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召开会议:持续深入推进全面依法治市,不断提高各领域工作法治化水平
3月11日,十四届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召开第三次会议。省委常委、市委书记、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主任郭元强主持会议并强调,要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持续深入推进全面依法治市,不断提高各领域工作法治化水平,为奋力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武汉实践提供坚强法治保障。
今年是新中国成立75周年,是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一年。
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切实增强做好全面依法治市工作的使命感和责任感,全面把握新时代法治建设的政治方向、工作布局、重点任务,建设更高水平法治武汉,以实际行动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要提高立法质量,加强对立法工作的统筹安排,加强重点领域、新兴领域立法,不断提高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水平。
要扎实推进依法行政,坚持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全面落实重大决策程序制度,加快建设法治政府,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规范涉企行政执法行为,更好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
要维护司法公正,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全面准确落实司法责任制,加强司法制约监督,规范司法权力运行,提高司法办案质量和效率,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要提升依法治理效能,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持续优化公共法律服务供给,提升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努力使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在全社会蔚然成风。
要坚持和加强党对全面依法治市的领导,健全工作机制,压紧压实工作责任,强化督察考核,凝聚工作合力。
要建设高素质法治工作队伍,加强法治人才培养,巩固深化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新时代政法铁军。
市委副书记、市委政法委书记、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副主任李义龙,市领导杨玲、陈劲超、袁野、刘辉、曾晟、朱库成,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刘太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彭胜坤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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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写:记者刘林德 陈永权
编辑:喻鑫
校对:余文婷 张莹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