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乐颂2》樊胜美与王柏川分手,真的是因为房产证上没写她的名字?
这段时间最火的是什么?
当然是《欢乐颂2》的热播啊,
网上、地铁上铺天盖地都是“欢乐颂五美”的影子,
除了电视剧本身的精彩以外,
也因为她们的职场和爱情故事里,
有着很多与我们生活相类似的影子。
此时,
你是不是觉得小魔要来煽情了?
不!不!不!
煽情这种事情不适合小魔,
但是剧透什么的还是挺不错的~
从第一季到第二季,
樊胜美和王柏川这对“CP”之间故事就比较曲折,
二人好不容易熬到要看到黎明的曙光了,
结果却让人大吃一惊,
王柏川串通售楼小姐买房不写樊胜美名字!
然后盼星星盼月亮盼着房子的樊大姐心灰意冷,
最终和王柏川结束……
别打!别打!
就剧透这一点而已!
你们不觉得这样的剧情简直让人不能忍吗?
因为一个房产证上的名字,
相爱了那么久准备结婚的两个人就这样分手了,
神圣的婚姻竟然比不过一个房产证上的名字……
谁对谁错大家都有各自的想法,
小魔就不发表看法了,
咱们就着这个故事情节,
进入今天要说的话题:
就算王柏川将樊胜美的名字写在了房产证上,
如果离婚的话,
樊大姐就一定都能分到房子吗??
事实上,并不一定!
尽管如今这个社会对多数人来说
除了生死就数房子的事情最大了。
但如果离婚的话,
即便房产证上写了两个人的名字,
房子属于谁也还真说不准!
(买不起房的小魔只能含着泪给你分析~)
这里需要三种情况跟大家科普一下~
情况一
房产证上只有一个人的名字
1
婚前由一方全款买房
对于家庭条件较好的,
结婚之前由一方全款买了房,
如果房产证上只有一个人的名字,
根据新《婚姻法》规定,
一方婚前全款买的房属于出钱人的婚前个人财产,
结婚后也不会自动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
所以,
万一夫妻感情不和出现离婚,
这套房子仍属于他一个人。
如果房产证上写的是两个人的名字,
那就不一定了,
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
第二条的规定,
如果有证据证明房屋真实权利归属的一方
才是真正的房主,
房子并不必然属于名字写在房本上的人。
对房屋真实归属有异议的一方应保存好相关证据,
如购房合同、付款凭证、资金来源等,
一旦发生房屋归属纠纷,
能拿出这些证据的一方就有可能成为真实的权利人。
2
婚前由一方贷款买房
这应该是大部分人的情况,
毕竟全款买房的土豪还是少数。
此时如果房产证上只有一个人的名字,
那么离婚后房子的归属问题就要细究了。
首先好的结果就是夫妻二人自行商量,
商量不行的话,
法院可以判房子归贷款购房人,
还没完成的贷款成为购房人的个人债务,
但是共同还贷的钱和房子的增值
则必须由购房人补偿给另一方!
3
一方父母买房登记在一方的名下
根据《婚姻法》规定,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房子,
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
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
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
当然,如果你比较可爱,
能让对方父母购房登记在你的名下,
依据婚姻法18条第三款,
该不动产应认定为一方父母出资
指定赠与对方子女单独所有的财产,
属于婚内对方子女在赠与合同之中所取得的
可以确定专属于自己所有的财产,
系婚内个人财产,
离婚时不参与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
房产证上有两个人的名字
这应该是大家最关心的事情了,
毕竟不管谁出钱买房,
另一方都希望房产证上也能写上自己的名字。
先不说婚姻刚开始是否有彼此不信任的成分,
就算二人的名字都在房产证上,
就真的万无一失了?
1
房子由一方婚后全款买的
即便是婚后购房,
房产证上写了两个人的名字,
如果是由其中一方利用婚前财产全款购买的,
一旦离婚,
如果另一方无法证明自己在买房时也出了钱,
那么不好意思,
法官仍然能将房子判给购买方。
2
双方一起贷款买房
这种情况比较常规,自然不需多说。
如果房子由一方婚前贷款买,
婚后加上另一方的名字,
那婚后房子增值和共同还贷的部分
除夫妻另有约定外,应视为共同财产。
如果是婚后俩人凑首付一起贷款,
自然也视作共同财产。
3
房子由一方父母出钱购买
如果房子是由一方父母出钱买的,
写了夫妻二人的名字,
在没有特别约定(借条之类的)的情况下,
这个房子会被认定为赠与夫妻二人,
归双方共有。
也就是说即使离婚,
房子也属于夫妻双反共同分割的财产,
父母无权索回出资款~
房产证上名字比较多
有的夫妻在买房时会顾及到父母,
一套房子上有父母甚至子女的名字,
这种情况就比较复杂了,
可以根据下图的介绍,
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基本上关于房产的关系,
小魔都给大家梳理出来了,
总而言之,
无论名字是在房产证还是现在统一的不动产证上,
一旦离婚协商无果的情况下,
都会将财产来源细分为婚前、婚后两部分进行分割,
并且还要涉及到出资证据等方方面面,
说简单也简单,说复杂也挺复杂的~
但是可以肯定的是,
房产证上的名字并不如想象中那么重要~
所以回过头来咱继续聊聊樊大姐和王柏川,
如果王柏川在房产证上写了樊大姐的名字,
对樊大姐能有什么影响呢?
情况可以简单分析如下:
↓↓↓
1、王柏川是贷款买房;
2、樊大姐一分钱没掏;
3、按照樊大姐自身及家庭情况,目测婚后还贷方面也没樊大姐什么事。
如果他们二人结婚之后离婚房子该怎么分呢?
这里要提醒大家一点,
夫妻关系存续期间
夫妻所得的财产属于二人共同的财产。
所以除了房子首付部分属于王柏川以外,
其他的包括房子增值的部分都属于二人共同财产,
按照上海房价的增值速度,
樊大姐还是能分不少的~
但是根据前面所说的情况,
即便房产证上没有樊大姐的名字,
离婚后共同还贷(王的收入婚后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钱
和房子的增值也必须由王柏川补偿给樊大姐!
所以问题来了,
他们二人分手真的是因为房产证上的名字?
当然不是!
在小魔看来,
房产证只是一个引子,
彻底暴露了他们之间的感情本身“不对等”。
不能算作是悲剧,
挫折的感情本身就能帮助人成长。
好在分手之后的樊大姐终于明白
只有自立自强才能真正的改变自身命运。
所以最终结局还是不错的:
和靠谱的曹律师开始了一段平等的感情。
(哎呀~一不小心又剧透了~)
最后,小魔要说的是,
理清了婚姻财产的问题只是有备无患而已,
还是希望大家对待爱情和婚姻时,
少一点套路,多一点真诚。
毕竟这样的爱情和婚姻,
才会真正的圆满吧~
来源:上海头条(shtt365)、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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