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冲上热搜!砖头从天而降!目击者:几个小时前也扔过

近日,有网友发帖称

其妹妹在吉林省长春市

红旗街万达广场夜市

被一块高空抛下来的砖头砸中

不幸离世

相关话题冲上热搜



目击者称

犯罪嫌疑人在事发当日的前几个小时

也曾扔下过砖头和饮料瓶

有人报警,且警方有过出警




同一地点当天
曾有人扔下砖头和饮料瓶


被害人小娄是一名法律工作者

今年28岁

大学毕业后在北京的一家国企做法务工作



6月22日

小娄到公寓楼下夜市买吃的

出门也就几分钟时间

三块砖头从天而降

一块落在了她右后方

一块落在了她左后方

而另一块则落到了她的额头上

在送往医院的路上

小娄就没有了生命体征



烤串摊的老板小王(化姓)说

这并不是当天第一次发生高空抛物事件

在事发前一两个小时内

还发生了两次一样的事件


“之前有两次,但是没砸到人,

扔的是砖头和饮料瓶,

然后有人报了警,警察来了现场。”




嫌疑人疑似有精神疾病
此前也曾高空抛物险砸中人


警方告诉被害人姐姐娄女士

犯罪嫌疑人家属称嫌疑人有精神疾病

“现在他妈妈提出来做精神病鉴定,

就等着这个的结果。”


记者获悉在小娄不幸去世的前几天

该名嫌疑人也曾高空抛物砸到人


小谢(化姓)6月17日晚上在小吃街吃饭

突然有罐装可乐从她面前落下

砸在她前面的桌子上

弹到了她的头部

受到惊吓的小谢立刻报了警

警方出警后并未找到抛物者

直到小娄出事后,她再次报了警

最后警方告知她

那天抛下可乐罐的人就是上述嫌疑人



高空抛物找不到“始作俑者”
警方采集DNA,查出来了!


高空抛物不是个例

各地高空抛物事件屡上热搜

值得警惕



近日,发生在江西南昌东湖区的

“半个梨”高空抛物事件

经过50天的调查终于水落石出


5月9日19时许

东湖区东万宜巷居民张某

行至象山北路与阳明路交界处

被从天而降的半个梨砸中头部

致轻微伤



经过调查

警方怀疑梨可能是旁边高楼内的人员所扔

该大楼共15层

楼内人员较多,人员结构复杂

民警通过走访调查

没有发现目击者

也没有监控拍到“高空抛物”的过程


在梨子的咬痕上

民警提取到了一女性DNA样本

经过排查

发现居民邱女士与DNA样本有亲缘关系


原来,当日邱女士的女儿

将吃剩的半个梨放在桌上

转身做家务去了

邱女士6岁的外甥将梨从楼上扔下

正巧砸中了行人张某



高空抛物有多危险?
据专业实验测算

一枚重30克的鸡蛋

从18楼抛下能砸破人的头骨

而从25楼抛下

冲击力足以致人死亡!

高空抛物的危害有多大?

一张图了解

👇👇👇


知多D

高空抛物要承担怎样的法律责任?


《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二:

【高空抛物罪】从建筑物或者其他高空抛掷物品,情节严重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有前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四条: 

禁止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的,由侵权人依法承担侵权责任;经调查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补偿后,有权向侵权人追偿。


物业服务企业等建筑物管理人应当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防止前款规定情形的发生;未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的,应当依法承担未履行安全保障义务的侵权责任。


发生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的,公安等机关应当依法及时调查,查清责任人。


小小物件可能酿成大祸

万万不能心存侥幸!

家长们也一定要向孩子强调

不能往楼下扔任何东西!

守护“头顶上的安全”

从你我做起!



来源:央广网、红星新闻、极目新闻、中国新闻网、南昌东湖公安、人民日报、江西公安

责编:田德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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