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00年前海南租赁业的“潜规则”
500年前的海南租赁业和“潜规则”
——从“圈椅之弊”探索明代经济形态一角
作者:多港峒客 编辑:小琴台
明代,我国的市场经济长足发展,有关理论也上升到一个新的高度。例如学界认为,海南硕儒丘濬在15世纪后半期提出“劳动决定商品价值”的观点,比英国古典经济学家威廉·配第的“劳动价值论”要早180年,这是很了不起的一个创见。
海南当时的商品经济状况如何?本帖试揭开一角。
有记载显示,海南已出现了租赁行业,称为“铺行”,所有的家具、家纺、餐饮、办公器具杂物,都可以从这些铺行里租借使用。而且,同样记载了官方采购的非正常价格,生动反映了“权力寻租”的“潜规则”无孔不入,古已有之。
故事是这样的——《万历儋州志·天集》之末,儋州州官有一份向琼州府上报的《买办分司杂物申文》,揭示了接待过往官员的细节及弊端,提出独特的解决办法。
申请文件说:儋州这个地方,又偏僻又贫穷,从来没有仕客往来,所以制度上也是一分钱的接待费也没有。“但本道巡历,大小盘查,海防出汛,将领入营,亦岁有经临”,每年各级军政人员因公过往,都是有的,都必须接待。
远途只可一程一程走,晚上必须住宿。不过,城里能够用于接待的官产设施,“惟分司一署,长物惟官床一张”,即一所“海南分司”官署,跟住宿有关的大家具,就只有一张床,其余啥都没有。一应“铺陈毡帐、坐褥桌帷,朱池(印泥)笔架,粗细桌椅,杂项器皿”都得向铺行现租。
什么是“海南分司署”?这是明代各州县都要设置的官署,“海南道”的派出机构,通常设在州县官署旁边,身份比州县官署要高。虽然平时只是空屋一间,但是上级府、道官员前来视察,就会驻扎在这里。
什么是铺行?“铺行,以答应什物用。亦近立,以供纸扎办下程及酒席器具,亦不无损失”(《万历琼州府志·卷五·杂役》)。就是说,铺行是经营一应家具杂物租赁业务的铺子,哪怕你要在家里摆几桌酒席,也无需发愁,桌椅餐具都可以全套租到;官员、商人到此要办公、交易、签署合同,文房四宝、度量衡器都可租借。由此可见,儋州见诸记载的最早租赁业,已经在五百多年前,而儋州远不如府城经济活跃,府城的租赁业应该更早,更完善。
所以,军政人员因公过往儋州,地方官向铺行租借相关用具杂物,把海南分司署布置好了接待就是——呵呵,如果到此为止,就没有这篇故事了。
这不是民间消费,是官方消费。于是出现怪事。
申文说:一张圈椅,价值本不过二钱白银,租金一次却要六七分白银;坐褥桌帷、印盒砚台笔架一副,价值不过四五钱,租金一次却要三钱——这就是说,两次或三次的租金,就足以购置这件原物了。
如此畸高的租金,铺行岂不是赚死了吗?关键是:向哪家铺行租借呢,也就是人们常说的“指定采购点”了。
说到这,情节忽然熟悉起来。概念立即浮现:回扣、潜规则、利益链。
写申文的这位州官自然深知。但没有明说,以免得罪人太多,摆事实就够——
“诸如此类,屈指难计。大约一官经过,总计所费,多则八九两,少亦不下五六两”,还不包括程饭,纸扎所费。六两白银,按照当时的物价足可购买30张新“圈椅”了。
原来大有猫腻。路过的官员即使本身一丝都没有多占,开支却已不轻,都要摊派在百姓头上。所谓“里甲”之害,痛彻骨髓,这样的巧取豪夺,百姓怎么受得了哦。
为苏民困,这位州官干脆来了个釜底抽薪——
