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旬老夫妻进店却“吃不到饭”!很多人都遇到过→
近日,80多岁的夏老伯
遇到了一件烦心事:
他和老伴前往一餐厅就餐时
却被告知只能“扫码点餐”
由于两位老人使用的是老年手机
根本无法扫码
最终,“吃不到饭”的老两口
只得悻悻然而归
80多岁老夫妻
进了饭店“吃不到饭”?
夏老伯告诉记者,几天前,他和老伴在上海陆家嘴游玩,到了晚饭时间,来到正大广场六楼的桂满陇餐厅。
进店后刚一坐下,一名服务员递过了两杯茶水,随即抛下一句“请扫码点餐”,便转身匆匆走开。
夏老伯表示,自己用的是老年手机,没有扫码功能,平时外出都是付现金的。但任凭他们反复解释,得到的答复始终就是一句“只能扫码点餐”。万般无奈之下,老两口只能饥肠辘辘地“打道回府”。
服务员明确回复:
只能用手机扫码点餐
记者现场看到,桂满陇正大广场店餐厅门口竖着一块告示牌,写有“微信扫码点单”的字样。扫码后界面上面显示“申请获取你的手机号获取会员信息、记录消费信息、发放会员资产”,只有点击“允许”以后,才能进入点餐页面。
记者询问多名服务员,他们都明确回复:餐厅不提供纸质菜单,只能用手机扫码才能点餐,这是“唯一渠道”。
记者致电沪上多家桂满陇门店,对方均回应:店内不提供纸质菜单,需扫码点餐。
扫码点餐需获取个人信息
有消费者将火锅店告上法庭
近年来
“扫码点单”备受诟病和质疑
只是扫码点个餐
有必要获取消费者
手机号、生日、姓名、通讯录等
个人信息吗?
消费者罗某到德阳市区某火锅店就餐,服务员告知必须关注火锅店的微信公众号才能点餐,否则无法提供服务。
为使服务继续,服务员未经同意使用罗某手机关注了该店的微信公众号操作点餐。在进入“德阳×××火锅”微信公众号时,页面提示“德阳×××火锅申请获得:你的微信头像、昵称、地区和性别信息”,虽然有“拒绝”“允许”两个选项,但只能点击“允许”后才能点餐。
罗某认为,该火锅店收集个人信息,此行为既不合法也不正当,更无必要,侵犯了其个人信息,故诉至德阳旌阳区法院。
法院经审理认为,罗某到火锅店就餐,并无必要提供手机号、生日、姓名、地理位置、通讯录等与餐饮消费无关的信息。火锅店公众号强制收集罗某的微信头像、昵称、地区和性别信息,违反了收集、使用个人信息的合法、正当、必要原则的法律规定,侵犯了罗某的个人信息。
旌阳区法院判决火锅店停止侵权,并于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删除获取的罗某的个人信息。
“扫码点餐”很方便?
你可以说不!
2021年,中消协就曾公开指出:
✍ 仅提供“扫码点餐”涉嫌过度收集消费者个人信息、侵害消费者的公平交易权;
✍ 不提供现场菜单有损消费者的知情权,新技术应用不应成为特殊消费群体的消费阻碍。
对此,上海善法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秦裕斌给出了相关解释:
首先,消费者的选择权和公平交易权受到了损害。
其次,损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第一款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六条第二款规定: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恪守社会公德,诚信经营,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不得设定不公平、不合理的交易条件,不得强制交易。
再次,“扫码点餐”涉嫌过度收集消费者的个人信息。
不少网友都表示
希望消保委加快节奏
早日对这样的现象作出整改
↓
你遇到过类似现象吗?
对此,你怎么看?
留言说说吧!
来源:新民帮侬忙、新闻坊、上观新闻、江苏省消保委、网友评论等
责编:朱美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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