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芝罘区调整城市低保标准
3月6日上午,芝罘区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举行2024年困难群众救助保障标准调整专题新闻发布会。发布会上,芝罘区民政局有关负责人就芝罘区2024年社会救助标准调整进行了介绍。
记者从本场发布会上获悉,自今年1月1日起,芝罘区的城市低保标准调整为每人每月1069元,城市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调整为每人每月1497元。这次调标是自2020年以来,芝罘区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和城市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连续5年提高5%以上。目前,低保金调标补发工作已完成,低保共计补发343881.6元,特困共计补发7839元,惠及低保、特困人员共计3100余人。
同时,机构养育孤儿基本生活费标准调整为每人每月2673元,社会散居孤儿基本生活费标准调整为每人每月2138元(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受艾滋病影响儿童参照此标准执行),重点困境儿童基本生活补贴标准调整为每人每月1921元。芝罘区一、二级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调整为每人每月214元,三、四级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调整为每人每月170元(不变);芝罘区一级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调整为每人每月193元,二级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调整为每人每月161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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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丨芝罘湾畔
责编丨常帅 校对丨杨云阁 监制丨侯召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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