“愿将本州员下冬季分俸银置办各件”,包括铺陈(铺盖帷帐等)一副,圈椅六张,及一应杂物。并造木笼两只,专门收藏各物,全部造册,与公家钱粮一起保存交接。“遇有官临,领出排列如式,官去仍前封识,交钥于库”,偶尔损坏则修补。这样,等于在分司官署置办了一套机动客房,再也不用化冤枉租金了。“我之所捐有限,民之所省无穷”,可以一劳永逸。
由于资金来源不属州官一人,而且涉及制度创新,所以要向上级打报告申请,就是这篇申文。
就这件事而言,这位州官当然难得。事情应该是办成了的,知府没有理由不批准。至于州官离任以后能否继续执行,执行多久,就不知道了。
儋州故城内最具传统特色的场景之一
按《正德琼台志·卷十四》的记载,明初全岛有差不多30座驿站,儋州境内从北到南就有归姜驿、古儋驿、田头驿、大村驿、大员驿等五座,每座驿站正好是当时赶一天路的距离,六十里左右,这是朝廷制度。
驿站不仅有足够住宿的房舍,各驿有驿承管理,儋州每座还设有库子2名,专管物料供应,馆夫2名,专管招待,以及马夫40名和马4槽,专司为官员提供交通。往来文武官员只要持有相关“火牌”,就可以免费使用驿站,驿马将其一站一站往目的地送。 驿传费用的来源,是每年田赋正税(“民米”)的附加税:“以实在民米四万六千二百七十二石……均派”(《万历琼州府志·卷五·驿传》)。
由于腐败逐步蔓延,社会矛盾凸显,“黎乱”频繁,徭役过重,正统、弘治之间开始陆续裁撤官职,同时批量裁撤驿站(《正德琼台志·卷二十八》)。
但是此后官员过往,一饭一宿依然由地方百姓负担,是显而易见的。在正德志中,唐胄说以前每“石”的田赋正税,只需缴银三钱,当年的杂税“科”就算完成,所以烦民较轻。后来驿站减少,“弘治末王副使檵所定”,反而“月无停催之科,岁无间役之优”,百姓增加了赋役负担。明中期赋役的加重是普遍的,苛捐杂税是皇朝管治的腐败退步决定的,光批评王檵于事无补,不过唐胄也只能说到这份上。
到万历前期,海南驿站“嘉、隆之间裁革殆尽”,只剩下少数几个。原来作为正税附加费征收的驿传费用,却分毫不减,转为军饷。驿传任务的一应开支差役,全部加派于“里甲”。
在《万历琼州府志·卷七·兵防》中,可以见到十余项捐税统归于“兵饷”,累计每年达白银两三万两之多,包括“廪粮、马价、铺陈、马夫银一千八百”余两,“铺兵冗役银一千”余两,这近三千两银子,本来都是用于驿道运作的费用。
由于边患、内乱及腐败,晚明的军费日益沉重。该志编纂者在“兵饷”章末,深深感慨,说是数十年前的嘉靖间,琼州一府每年“饷止四项”,征饷银不过四千余两,现在弄到两三万两,实在太高了,害得民生凋敝,但当事者只能“仰屋而叹”,无可奈何。
儋州故城内最具传统特色的场景之二
朝廷赋役要靠具体渠道完成,这就给贪官污吏借题搜刮,侵吞民脂,提供了五花八门的空间。儋州“圈椅之弊”个案,远非孤例。
裁驿以后,弊端各地所在多有,增加百姓负担不少。《康熙文昌县志·卷二》关于文昌县的宾宰、长岐二驿裁撤后的弊端及改革方法,有段策论说得很到位,比儋州那位州官又进了一步:
“叶右苍论曰:二驿之废,虽以省民,而处之失宜,亦为民病。何也?驿存,则夫马廪粮给于官,而豪右不得多取;驿废,则取给于里甲,而奸暴得肆横索。其弊有不可胜言者。然则二驿其可复乎?曰,有。其革之不可复也,法当斟酌损益,较数岁之中以为常。每岁该用银若干,照粮派征贮库。责令公正老人或兵房吏掌之。设循环簿二扇,送道、府钤印。公差往来应给夫马、廪饩者,折银若干,令其亲自注簿,方许应付。岁终,移簿道、府查核。则上有道揆,下有法守,毋徇派,毋过取,民病庶其少瘳乎?”
