。检察机关依托此条件,推动建立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强制报告制度,有利于第一时间发现犯罪、固定证据,提升惩处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及时性,有助于第一时间开展保护救助工作,避免未成年被害人遭受二次伤害。
4月25日,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检察院联合区公安分局、大江东公安分局、区卫计局、大江东社会发展局共同出台《关于建立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的意见》。
通知照片。杭州萧山检察院供图
《意见》明确,强制报告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发现未成年人遭受或者疑似遭受强奸、猥亵、虐待、遗弃、拐卖、暴力伤害或工伤、火灾、溺水、自杀等非正常伤害、死亡情况时,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并报告人民检察院、卫生主管部门备案记录。
《意见》规范医疗机构、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卫生主管部门各方的责任义务,建立交流协作机制,包括强制报告联系人制度、定期交流制度、联合培训制度和强调保密义务和反馈奖励等内容。
此外,构建明确联系方式畅通联系渠道;定期开展交流,及时反馈信息,并就实践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进行研究,注重衔接配合;各单位对强制报告工作开展联合培训,强化医疗机构医务人员责任意识和法律意识;对未成年人信息资料进行保密;对报案人信息予以保密。与此同时,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对于因医疗机构及工作人员及时报案从而使遭受侵害未成年人得到妥善保护、犯罪分子受到依法惩处的典型案事例及时反馈医疗机构和主管部门,并给予相关人员适当奖励、表彰等。
注重家庭教育防治性侵儿童犯罪
“家庭教育指导的缺位,是因为很多人不知道怎么去做父母。一方面,他们缺乏有责任把自己孩子教育好的意识;另一方面,部分有教育意识的父母不知道具体如何去做。所以,在家庭教育指导、家庭教育制度建设上,从中学到大学,特别是到结婚年龄、孕期,都应有教育指导父母如何做”,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学院副院长宋英辉在接受中国青年网记者采访时说。
目前,父母尊重小西的想法,让她继续留在奶奶和大伯身边居住。他们每周都会用几天时间去看望陪伴小西,一点点重新建立起和小西的信任与依赖,早日回到他们身边。
5月29日上午,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检察机关依法惩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
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典型案(事)例》,萧山检察院推动建立强制报告制度及时严惩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入选。
会上披露,猥亵儿童犯罪近五年来一直呈现上升态势,而且重大恶性案件时有发生,不少案件犯罪次数多、被害人多、时间跨度长。而性侵案件中,熟人作案的比例高于陌生人,有些地方甚至有70%到80%案件犯罪嫌疑人和被害人是邻居、亲戚、朋友、师生等关系。
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办公室郑新俭主任指出,家长存在监护看管不到位、警惕性不强,以及一些地方社会治理薄弱,对流动人口和留守儿童管理服务不到位的情况成为性侵案件高发的原因。
针对现状,郑新俭提出应当重视家庭教育与保护。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应加强对未成年人的关爱,关注他们的需求、上网和交友情况,及时发现他们的异常,并对孩子进行科学的性教育,切实负起监护看护责任。在发现孩子受到侵害后,要注意保留证据,抛开一些不必要的顾虑,及时报案。要对一些弱势群体家庭提供亲职方面的指导,帮助他们提高监护能力。
文章来源;萧山广播电视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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