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会议召开:进一步深化市属国资国企改革,加快推进中法武汉生态示范城高质量发展
11月17日,湖北省委常委、武汉市委书记、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主任郭元强主持召开十四届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省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精神,研究我市进一步深化市属国资国企改革、中法武汉生态示范城高质量发展、涉案企业合规改革等工作,审议相关文件。市委副书记、市长、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副主任程用文出席会议。
会议强调,
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论述,认真落实中央深改委会议部署和省委深改委会议要求,深入推进改革创新,着力破解发展难题,不断增强现代化建设的动力和活力。
要坚持系统观念,加强改革措施系统集成、协同高效,激发整体效应。
要加强改革宣传,为深入推进全面深化改革营造良好氛围。
会议审议了《关于进一步深化市属国资国企改革的实施意见》。会议强调,
要坚决扛起深化国资国企改革政治责任,着力破解国有企业改革重点难点问题,推动国有资本和国有企业做强做优做大。
要分层分类推进国有企业改革,提高国有企业活力和效率。
要加快完善现代企业制度,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
要坚持党的领导,健全和完善国企党建工作体制机制,切实加强国有企业干部队伍建设。
会议审议了《关于进一步支持中法武汉生态示范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会议强调,
要坚持高起点、高标准规划建设中法武汉生态示范城,积极推进开放交流合作,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发展绿色低碳等特色产业,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加快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公共服务水平,促进产城融合发展。
要加大市级统筹和支持力度,抓紧完善工作机制,形成强大建设合力。
会议强调,
要坚持严格依法,加强部门协同,强化源头治理,切实推进涉案企业合规改革,进一步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委员和有关方面负责同志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