叶右苍是谁?嘉靖间文昌著名学者,曾编撰《文昌县志》,可惜已失传。“叶懋,号右苍,南海人。嘉靖间(文昌)训导”,“每有论著,不愧师表”,祀名宦(《康熙文昌县志·卷六》)。
叶懋这段策论,剖析精准。他肯定撤销驿站是“省民”(减少民间负担)措施,问题的要害,在于豪强借题侵吞民脂,无孔不入,“其弊有不可胜言者”。叶老师改革的办法亦非泛泛,制度设计周详,甚具可行性,有普遍意义的。这说明,体制内并不缺智库。
官位更高、措辞更明确激烈的指斥,来自崇祯间“备兵督学使者林汝翥”。这时候的驿递弊端为祸更烈,他以“治琼五戒”为题,立碑勒石于副使大堂之左侧。其中第四戒,专指驿递:
“一驿递派于里甲,原属厉政,乃上司以此优容差役,下司以此奉承过客。差外之差,苦中之苦,尚可忍乎?已经勒石禁革,宜戒四也。”(《民国琼山县志·卷十六》)
林大人直斥驿递派于里甲为“厉政”,拍案大怒的义愤,跃然字里行间,革除的决心不可谓不大。可惜弊端的源头在朝廷,在皇帝,而利益链往往连接州县有司,连接无处不在的“猾吏”,病民之事所在多有,而真能改革者凤毛麟角。
海南本土传统家具:方桌和圈椅
但是还有另一方面。嘉靖至万历前期,朝廷有识之士一直在谋求精简税则,革除苛捐杂税,杜绝贪官污吏谋私害民的空间,其核心措施,就是具备历史意义的征税“一条鞭法”,其中以名臣张居正最为得力。“一条鞭法”数十年间逐步推进,取得不少成果,以致万历初期的朝廷岁入比正德年间增长了将近两倍。
可惜,万历十年张居正死后,皇帝开始怠政,腐败更不可收拾。苛捐杂税卷土重来,而且是在正税已经大增的基础上的苛捐杂税。儋州“圈椅之弊”就是“一条鞭法”被完全破坏的具体写照。从此直到明末,朝廷再难出现得力的税收改良措施了。
不过,仅仅揭示明代腐败的话,已是老生常谈了。我们或许能从中得到更多有意义的信息。
如果官府搜刮过重,“民不堪命”,必然导致揭竿而起,普遍暴动,管治失控。然而没有。明中期以后,海南并没有大规模民变,反倒是赋役负担远为轻少的黎峒,照例不时发生变乱。
那么,这种不断加重的税负,是不是也反映了经济体量的增加呢?
弘治至万历间,是商品经济快速发展的百余年,“弘治之治”还是有含金量的。赋役虽一再加重,但由于社会整体而言的富裕,民财潜力可以忍受“搜刮”。就海南而言,以规模性灌区为基础的精细稻作农业,就是在15世纪普及到全岛各平原台地的,社会的抗逆性因此大大增强。同时,人们普遍知道海南“珍物饶也”,珍贵特产陆续开发北运,销路打开,带动各业,海南民商从中无疑可以分一杯浓稠的羹。
就事论事,海南驿站基本撤销以后,接待和运转任务改由民间完成,运作上未见出现大问题。这也说明:当时海南的城乡不少地方人烟稠密,民间商旅、运输、服务等“第三产业”都比前兴旺。
另一方面,驿站本是官办的客运站和旅店,资金设备的浪费、效率的低下是与生俱来的。从明代海南各州县舆图可以看到,驿道系统是除了各县官署区之外,最大的系统性官方设置,所费不赀。且不说滥权和贪腐,从经济学原理来说,驿站以常设的体系为无常态之需求服务,浪费和低效就是必然的。
官方不使用时,驿站机构就是空转,这几十名大活人壮丁呆在那里,不是被上司指派营私,就是闲着赌博生事。后来改由民间按需临时提供服务,如果等价交易,完成同等任务所费代价应该只是官办的若干份之一。
就此而言,自宋至明初,除了若干重要的国宾馆,驿站恐怕从一开始就是商品经济不发达的产物,在海南尤其如此。不这样就无法保证过往人员的基本需求,朝廷管治也就无法实施。不过,商品经济发展到一定程度,这个体制就过时了。
弘治时,大刀阔斧地将附于海南各州县城的驿站,一律撤销,应该是体现了“将政府服务需求社会化”的新思维,可能还是当时朝廷有识之士的一项新政,具有进步意义。成化至嘉靖间海南驿站陆续裁撤,固然有转移支付解决财政困难、加重税负搜刮的一面,却也未尝不是经济学上的节省之道。而驿道官员往还未断,说明社会相关行业足以替代驿站功能,租赁业的出现就是其一。
明中期以后,杂税不断增多,楼主认为还有一个原因是——由于农耕时代的赋役,向来以丁口和耕地为主要计征对象(海南有独特的“榔椰”税,也占收入不少)。对于新兴工商各业的发展,官府可能还缺少制度化的同步征收手段,只能通过非正常的转移支付、名目繁多的“苛捐杂税”,来加大征集力度。
值得注意的是,清代继续执行了这个税收政策,并未减少:“(琼州)府属驿传照原裁革,通解充饷”(《康熙琼州府志》)。也就是说,明中后期加重了的税基,清代沿袭,这个追加的定额已经制度化。
儋州州官对围绕“圈椅”的无耻掠夺愤然撰写申文之时,在地球的另一面,哥伦布已经完成了新大陆的伟大发现。中国近代史上的第一片巨大乌云,已经隐隐出现在地平线上……
从不同角度分析“圈椅之弊”,应该有助于对明代海南商品经济形态的深入了解。
本期作者:多港峒客,1951年生于广州,布衣。十年海南知青,返城十年国企,再下海经商。年过半百后渐悟历史文化之可贵,遂投身学习与挖掘。在海南与部族两翼,读书行路,乐此不疲。唯望能为华夏文明薪火相传略尽绵薄,足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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