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新建小区每户限购1个车位!有人发愁:我该买几套房……?
昨天,苏报君看快到下班时间了
于是偷偷收拾东西开溜……
没想到还没踏出报社大门
就收到了领导的消息
领导
还没到下班时间呢,你人呢???
苏报君
领导……我看时间差不多了就先下班了……赶紧回去抢小区停车位啊T T
领导
哼,少用这个做借口,自己看!
说着领导摔过来一个链接
↓
苏报君一看
昨天,苏州出台车位限购新政
看完新政内容后
苏报君默默地转身回到办公室
加起了班……
新建住宅小区每户业主只能购买
一个汽车停车位或者车库
小区配建的访客汽车停车位(车库)
不得出售、附赠或出租
可以说是一个重大利好了!
那些疯狂炒车位从中牟利的
你们的时代终结了!
下面来看看
通知具体做了哪些规定
汽车停车位一直是老小区居民的痛点,为有效缓解新小区停车紧张的问题,市住建部门明确,建设单位应当严格按照规划部门核定的标准建设汽车停车位和车库,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改变停车位位置、数量、形态、用途及其配套设施等。
停车位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其中人防车位和未通过规划核实的停车位及车库不得出售或采用长期租赁、使用权(收益权)一次性转让等方式变相出售。
新的规定明确,建设单位出售、附赠或者出租汽车停车位或者车库时,应当明示并在物业管理区域内显著位置公示拟出售、附赠或者出租汽车停车位或车库的产权证明文件和价格以及平面位置图等。
拟出售汽车停车位及车库数量少于本区域要求购买汽车停车位或车库业主的房屋套数时,应当通过抽签、摇号等公平方式确定,每户业主只能购买一个停车位或者车库。
对于汽车停车位已经建成且配建比例满足1:1的分期交付小区,先期入住业主可以按照要求购买或承租、受赠1个汽车停车位或者车库;入住业主仍有需求的,可以临时租赁一个汽车停车位或者车库,临时租赁期限不得超过小区尚未交付房屋的交付时间。新交付房屋业主对尚余汽车停车位或者车库有优先购买、承租权。对于汽车停车位或者车库配建比例不足1:1的小区,建设单位不得将汽车停车位或者车库附赠予特定业主。
小区房屋全部交付满六个月后,建设单位在征求未购买或受赠、承租汽车停车位业主需求意见,并满足其购买、承租1个汽车停车位或者车库需求后,有未销售、出租的富余汽车停车位或车库的,可向本物业管理区域内已经有1个车位或车库业主出售或出租;仍有富余汽车停车位或者车库的,可以出租给有需求的已有2个车位或者车库的业主。
小区房屋全部交付后,建设单位可自行或委托小区物业服务企业管理尚未处置的汽车停车位,不得以承包经营、整体打包或变相出售或者出租等方式处置给其他单位或个人。汽车停车位或者车库出租价格应当符合物价部门的相关规定。
小区配建的访客汽车停车位(车库)不得出售、附赠或出租。
本通知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本通知发文之日前
已经交付的小区尚
未处置的汽车停车位(车库)
参照本通知的有关要求处置
说起买车位
热度可丝毫不比买房买车差
中海湖滨一号的业主论坛中
求购求租车位的帖子比比皆是
今年年初有报道称
湖东两个高端小区车位叫价30万
后又有网友爆料
园区湖滨一号一个单车位就要40多万
买一个母子双车位更是得花上55万!
车位均价也要35.8万!
掐指算算
苏报君要工作多少年
才买得起一个车位啊……
所以对于这个通知
苏报君是举双手赞成的!
不过也有市民提出疑问
如果家里有不止一辆车怎么办呢?
网友们也纷纷讨论了起来
你怎么看这个新政?
欢迎右下角留言一起讨论
本文为苏州日报综合编辑
来源:苏报融媒记者 王英、名城苏州网、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
看完了,不给苏报君点