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 4 月以来,有人在宣恩县工业园区(椒园),以“新零售”为名,以宣恩县谭家村酒业有限公司的名义,在宣恩县谭家村酒业组建营销中心,对外招募“代理商”,其行为违反 《 禁止传销条例 》 的相关规定,涉嫌传销。
宣恩县工商局、县公安局于 2018 年 4 月 29 日,对谭家村酒业有限公司下达了 《 责令停止相关活动的通知书 》 (宣工商停 【 20181 第 1 号),并组织执法人员对相关违法行为进行了初步核查。经初步调查,该公司涉嫌传销等违法行为。
现提醒广大人民群众,传销是 《 禁止传销条例 》 明文禁止的违法行为,警惕传销陷阱,谨防上当受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