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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我们聊华语文化下的同性伴侣与婚姻时,我们聊些什么|分享会回顾

北京同志中心 北同文化 2020-08-18


2月22日晚,北京同志中心联合爱成家,推出线上直播分享会《华语文化下的同性伴侣与同性婚姻》,与100多位报名的朋友探讨了如今大家都非常关注的同志议题。来自北同的任娜瑛和来自爱成家的孙文麟带来了精彩的分享,并耐心解答了大家的问题。现将分享会部分内容的文字版摘录如下,供未能收听直播的朋友们参考。



 Q1   我们为什么要谈同性伴侣与同性婚姻?


有一部电影,叫《如果墙壁会说话2》,它讲述了一对老年拉拉伴侣的权益由于缺乏制度的保障,一方过世后,另一方被对方家中晚辈驱赶出她们共同的房子的故事。同性伴侣和同性婚姻制度的重要性在我们的生活中不一定能时刻感觉到,但是当我们面对工作方面的福利发放、跨境流动、伴侣去世等问题的时候,就会暴露出我们其实迫切需求对同性伴侣权益的制度保障

 


比如大家现在都非常关注疫情,如果疫情之下,一对同性伴侣中,其中一方感染肺炎不幸病危,另一方能够以法定伴侣、家属的身份出现在医院吗?能够参与办理和签署各项相关手续吗?能够继承爱人的遗物吗?如果同性伴侣权益得不到保障,电影中所反映的悲剧,只会在人间一而再再而三地出现。



 Q2   台湾是如何走上推动同性婚姻道路的?


从90年代到20世纪初,台湾在争取同性伴侣权益的道路上可谓是百转千回,经历了许多的尝试、拉扯和积淀。2008年,不但政府出现了一些积极信号和政治机会,社群内部对法案的讨论也逐渐热烈了起来,随着讨论热度的增加,伴侣盟的活动家们推出了三个可行的方案供人们选择:婚姻平权、伴侣制度、家属制度

 

婚姻平权就像大家理解的那样,是让同性恋可以像异性恋一样进入婚姻制度的系统中,而婚姻制度本身是不变的。伴侣制度可以理解为对婚姻制度的一种突破和创新,相当于我们为保障多元化的伴侣关系提供一个崭新的思路。家属制度则适用于更广泛的情况,只要是长期生活在一起的人,选择彼此认定为家属关系,那么ta们的关系就可以获得这项制度的保障。



三个方案中,争议较大的是伴侣制度,因为不仅一部分性多元化人群表示支持,一些不愿意步入异性恋婚姻的直女也支持这一方案。但与此同时,大部分群众也表示了无法理解——如果有了伴侣制度,传统婚姻岂不是就此消亡了?伴侣关系是不是比婚姻关系低一等?家属制度也收到了颇多诟病,被反同团体质疑是“保障滥交的制度”。台湾的立法院对于伴侣制度和家属制度并不感兴趣,因此,大多数同志机构最终在争取婚姻平权这一方案上达成一致。



 Q3   在这个过程中有没有遇到很大的阻力?


当然有啦,主要是政治势力和教会,他们非常有组织性,也非常有钱,会斥巨资在电视上投放反同婚的广告呢!他们的话术也很多变,在过去主要是污名化同性恋败坏风纪,后来发现这种话术越来越不管用,就改说同婚不可改现有民法,要立专法。这些议论在台湾吵得很厉害,同婚支持率也一度从50%左右下降到35%左右。直到如今,大家争取到的结果也是一个经过妥协的同性婚姻。

 


 Q4   为什么说是妥协的同性婚姻呢?


现在台湾的同性婚姻和异性婚姻还是有很多区别的,比如:

1. 婚姻双方血亲不成立姻亲关系(甲和乙结婚,甲乙双方父母不能结为法定姻亲)

2. 只能继亲收养(甲或乙亲生的孩子可以一起抚养,不能领养孩子)

3. 只能与其本国法也承认同性婚姻的外国人结婚(甲或乙其中一人来自同婚尚未合法化的国家或地区的话,两人是不能结婚的)

4. 人工生殖法目前仅限异性夫妻使用

5. 婚姻双方解除关系不叫离婚,叫解消

所以还是有很多平等权益的保障需要去争取和推动啊!

