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又一起!住2楼以上的沧州人注意了!

高空抛物被称为“悬在城市上空的痛”,在我们的生活中时有发生,给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了很大的损害。
近日,江西“何某某高空抛物案”侦查终结,被依法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这也是3月1日高空抛物罪入刑以来,继江苏、上海等地之后,江西第一起以涉嫌高空抛物罪公布查处的案件。

经依法侦查查明,犯罪嫌疑人何某某因与男友存在情感纠纷,竟将男友放在家中一辆山地自行车,搬至客厅阳台,在未考虑任何后果的情况下,将该车从9楼阳台丢下,所幸无人员伤亡。
无独有偶,
2021年2月14日,石家庄市某小区内,一棵大白菜突然从天而降,正好砸在了一位回家女子的身旁,所幸未造成人员伤亡!


3月1日起 “高空抛物罪”正式入刑


2021年3月1日,最新刑法修正案生效,“高空抛物罪”正式入刑。

高空抛物正式入刑,意味着高空抛物者此后不仅要承担民事责任,也可能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关于高空抛物酿成的惨剧屡见不鲜,
因此而受到法律严惩也大有人在。


高空抛物罪全国首案宣判↓↓↓

3月1日,最新刑法修正案生效,“高空抛物”正式入刑。当天,江苏常州溧阳市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高空抛物案件,被告人徐某某犯高空抛物罪被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这是全国首例高空抛物罪案件。



因与他人发生争执,徐某某先后将两把菜刀抛至楼下
2020年某日,徐某某(家住三楼)与王某某因言语不和发生争执,徐某某一时激愤,从厨房拿出一把菜刀,王某某见状上前夺刀未果,徐某某将菜刀抛掷至楼下公共租赁房附近。楼下居民发觉后向楼上质问,徐某某听到质问声后,又去厨房拿第二把菜刀,王某某再次上前夺刀未果,徐某某又将第二把菜刀抛掷至楼下公共租赁房附近,楼下居民见状报警。
法院:徐某某犯高空抛物罪,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
溧阳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徐某某高空抛物行为虽未造成人身伤害或重大财产损失的严重后果,其从建筑物抛掷物品行为已经构成高空抛物罪,依照《刑法》判决被告人徐某某犯高空抛物罪,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法官介绍,《刑法》第291条之二第一款规定:从建筑物或者其他高空抛掷物品,情节严重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高空抛物、坠物行为严重损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极易引发社会矛盾纠纷,溧阳法院依法妥善审理高空抛物案件,体现了刑事司法领域对于高空抛物治理的积极回应,对于有效防范、遏制高空抛物行为的发生、引领正向社会价值、形成良好社会风尚具有重要作用。”法官提醒,除了法律规定之外,还需要每个人自觉遵守,共同维护我们“头顶上的安全”。
而此前,各地也多有,类似事件发生。

天降铁球砸死女婴
整栋楼每户赔偿3000元


2020年8月24日,四川遂宁首个高空坠物致人死亡案宣判,因未找到抛物者,事发地整栋住户均被判赔。
事发后,李女士张贴的“寻凶”告示
案发当时,遂宁李女士用婴儿车
推着女儿准备回家,突然一个铁球从天而降,婴儿被铁球砸中,昏迷不醒。当天晚上8时许,因抢救无效不幸离世。

持续10多分钟,
小区空中突下“玩具雨”


2020年5月30日,

柳州市胜利小区一区2栋

突然下起了“玩具雨”,

随后居民用无人机查找,

发现“肇事者”是住在高层的

两名5岁小孩。

警方和物业工作人员

对大人和小孩进行了批评教育。


记者在回访时

还从胜利二区物业了解到,

8月11日下午3时许,

在胜利二区1栋1单元西侧的门前,

一把菜刀突然从天而降,

吓坏不少人。

幸好当时楼下没有人,

否则后果不堪设想。


胜利二区物业把“天降菜刀”图片和事件经过制作成海报,张贴在楼道口,提醒居民不要高空抛物。


多次从31楼高空抛物
六安一男子被批捕
近日,六安市裕安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批准逮捕了犯罪嫌疑人杨某。
经查,2020年2月底以来,犯罪嫌疑人杨某酒后多次从其居住的31层高楼,从窗户向外抛物,对小区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了较大威胁,公安机关对其取保候审。
3月23日,杨某在因危害公共安全被取保候审期间,继续实施高空抛物行为,并将停在小区一楼商铺门口的一辆车子砸坏。
该院承办检察官认为,杨某的高空抛物行为产生的危害性足以威胁到不特定多数的生命健康、财产安全,其行为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遂依法作出批准逮捕决定。
还有被抛下来的离奇东西。比如从天而降的菜刀↓


扔下来的狗狗↓



高空抛物的杀伤力到底有多大?


高空抛物坠下的能量超乎你想象……


我们呼吁大家拒绝高空抛物

1、充分认识高空坠物的危害性及肇事者可能承担的法律责任,养成文明的生活习惯,杜绝高空坠物;
2、严格遵守装修相关规范,拒绝野蛮施工、违规装修;
3、装修垃圾不乱丢乱放,请打包封装后运送至相应指定垃圾堆放地点;
4、注重言传身教,用模范行为教育自己的小孩从小做文明之人,行文明之举,教育好孩子不要往楼下乱扔杂物;
5、高空坠物事关全业主的人身安全,人人都有监督高空抛物行为的义务,请大家相互监督和提醒;
6、请勿在阳台外沿、窗户外沿上摆放花盆、拖把等搁置物和悬挂物,以免发生高空坠物等意外。


和沧团团一起转发提醒更多人!

本文由沧州共青团综合编辑整理,转载请联系授权

- 欢迎团子们下方留言 点赞 转发 -

来源|河北共青团、新闻网、河北青年报、河北经济今日资讯、FM93交通之声、南昌晚报、中央广电总台中国之声、深圳新闻网、六安新周报、南国今报等

组稿编辑|榛果   沧青工作室

初审|王可爱   复审|谷小歌   终审|火耳  

点个👍,点亮,转发扩散!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