 


 Q5   那香港这边的情况是怎样的呢?


香港2013-2017年的民意调查显示,同婚支持率38%-50%,反歧视法支持率58%-69%,但来自宗教的压力仍然很大,面临的困难也很多。香港特别行政区没有立法空间,所以先主要走了司法渠道。香港的法律是习惯法,会依靠许多的案例来建立他们法律的原则,所以香港的同志抓住这一点,打了很多的官司。

 


比如2005年有一名20岁的gay告了律政司司长,因为异性恋可以自愿发生性行为年龄是16岁,但是男同性恋是21岁,最终胜诉;2014年英国的一对拉拉伴侣,其中一人被调到香港工作,另一人意图申请伴侣签证入港被拒,因为那时伴侣签证只认可异性婚姻,她们告了香港入境处,在2018年胜诉;2019年,一名香港男公务员与同性伴侣于5年前在新西兰结婚,其伴侣却无法享受公务员配偶福利,两人也无法联合报税,于是他们告了民政部,最终胜诉。

 

通过这些案例的积累,很多涉及同性婚姻相关的权益的官司胜诉概率在不断提高,同性伴侣议题的可见度也在持续增加。司法以外的其他途径,包括社会运动、民众意识的改变,也仍然还是非常重要的。



 Q6   这些经验给我们带来什么启发?


我们经常认为同性伴侣权益在华语文化圈和儒家文化圈是很难的,因为除了制度性的障碍,文化传统、人们心中根深蒂固的理念似乎很难突破,但是我们从台湾和香港的例子里面也可以看到,这是一个螺旋式推进的过程,有时你以为自己的努力回到了原点,但其实已经比之前要迈进了一小步。

 

很多朋友以为台湾啊美国啊这些地方之所以能够动作迅速地推动同婚合法化,是因为他们起步比我们早太多,其实并不是这样,台湾和美国对同婚议题的关注基本都是90年代才开始的。我们现在所处的境地,和曾经的他们是一样的,都需要反复的尝试、争取,遭遇挫折,然后继续尝试和争取,千回百转,直至成功。

 


近几年,联合国对同志权益越发重视,去年中国政府在国际上的表态也越发积极,表示重视LGBT有关的人权,并且接受了普遍定期审议和LGBT有关的所有建议。从台湾和香港的例子可以看出,社会运动的参与非常重要,需要把握好时机,也需要每一个人的参与。同性伴侣权益之路,不是任何一小群人可以完成的,是一个一个个人的加入,让不可能成为了可能。






问答环节






 Q:  现阶段作为普通民众我们能做些什么呢?


 A:  我觉得作为普通民众最重要的就是去推动民意支持率的提升,如果我们想让立法者觉得推动同婚合法这个进展是不会遭到国内大部分人反对的,那肯定要拿出支持率50%以上的投票结果去给他们做参考的。

 


 Q:  爱成家会推动反歧视的立法吗?


 A:  反歧视法涉及到人民群众生活的方方面面,不只是同志平权的问题,所以爱成家目前主要的工作重点还是放在同婚方面。

 


 Q:  关于同志生育的问题您有什么见解呢?


 A:  有一个组织叫多元家庭网络,可以关注一下他们的微信公众号和微博,他们目前关注比较多的是单身生育和同性伴侣生育的问题。

 


 Q:  假如和伴侣在美国结婚,但是国籍仍然是中国,是不是婚姻依然没有法律保障?


 A:  很不幸,是这样的,我们的法院也几乎没有处理过这样的情况,所以一旦离婚也缺乏统一的判决标准。

 


 Q:  澳门怎么没有推动同性婚姻呢?


 A:  我认识的一些澳门同志告诉我,澳门人比较少,传统家庭较多,所以澳门同志出柜比例很低,在社会运动方面也没有太多成熟的经验。

 


 Q:   平权组织以后会进驻更小的城市吗?


 A:  倡导组织大多在努力推动立法或司法相关工作,进驻小城市的可能性不大,但是社群组织会想办法进入更多城市的,大家可以多多关注自己周边的社群组织,也许他们刚刚起步,正需要你的参与。

 



(因部分话题敏感度较高,故本文对直播分享内容有删改)



编辑:斑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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